从国际惯例来看,会计信息的监督系统应由三部分构成,即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本文只述会计信息的内部监督。
从近几年会计工作的实际来看,会计秩序混乱除了有关管理人员故意违法违纪外,企业内部管理的失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解决这些问题当然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但从会计角度来看,加强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不失为一项有效的措施。从国际惯例来看,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对企业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有明确的规定。例如美国的《反贪污受贿法》就规定,“公众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的控制制度,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有
特殊的责任”。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法规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定期发布《内部控制声明书》,声明本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和制度建设的情况,该声明书必须由公司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共同签章。
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方法。会计监督的本质也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或者说是吸收和借鉴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一个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即为保证单位经济活动正常运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它不仅包括单位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与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而且也包括核算、审计、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其报告的程序和步骤,还包括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
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的目标,尽管理论界有多种表述,但最根本的应该是保护本单位的财产安全完整。
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贯彻既定的管理方针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内部控制结构
从结构上来看,内部控制是由三大部分构成的。一是控制环境,就是指对建立或者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具体包括:管理者的职能以及对这些职能的制约;确定职权和责任的范围;管理者监控和检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
方法;人事工作方针及其实施措施;影响本单位业务的各种外部关系等。二是会计信息系统,就是指一个单位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程序。有效的会计信息系统应当作到: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经济业
务;及时并且充分地、详细地描述经济业务,以便在财务报告中对经济业务作出适当的分类;计量经济业务的价值,以便在财务报告中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以便将经济业务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里;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适当地表达经济业务和披露相关事项。三是控制程序,就是指管理者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用以保证达到一定的目的,具体包括: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的批准权;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效防止舞弊;凭证和账簿的设置、使用应当保证业务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使用要有保护措施;对于已经登记的业务事项要进行复核。
二、内部控制方式
一是组织规划控制,就是对单位组
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具体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例如除了会计与出纳需要分离之外,应当加以分离的职务还有,授权进行某项业务的职务与审查某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执行某项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应该分离,记录某项业务的职务与保管某项财产物资的职务应该分离。各个岗位的职务分离之后,从制度上减少了舞弊的概率。除此之外,就是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也就是说,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应该体现相互控制的要求,具体来说,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且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个类别的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且保证在有关部门之间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该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能得到迅速地解决。
二是授权批准控制,就是指对于各个单位内部的各个部门或者员工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一个单位内部的某个部门或者某个员工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不能进行。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对办理一般经济业务时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通常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特定授权是对特定的经济业务处理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例如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个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授权批准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职责;要明确每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过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质量。
三是预算控制,就是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者计划,并通过授权,由有关部门对预算或者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预算在制的基本要求是,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便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应当及时或者定期地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是实物控制,就是对本单位实物安全和完整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实物控制的措施主要有:限制接近,以严格控制
对实物资产及与实物资产有关的文件的接触,例如限制接近现金、存货等,以保护财产的安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财产的实际存量与会计记录的一致。
三、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就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保证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符合效益原则;保证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l)合法性原则,(2)适应性原则,(3)规范性原则,(4)科学性原则。
四、单位内部
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
内容一是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即“记账人员与
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并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外最、记录和报告,这需要涉及许多人员,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以及负责办理会计事项的记账人员等。为了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保证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责任,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经济业务的顺利进行,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必须明确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具体的要求是,(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避免因为职权不清楚而相互扯皮、推倭,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物资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当然,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防止因为权限集中、职务重叠而造成的贪污、舞弊和决策失误。(3)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应当相互牵制。相关人员之间相互制约与职务分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职务分离是相互制约的前提条件,但实行职务分离并不表明就能相互制约,如果没有赋予各个岗位的人员相应的职权,就无法进行相互制约。因此,在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时,不仅要考虑到职务分离的要求,还要考虑上述职务岗位的人员之间能够相互制约。
二是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目前,在我国的经济工作和会计工作中,某些
企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业务事项活动中存在的盲目决策、程序混乱、管理失误而给国家和
社会公众带来惨重损失的事例比比皆是。这些
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的程序不明确,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这样的结果不仅
影响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削弱了会计的职能。所以,在我们的会计监督中,通过制度使决策、执行的程序要明确,并使其规范化;同时,还要在决策和执行中体现决策与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
三是要定期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制度就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和局部的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际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改善经营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保证账实相符。但是在近年的经济活动中,有好多的单位不重视财产清查工作,造成账实不符、会计信息虚假。因此,我们在会计监督中一定要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
限和组织程序”。
四是要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的形式。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解释,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已经得到了贯彻执行,建立的标准是否得到了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单位的整个目标是否已经达到。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内部经营审计。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我国的新会计法正是根据上述这些原理作出了各个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监督中要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的规定。作出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使各个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