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与权力
知识能带来权力。知识分子常常迷恋权力。正所谓”学而优则仕”。虽然少数知识分子,例如”为艺术而艺术”的拥护者与政治毫无牵涉,对他们来说,政界就像一场恶梦,但事实上,纯粹的为”理念”而生的知识分子并不多。原因仅在于,我们的知识,或多或少与政治相关,并且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势欲⑴。掌权的知识分子总在少数,而且只有极个别的知识分子掌握过权力,并且没有失去知识分子的品格,如美国的开国诸父们⑵。
权力和知识的关系通常均被证明是不稳定的。知识分子对普遍的抽象价值的关注与社会的常规制度之间的冲突显而易见。知识分子往往对决策者埋头于日复一日的妥协和调和的实际事务不屑一顾,而掌权者则担心知识分子的不切实际和缺乏责任感。掌权者和知识分子之间一向是相互不理解和不切实际的。短暂的蜜月的确有过,但牢固的联盟从未建立起来。一般而言,知识分子涉入政治领域,常常以灾难告终⑶。
根据知识和权力的远近,可以将知识分子分成七个类型:掌权的知识分子;内部穿孔的知识分子;帮助权力合法化的知识分子;批判权力的知识分子;向国外求助的知识分子;不关心权力的知识分子;破坏权力的知识分子。
掌权的知识分子,在社会结构相对稳定和政治常规化的时期,国家事务常常对知识分子争取政治优势的努力进行抵制,但革命时期却可能为他们提供获取权力的机会。在正常时期,个别知识分子偶尔也可能被吸收到权力机关,但只有在革命年代,知识分子集团才能处在打败国家的位置上。在革命者活跃和上升的短暂时期,似乎一切都可能发生。人们热切的想扭转和改变世界,此时知识分子就可以成功的夺取权力,但是,当随后常规工作的迫切要求使没有才智但有必要实际技能的政治实干家出现时,他们的权力就保不住了。
内部穿孔的知识分子,这是一群极富处世智慧的人群,当革命的时机似乎还不明显,而知识分子感到必须让社会的运行发生重大变革的时候,他们就会从自己掌握权力的企图转向劝告掌权者促其改变的任务上来。于是他们努力成为掌权者的精神指导、良心主管或谋士。直接实现自己的蓝图遭到破灭之后,他们产生了这样的念头:通过变成心腹人物,王权背后的权贵,慢慢按照他们的愿望改造现实。然而遵照日常政治要求的压力,几乎总会导致知识分子的厌倦,消除这种厌倦的办法,或是从没有依附性的知识分子主动变为依附的官员,或者以多少戏剧性的方式离开权力。当知识分子放弃自主权,接受了决策者对研究施加的限制时,当独立的权力基础不复存在时,知识分子就成为专家。当不允许知识分子有自己的研究课题,只能按形势要求解决政策制定者的问题时,他的角色就逐渐与一个具备专门技能但必须执行政策制订者任何指示的公务员没有多大区别了。
帮助权力合法性的知识分子,在旧学说似乎不足以支撑权力大厦的历史环境中,知识分子可以形成新的合法学说,或者可以创造完全不同的合法学说以证明新政权的合法性。新政权要求意识形态为其夺取权力提供合法性,承担这项任务的知识分子最初都不了解新政权,自以为踏上了更大自由、解放和正义的大道。他们只有做完了自己的工作才会发现,他们和他们最初提供的自由意识形态被一同抛弃了,政策制订者和知识分子的不稳定关系又一次明显起来。甚至那些欢迎新的统治体制并且提供象征性辩护的知识分子,也很容易--倘若他们不愿成为无批判精神的宣传家--品尝着苦涩的幻灭结束其使命。
批判权力的知识分子无需经历幻灭以后才相信权力和知识间有着长期不和谐的关系。他们一开始就把自己看作是社会意识和良心的承担者,如果必要的话,他们要以长期备战的状态进入政治疆场与那些掌权者厮杀。一般来说,只要时局正常,他们和不关心政治的知识分子没什么两样,只有当时的政治事件引起的问题超出了单调的政治,揭示出更重大的超越性事业时,这些知识分子才会积极参与其中。
向国外求助的知识分子,他们严厉批判自己的文化,同它格格不入;他们对自己社会的掌权者采取批判立场的同时,倾向于把自己的忠诚转向国外舞台。实际上变成了另一些国家而不是自己国家权力结构的合法化制造者,并破坏着自己社会的合法性基础。对自己社会不怀敬意的知识分子,却能为其他社会编制巨大的神话。在国内清楚发现的缺点,到了国外却被忽略。
这七种根据权力的远近而划分的知识分子类型,事实上存在着因社会变迁、时局动荡而发生位移的可能。回顾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度形成期--战国、秦、汉,就可以清晰的看到法家知识分子如何从掌握权力走向内部穿孔,而儒家又如何从内部穿孔走到掌握权力的历程。⑷
二.内部穿孔--汉儒知识分子掌握权力的历史考察
(一)法家的弊端
秦王朝是历史的幸运儿,好像今日的美国,特殊的文化、政治、地域以及开国者人格、思想的先进,铸就了霸主的地位。秦统一中国的原因很复杂,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偶然因素,这在宿命论者看来是天意,就是自秦孝公以来,六世君王都能秉承法家思想,不断励精图治,扩大疆土,在嫡长子继承制的条件下,能出六代有为的君主,不间断的富国强兵,实在是一种奇迹。换言之,拿我们后世的所谓总结式的历史研究方式来讲,法家思想在秦国如日中天,在当时具有很大的先进性。这个时候的法家,与其说是权力拥有者的工具,倒不如承认法家思想首先统领了秦国君臣的思想。
秦朝二世而亡,所谓的正统史学家归咎于”暴政”二字,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秦亡的原因,但毫无疑问,这种研究浅尝辄止,没有把一个王朝的兴衰看到骨髓里去。
1,战争体制
法家思想源于战火纷飞的春秋战国时代,法家强调中央集权,在四邻皆敌的环境下,强调战时体制,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为我所用。由于比较注重从眼前的现实政治出发,因此崇尚权力,主张专制。但是在统一和国家趋向和平的时候,战争的创伤不能不平复,就像一个人在危机时刻拼足了力气,危机过后就没有力气一样,国家需要的是休养生息。然而缺乏统治经验的秦始皇,继续在天下统一的时候劳民伤财,征战四方。他坐稳中国,伸出两个拳头向南北方向打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南方是发兵攻打南越,守五岭,据徐广注是五十万人,同时发役夫在湘江上游筑石堤,人工开凿渠道来运送粮草,役夫人数也不在少数,还未算进建筑宫殿陵墓的劳力,南征结束以后,南方设置桂林、南海、象郡,并且有相当规模的移民;北方,派蒙恬发三十万军队击胡,同时修筑长城,人数也不低于三十万人。
法家理论是在战时中央集权体制下,一部分国家不断发生兼并战争中产生的。所以它具备两个特点:
一 ,适应国家疆域不断扩大的需要,逐渐产生和发展了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的集权理论;
二,带着强烈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战争需要的强力色彩,即战时体制。
由于秦始皇自继位以后就连年征战,扫平六国,平定天下的宏图大志已经实现,缺乏统治经验的秦始皇自以为这种战争体制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所以没有将中央集权制度和战时体制厘分开来,结果国力消耗,民不聊生。
2,苛酷秦法
秦国法律来自魏国魏文侯时期魏相李悝编著的《法经》,被商鞅仕秦变法时带入秦国。《法经》今已不存,据《晋书·刑法志》的介绍,著名法家人物李悝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工作。他把战国初年各国所通行的法律搜集起来,加以排比、分类、整理,编成一本具有完整系统的法律大全,就是《法经》。内容共分六个部分,即六章。一、二章是《盗》、《贼》,古代法律术语中,”盗”与”贼”是有区别的,”盗”为窃取他人财物,”贼”为伤残他人身体,所以要分章讨论。三、四章是《网》、《捕》,”网”指对付盗、贼的组织系统,包括刑狱制度、户口制度等;”捕”则指具体缉捕盗贼的方法。第五章《杂律》,包括赌博、偷越城墙、借贷不廉(高利贷)、官吏生活超过制度允许范围等。第六章《具律》,则是判刑的种类以及轻刑、重刑的原则,包括一些具体的案例。这本《法经》对中国的统一和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打下了一个法律基础,其历史作用显而易见。
然而,《法经》总结的是各国战时体制之下要求过度集中专制的统治阶级思想,而不是和平时期有利于长治久安的统治阶级思想。这样,《法经》就必然产生两大弊端,其一,它主要针对盗贼而不是针对官吏的,它在约束官吏方面只占极少份量,这就说明,它对政治措施不当和官吏腐败导致盗贼孳生的这一规律认识不足。其二,由于集中各国刑罚,就集中了各国的严刑峻法。而这两大弊端正是秦王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
3,耕战入仕
战国时代,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以”耕战”作为进入官吏队伍的唯一道路,完全排斥了教育、培训、教化的因素,思想、道德、文化等官员必备的素质被挤在一个十分微弱的地位上。这在战争时期,固然可以收到集中物力人力财力的速效,但时间一久,官员素质急剧下降,就是必然的趋势了。
其实,自春秋以降,各派私学兴起,庶民上层可以进入官吏队伍,统治阶级中一部分因各种原因也会失去地位,这就给新形成的士人阶层一个机会,成为特殊的政治力量。士人阶层既包括统治阶级下层,又包括庶民上层,既是官僚下层,又是官僚后备军。这一新形成的士人阶层,既有站在统治阶级立场考虑利益的趋向,又有站在庶民立场为庶民代言人的趋向。”处士横议”,士人有议政之权,几乎已经是一种职业习惯,各国国君都认可了。这就形成一种社会监督力量,对于防止官吏腐败,是一剂特殊的清洗剂。今天我们看《孟子》、《墨子》,甚至道家著作,里面对政治的批评,随处可见,就是明证!但是,自从法家商鞅一派,以耕战作为唯一的晋身之阶,士人阶层的队伍和职能,都不断破坏和缩小。这就从两个方面使社会失衡,官吏缺少监督力量,民众少了榜样和代言人,时间一长,势必造成官吏腐败,民众道德水准下降,官民对立尖锐的后果,最后则是天下大乱。中国封建社会实行法家时间一长,这种弊政就非常明显,包括汉武帝后期对匈奴的长期征战把全国拖入战时体制,同样也出现了官吏腐败,素质下降和社会风俗败坏的局面!
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承担不起政府所要求的义务,不能忍受残酷的社会控制,缺乏统治官员的上下流动和表达民意的渠道时,它离灭亡还会远吗?可见,秦王朝的灭亡,法家思想是始作俑者,法家使天下分崩离析”定于一”⑸,然而它赤裸裸的统治理念和方式没有遮羞布,终于在历史的演进中败下阵来,成了一个隐藏在中国政治舞台后面数千年的”导演”。
(二)儒家的登场
儒家从来不掩饰自己对权力的热衷,这从他们教授”《诗》、《书》、《易》、《礼》《乐》、《春秋》”六艺可以看出,和周代官吏教育中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比较,去除了习武的内容,增加了当代史教育,以自觉加强自我修养为核心,形成一整套文官制度的教学内容。老夫子授学三千,带徒七十二人,声势可谓浩大,他周游列国,各国君主赞其论而不用其人,伤透了儒家门徒的心,那时候,正是战国纷争时代,儒家的一套,根本不适合战时体制。于是,儒学成了春秋战国时代的”未来学”,”向隅而泣”不被人理睬。
历史总是喜欢跟人开玩笑,帮助儒家权力穿孔的,是文才武略都不如秦始皇嬴政的汉高祖刘邦。历史记载:亭长出生,担任农民起义军领袖的刘邦,”好酒及色”,性情豁达大度,善于结交人,属于那种见面熟的人物。他来自平民,懂得民生的艰难,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从善如流的刘邦善于审时度势,拥护谁,反对谁,拿的很准。招降纳顺,赏善惩恶的一套也做得出色。张良是没落贵族的后裔,陈平是游士,大将樊哙是个屠夫,周勃是吹鼓手,灌婴是个卖布贩子,娄敬是车夫,韩信是渔民,彭越是强盗,这些人无论出身如何,地位怎样,刘邦都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至于韩信,一生最怕者,恐怕就是刘邦,刘邦两夺军符,两次囚禁韩信,都像老鹰捉小鸡,轻轻松松。这些天生的和后天磨练的政治家素质,使刘邦成为一个开明的帝王。
1,叔孙通干仕
秦亡汉兴,民生凋敝,百废待举。儒家开始干仕。首先是善于审时度势的叔孙通。秦朝时叔孙通已经是待诏博士。当陈胜农民起义军起,秦二世召博士咨询将如何处理,众博士都说陈胜将反或者为盗,必须发兵征讨,胡亥不高兴,于是叔孙通说,几个”群盗鼠窃狗盗” ⑹而已,地方官吏就可以捕捉了。议论的结果,讳病忌医的秦二世胡亥下令将那些主张出兵征讨的博士全部拿下,奖励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 ⑹。出来以后,一些人纷纷责备叔孙通”谀”,叔孙通则回答说刚刚脱离虎口,于是连夜逃亡,先投怀王,再投项王,最后降汉。在这里,我们不能简单的评价他是一个没有气节的人,在战乱时代,知识分子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存在和某个政治军事集团的依附关系,所以叔孙通最后降汉,实在是敏锐观察到天下大势的明智之举。
刘邦文化不高,看不惯儒生的装束。于是叔孙通改穿楚地的短服,在那些顽固的儒生中,有一个能采取这样的姿态,自然博得了刘邦的赏识。据《史记》记载,叔孙通降汉时跟随的儒生有一百多位,可见叔孙通在当时的儒家学者中颇有声望和势力,这种情况下曲节投靠,没有非常之谋是难以做到的。
但非常奇怪的是,叔孙通向刘邦举荐的人都是一些原来当过强盗、壮士的人,儒家弟子一个也不举荐。于是儒生埋怨叔孙通不举荐他们。叔孙通解释说:汉王正在冒矢石打天下,你们不会打仗,所以先举荐斩将擎旗的勇士,你们要耐心等待,到一定的时间会推荐你们。叔孙通的这席话,并非信口胡说,而是”心有所定,计有所守”的表现。由于他举荐的人多次立功,刘邦欢喜,拜叔孙通为博士,号稷嗣君。
汉五年,刘邦已统一天下。叔孙通拿出秦朝朝仪、官制给新皇帝应用。刘邦认为过于复杂,指示一切从简。结果群臣在朝廷之上饮酒争功,拔剑击柱,刘邦又觉得这样太没有规矩。善于察言观色的叔孙通不失时机的郑重提出: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⑹。臣愿意去征召鲁地的儒生们,与臣的弟子们共同制定朝仪。”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这句话非常的厉害。翻译成白话文就是:打天下儒家不行,治天下非儒家不可。可见叔孙通已经接触到战争时期政治体制与和平时期政治体制的区别问题。秦始皇没有将中央集权制度和战时体制厘分开来,结果秦穷兵黩武,二世而亡。从这个角度出发,叔孙通的观点无疑是政治思想认识的一大进步。
于是汉高祖请叔孙通制定朝仪,他的训令只有一句话:
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者为之⑹。
叔孙通的朝仪草成以后,先在野外搭蓬演习,演习了一个多月,叔孙通请高祖参观演习。高祖看了,说道:
吾能为之⑹。
于是他命令群臣都学习这个新朝仪。
易知易行的朝仪制度在汉七年阴历十月长乐宫正式实行。气氛肃敬庄重,群臣按尊卑秩序喝酒,叩拜皇帝,没有敢失礼者。朝仪结束,高祖喜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⑹。”尝到皇帝滋味的刘邦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叔孙通乘机进言:诸儒生跟随臣很久了,朝仪是他们共同商议制定的,应该也封官。于是高祖将这一百多名儒生全部封为郎官。
善于审时度势的叔孙通,随着时局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但没有改的是儒家的信念和干仕的决心。他的思想和行为务实而踏实,不唱高调,制定朝仪易知易行,因此得到了高祖的青睐和信任。由于他的行为,使得儒家知识分子陆续进入权力机构,为儒家的掌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陆贾《新语》
儒生陆贾和汉高祖刘邦的谈话,是极有深度的。汉高祖刘邦文化水平不高,但有听书的习惯,类似于今天听学者的讲座,所以学者有接近皇帝传播自己思想的可能。汉初几代皇帝都有听书的习惯,如汉文帝也听过贾谊、晁错的讲座,汉高祖实为开风气之先的人物。
但皇帝也有不虚心的时候,这个时候陆贾就开始顶撞高祖了,文化偏低的汉高祖,治国远远高于秦始皇,一方面是他出身低微,了解民生疾苦;另一方面是他能听取不同意见,利于发挥身边有头脑的思想家的作用。像陆贾那样的顶撞,能够容忍和接受,确实拥有着豁达大度的政治家风范。
”陆生时时在汉高祖面前说《诗》、《书》,高祖不耐烦,骂他说:\’老子骑在马上得了天下,要《诗》、《书》何用?”陆生说:\’骑在马上得天下,难道可以骑在马上治天下吗?况且汤武以武力取天下而以文治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过去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代任刑而治,得到天下以后依然不变,终于亡国。假如过去秦国在吞并天下以后,实行仁义之治,效法先圣,陛下安能得到今日之天下?”
”高祖被陆贾顶撞之后,面有惭色,说:\’试为我写出秦之所以失天下,我之所以得天下,以及古代国家兴亡的道理。\’陆生于是扼要叙说国家兴亡的事迹,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祖未尝不称赞陆贾讲得好,左右皆呼万岁,名其书曰:《新语》。” ⑺
司马迁描述的这一段历史,是极富政治表现力的。仔细归纳可以看到:第一,陆贾认为取天下和治天下,政治上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很明显的指出了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政治体制的区别问题。第二,陆贾指出,战时体制的特点是极武、任刑,也是清楚的说明了这是法家的一套;和平时期的特点是行仁义、法先王。行仁义,显然是指儒家思想可与他讲述的《诗》、《书》对照;法先王则是儒、道、墨在野派学术的共同特点:法家思想是主张法后王的。可见,陆贾已经对儒、法的不同适用范围加以区分开来,这在中国的政治思想史上,实在是了不起的成就。后来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大政治家、大思想家的政治失误,往往就是不善于区分不同政治体制与不同学术思想的使用范围这个问题上失足的。比如现代史上,为什么”文革”进行到一定阶段,主持者非要拿出法家的战时体制的一套做法加以肯定,并以此作为革命还是保守的分界线;再比如,当今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争执等,都是使人感到饶有兴趣的题目。
如果说陆贾的认识水平只是停留在区分开战时体制与和平体制的不同,那他和叔孙通提出的”夫儒者难于进取,可与守成”的观点没有区别,也和后来汉文帝时期的贾谊撰写的《过秦论》没有多少区别。贾谊在总结秦朝灭亡的教训时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攻守,就是战时政治体制与和平时期政治体制的差别性问题,”仁义”是儒家的核心。仍然归结到政治体制和儒法两家学说不同适用范围的问题。
陆贾思想高于一般人的地方,在于他吸收先秦学术思想时达到了极为精细的程度。《新语·怀虑》一文中,他提出:”举一事而天下从,出一政而诸侯靡。””圣人执一政以绳百姓,持一概以等万民。”可见陆贾的高明处,在于他否定了法家的战时体制思想,而又取其封建中央集权理论。
应当注意到,陆贾在给刘邦讲述《新语》十二篇时,左右皆呼万岁,”左右”当为高祖身边的大臣和其他高级参谋人员,所以他在《新语》中确立的,得天下以后应当从战时政治体制及时转为和平政治体制的总方针,是得到汉初君臣的一致赞同的。
于是,西汉政权开始走一条”南授符印,北通和亲”的息战政策。南方,楚汉战争期间,秦代所委托的南海龙川令赵陀,受南海尉任嚣临死前的委托,代为南海尉,因称尉陀,并乘机自立为南海越王。汉高祖十一年,汉朝派陆贾为使者,承认尉陀南越王身份。北面,韩王信背汉投匈奴,汉高祖御驾亲征,结果被围平城,七天不得脱,贿赂匈奴皇后以后才得以安全退兵。于是汉高祖采纳刘敬的建议,用一个假公主嫁给匈奴国王冒顿,采取和亲政策,基本上停止了北方的战事。
南北两个方向的战事都停了下来,这才有可能改变战时体制,实行和平时期的政治体制。
3,贾谊的《治安策》
前面谈到,秦法来自于战国时代魏国李悝的《法经》,事实上,汉初之法又来自于秦法。虽然刘邦攻入咸阳城时与民约法三章说:”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但汉朝建立以后,三章无法统摄社会的方方面面。据《汉书刑法志》记载:由萧何删削,整理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就成了汉法。所以就其法律体系而言,汉法自然来自秦法系统,并没有大的革新。那么需要加以改造,也是不问可知了。
当时,供汉文帝选择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种是道家刑狱观,一种是儒家刑狱观。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寥寥数语,把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同民众受剥削以致饥寒交迫而流为强盗的因果关系,说得十分透彻。儒家的刑狱观,在某种程度上接近道家,即在追究百姓之所以犯罪的原因上;但在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刑狱措施上,则又有接近法家的一面,因为儒家是希望用世的,它就很自然的不可采取道家那种无法操作的刑狱观。
”孟氏以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⑻
这就是说,百姓犯罪,是”上失其道”这一根本原因引起的。这一看法同道家并无两样。但是,犯了罪还是要判刑的,只不过,因为认识百姓犯罪的根子并不在百姓身上,所以抓住了罪犯,弄清了罪行,还是要采取对罪犯有所同情的态度。
所以贾谊的《治安策》说:”普通人的智慧,能看到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看到将要发生的事情。礼是禁于犯罪将要发生之前,而法是禁于犯罪发生以后,所以法的作用容易知道,而礼的作用难以知道……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以礼义治之者,积仁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亲和。”⑼
这是地地道道的儒家刑狱观,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用教化和礼义来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次听过贾谊讲座的汉文帝吸取了儒家的刑狱观来指导刑狱实践。因此除肉刑,减轻刑罚,废止了法家刑狱观和刑狱实践。
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实际上从一开始当皇帝就开始了。因为此时朝廷之内儒家已经渐渐占多数,儒家的理论优势和政治优势在诸如叔孙通、陆贾、贾谊等儒家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下,已经愈益明显了。十六岁继位的汉武帝,身边都是信奉儒家的大臣,受儒家的影响,他所重用的大臣也多是儒家的信奉者。年轻的汉武帝能形成独尊儒术的方针,恐怕和这些身边的影响不无关系。
其实,最初提出要以儒家为治国主要指导理念的人是贾谊,后来则因董仲舒的对策和公孙弘的具体部署而变得更加明朗化。
法家的弊端,其中一条就是”耕战入仕”,造成官吏素质的下降和社会风俗的败坏。法家的执法,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商鞅变法时,许多人都说变法不便,这样说的人”千数”,于是商君在太子犯法的时候”刑其傅”,于是第二天老百姓都老老实实的遵照法令了,这样法令执行了十年,道不拾遗,路不闭户,原来说变法不好的人又出来说变法的好处,结果商君把这些议论变法的人全部充军。在这里我们姑且不研究商鞅为人的忌刻不容人,单就法家思想而言,这就表示: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是绝对的专制关系;我定法令,你照办,百姓没有任何发言权,不但不能反对,连说好话也不行。与此相联系的,什么礼义廉耻之类的道德规范,全部不需要了。
我们从后世的封建社会历史可以知道,凡是以儒学治国的时代,一旦官吏出现腐败的情况,作为官僚后备军的士人阶层,即自觉出面担负清洗剂的职能,如汉末的党人,唐宋的太学生,明之东林党等。在这种清洁职能得到统治阶级当权者的支持的条件下,作为回报,士人阶层身为四民之首,又以自己的道德、文化在农工商中起表率作用其作用稳定而持久。所以士人阶层在对官僚的制约和对民众的影响力量各方面,都能起到稳定社会和淳厚风俗的好作用。中国封建社会士大夫阶层的这种作用,有似于今日西方社会中的中产阶级,确实是一股把社会带入良性循环的重要力量。
在中央集权制的统一政令下,实际上必然有一个选拔官僚和教育民众的标准问题,这一标准如果不趋于统一,执政者往往难以措其手足。所以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实际是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下尝到主流意识形态的一项成功经验。
随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方针的落实,中国儒家知识分子从此正式走上权力的舞台,成为规范中国几千年意识形态、社会风俗、伦理道德、政治秩序的名副其实的指挥者,儒家从内部穿孔走向掌握实权。
三,汉儒知识分子权力穿孔的启示
熟悉秦汉史的学者都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在儒、墨、道、法四大学派都有体现的西汉王朝,偏偏选中了儒家作为意识形态的主流呢?
要知道,西汉初六七十年,统治者是讲究无为政治的,”西汉三杰”之一的张良,讲究以柔克刚、功成身退的道家之术;著名的政治家曹参,就是道家无为政治思想的实践者。再比如,历史记载,刘邦被推选为农民起义军总领袖,以及后来被内部诸领袖推选为皇帝,汉文帝能成为天子,也是被大臣推选出来的;汉文帝死前拟诏,要求薄葬;汉景帝曾下尚俭诏书,这些选举天子、尚俭、薄葬的思想,实际是墨家的产物。再比如文景之治中治法家言的晁错一度官居御史大夫,即副丞相;汉文帝时因治平第一而从郡太守提拔为廷尉的吴公,是曾经和李斯同乡而从学于李斯的法家人物。
同样在权力部门有一席之地,最后只有儒家取胜,在考察了汉儒知识分子权力穿孔的政治活动以后,我们已经不难得出结论了。
当旧的学说已经跟不上历史发展的时候,必然要求有一种新学说出现。社会的发展极富功利性,这种功利性可以解释为一种有用性。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代是不受重视的,孔夫子周游列国,各国君主赞其论而不用其人,就是这种有用性的体现。法家思想经过秦王朝的实验,已经证明了在平世使用的局限性和致命的弱点,所以兴起的汉王朝不会继续秦王朝的路线走下去。它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解决秦王朝遗产的弊端,需要一种理论支撑起整个权力大厦,使社会秩序和权力运行走向良性的轨道。这在任何变革的朝代和时代都会遇到,所以一种学说能否成功的被掌权者运用和支持,关键在于这种有用性能否付诸实现。
知识必须解决实际问题。我们看到儒家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行为,叔孙通解决了朝仪问题,使皇帝真正尝到了做皇帝的滋味;陆贾废弃战时体制,采纳中央集权制度,使得汉王朝的权力运作有了自己的国体和政体;贾谊强调德政、教化的作用,废弃了秦法体系,极大的缓和了统治集团和民众的矛盾;董仲舒讲究儒家士风,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良性循环作用。同时,这些汉儒也不是抱残守缺的人物,如陆贾取法家的中央集权制度,贾谊强调儒家思想指导下的无为思想治国,用儒家思想统摄其他各家,最后自成一家,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极富针对性。
知识分子必须在权力面前找准自己的位置。叔孙通能够抛弃儒家的形式,审时度势,不失时机的钻空子,把儒家的影响打入权力机构,可谓深谋远虑,用心良苦了。通过变成心腹人物,王权背后的权贵,慢慢按照他们的愿望改造现实。虽然知识分子放弃自主权,接受了决策者对研究施加的限制,虽然独立的研究基础不复存在,成为专家,虽然不允许知识分子有自己的研究课题,只能按形势要求解决政策制定者的问题,但他们恰恰利用这些将自己的政治思想实施出去,最后形成了一种俾睨千古的浩荡霸气,天下之大,舍我其谁?!
注释:
⑴恩格斯:〈路德维西·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233页。
⑵主要指借古罗马政治家帕布里亚斯为共同笔名的汉弥尔顿、麦迪逊, 以及杰·约翰,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制宪的要角(麦迪逊号称为美国宪法之父)、新共和国的领导人。
⑶如法国的吉伦特派、亚各宾派和沙俄时代的布尔什维克派,中国大多数的法家人物,如商鞅、李斯、晁错等。
⑷本章源自【美】刘易斯·科赛《理念人--一项社会学的科学考察》(中央编译局2001年1月第一版)一书的第二部分《知识分子与权力机构》,原文共有六章,十万余字,作者系统的考察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并针对西方的知识分子历史做了详尽的描述。本章将科赛的观点加以提炼和突破。应当看到,科赛在分析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时,是将他们放在一个静态的场景下加以考察。对于在社会变迁、时局变动时候,知识分子类型可能发生位移的动态状况,没有涉及。本文则是在尝试阐述知识分子发生位移的动态状况,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位移,往往发生在不同的学派之间。从思想学派和知识分子类型发生位移的角度出发,恰恰是本文对科赛观点的突破,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是从社学学新的角度研究知识分子的一种尝试。
⑸《资治通鉴·卷第三·周纪三·慎靓王二年》(壬寅,公元前三一九年)
⑹《史记·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
⑺原文载于《史记·卷七十九·郦生陆贾列传第三十七》: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
⑻《论语·子张》
⑼《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第十八》原文: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安首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