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及基础安全设施,人们首先便会想到国防。的确,对一个国家而言,国防算得上是头等重要的基础安全设施,但其实除国防之外我们周围到处都有政府[1]为公众提供的各种安全设施。而本文将着重说明的便是政府提供的除国防外的安全设施。在阐述观点之前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政府基础安全设施。所谓的基础安全设施是指政府提供的用于保护公民基本人身、财产安全的(国防除外)公共设施或服务及其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中与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配套、附属设施或服务。举个简单的例子:马路上的人行横道、隔离栏、红绿灯这些设施的存在既有效地保持了交通秩序又保障了那些在使用道路的行人的人身安全。又如公园或旅游景点里的各式各样的警示标志、护栏,这些设施有效地保护了游客在观光娱乐时的安全。诸如此类的设施还可以举出很多,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确保社会成员在使用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品或服务时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外来因素的侵害。同时由于基础安全设施往往是与交通、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使用,所以这些安全设施绝大多数与基础设施一样属于纯公品。微观经济学和财政学的原理告诉我们纯公共品由于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因此主要有政府来提供。由此基础安全设施也理所当然的应由政府一手承担了下来。但是正如理论上指出的那样由政府提供就产生了效率了呢?我个人认为未必!
有资料显示在发展中国家里基础设施投资比重一般占GDP的40%~60%,占总投资比重一般为20%,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一般占GDP的2%~8%,平均为4%。然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中国国内的情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支出用途角度来看,国内基本建设支出从1958~1962年(“二五”时期)的47%下降到1996~1998的12%,下降了近35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逐步弱化,社会管理职能日益加强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这种转变,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从改革前的平均60%左右下降到“九五”时期的40%,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相反的社会管理支出比重则大幅度地提高,从40%左右上升到了60%左右。经济建设支出比重下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流动资金支出下降,从1983年7月开始,除了核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属的少数国有企业外,其余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因供应从拨款改为由银行贷款而大幅下降,从1958~1962年的10%下降到1996~1998年的0.5%,或者说,从改革开放前的平均水平6.6%下降到目前水平0.5%,下降了6个百分点,这种支出的下降趋势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第二,基础设施支出下降。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投资主体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使得基本建设支出比重迅速下降,从改革前的平均36%急剧下降到1996~1998年的不到12%,下降了24个百分点。这两项支出比重就下降了3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