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观点认为:
财政制度是规范公共部门
经济行为的约束条件。财政效率制度分两个层次。一是政府的效率资源配置制度。政府决定提供公共商品种类、数量和质量,由此给公共部门安排资金。二是公共部门的生产效率制度,即按照政府配置的资源生产出尽可能多的公共商品,或生产出质量尽可能高的公共商品。效率
问题是基础,效率优先始终是财政制度建构中要遵循的原则。
(1)公共部门的生产效率制度实质上是公共部门内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这主要要处理好集权和机动权的关系以信公共商品的生产成本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公共部门是贯彻政府意图的“生产单位”,因此集权是必要的,即必须按照政府的意图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但是要使公共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象工厂一样“程序化”是不可能的。因此,设置“机动权”地解决这一矛盾的手段。但“机动权”太大就难以考核和监督,这就有可能使“寻租”成为现实。二是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从事市场机制运行的个人的单位到公共部门中去寻找更大的“利润”,这为“寻租”提供了条件。因此,正确处理程序化和机动权的关系是公共部门制度建构中要注意的
问题。
(2)公共部门的“投入”相当于生产公共商品的成本 (当然不是全部成本)。支出和公共部门中工作人员的“个人福利”是密切相关的。这里的个人福利包括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特权、尊严以及与个人福利相一致的公共开支。这就是说公共部门支出的增长有可能公私不分。显然,这与公共部门的生产效率要求不符。怎样激励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又要抑制公共支出的过度(无效率)增长,是公共部门效率制度建构中要解决的重点。
(3)无论在
理论上还是在实践是,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解决了效率财政制度的建构问题。但在实际的做法上,有利于逼近效率的机制可供借鉴。这主要有:建立
政治家、官员(行政长官及工作人员)、选民(公共商品的消费者及成本负担者)的制衡机制;建立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送的机制;加强资源配置方案的成本收益
分析;在统一的中央政策下扩大各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等等。[20]
资料来源:
[1]:叶振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要求重构财政职能》,《财政
研究》1993年第3期。
[2] [9] [12] [18]:李 利:《国家的钱应该怎样花》,《嘹望》1994年4月12日第15期。
[3]:张 馨:《市场经济不存在公共财政吗》,《财政
研究》1998年第8期。
[6]:叶子荣:《“公共财政”辨析》,《财政研究》1998年第4期。
[7] [19]:陈 共:《关于“公共财政”的商榷》,《财贸经济》1999年第3期。
[8]:刘邦池:《当前财政学建设的若干
理论问题》,《财政研究》1996年第7期。
[10]:叶振鹏、张馨:《双元财政》一书,1999年第2版。
[4] [13]:邓子基:《我所
理解的公共财政》,《
中国财经报》1999年3月26日。
[14] [15] [17]:冯健身、方淑芬:《论
中国公共财政》,《财政研究》1999年第3期。
[20]:吴俊培:《重构财政制度的思路》,《中国财经报》1999年4月9日。
[5] [11] : 李 利:《构建中国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嘹望》1999年第7-8期。
[16]:王加林:《努力构筑公共财政新框架》,《中国财经报》199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