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建立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在市场体制下,税收对
企业和居民来说是一种享受公共服务的付费(价格),从政府来说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基础,是避免个人“免费搭车”的一种必要形式,是公共财政的主要的基本的收入。各种收费特别是行政性收费则不同,是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运用其职能为
企业或居民提供个别、特殊服务的收费,它不同于税,不是公共服务的收费,也不是价,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在收入中只能处于辅助的地位。这种收费在某种意义上说还可起到限制资源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的作用。
第四,建立起以宏观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财政法规为依据,以财政收支为中心,运用
现代科学的手段和规范的制度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财政作为政府的分配行为,必须为实现社会的
政治稳定、
经济的持续快速
发展服务,财政分配管理都要以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这与公共财政为市场的有序顺畅运行服务是完全一致的。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财政就必须依法理财,健全财政法制,一切财政管理都是围绕财政收支进行的,公共财政也不例外。在
现代社会,财政管理必需运用
科学手段,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五,建立以保重国民经济稳定协调
发展为目标,综合运用预算、税收、投资、国债、补贴、贴息等财政政策和手段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财政的宏观调控目标是依据一定时期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来确定的,但从公共财政来说,它主要通过上述财政杠杆调节总需求来调节社会总供需的平衡关系,它是政府实行反周期经济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12]
第二种观点认为:
中国的“公共财政”模式:
从收入方面看,“费改税”,提高“两个比重”是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基本条件;从支出方面看,要经历财政退出经营性领域的过程,要把握一个“度”,解决财政分配“缺位”和“越位”的
问题,这是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关键;从预算方面看,做到预算的公开、透明,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预算外的收支行为,是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根本保障.
中国“公共财政”至少有两大特殊性:一是中国的“公共财政”不是单纯的“公共财政”不象西方讲财政就是“公共财政”。中国还要处理“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之间的关系。我国多一个“国有资产财政”这是中国财政的特色;中国的“公共财政”远非西方的那么简单。二是中国的“公共财政”的责任不单单是要弥补市场不足和保护市场,同时还要
影响和培育市场。在公品供应范围上,不仅要加强物质性的公品供应,如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还要加强政策、制度、法令性公品供应,以健全、完善、稳定市场经济。[13]
第三种观点认为:
中国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
(1)调整经济关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规律的客观要求,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居民的关系,形成公共财政的基本制度框架。
(2)建立收入稳定增长的运行机制。中期目标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由
目前的11.5%提高15%;长期目标是:2010年前,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0%以上。
(3)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通过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改革,建立合理的支出结构,缓解收支矛盾,基本保证公共支出的资金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浪费。
(4)消灭财政赤字,实现财政收支稳定平衡。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将现有的财政赤字压缩50%,2010年以前基本实现财政收支平衡。[14]
第四种观点认为:
建立中国公共财政收入、支出制度的构想:
1、收入制度构想: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
内容:
(1)界定公共收入的范围。我国公共收入范围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规费罚没收入;出售、转让公产收入;基金收入;捐赠收入;公债收入。
(2)收入制度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