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期
金融结构改革
1.大量建立中小
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增资扩股
限于资金约束,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向大型
企业提供贷款。在放出每笔贷款之前,它们都可能会对自己的贷款对象——中小
企业做深入细致的考察。而对大型商业银行来讲,它们既可以为大企业提供贷款,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是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更难于考察,即使中小企业实际拥有投资回报率很高的低风险项目,在大型商业银行看来,它们预期真实贷款收益率也会较低因为他们给企业不偿还贷款的可能性打了一个相对较大的权重。其次,商业银行每笔贷款的交易成本其实差别不大,而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比大型企业小得多,所以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就显得非常高。举例来说,如果大企业一次贷款规模为1亿元,而1家小企业1次贷款250万元,那么,银行贷给小企业1亿元的交易成本大约是贷给大企业的40倍。
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
问题的长期对策是建立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中小金融机构的一条思路是加快民间金融机构的建立,另外一条思路是对无效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拆分。拆分的目的有两个,其中一条是增加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第二是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现有规模而言,它们整体上市是非常困难的,拆分成为规模较小的地区性银行,将有助于通过股权结构的改变达到从根本上改变其银行治理结构的目的。第三条思路是对中小银行进行增资扩股。2001年11月 28日,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与南京城市商业银行签订协议,将以2700万美元价格,收购该银行1.5%的股权。2002年,杭州城市商业银行“引入民营资本的计划年内可以完成,届时民资占比将超过50%”,而财政股份将下降到30%左右。所有这些对扩大中小银行资本金,缓解中小银行贷款难都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与中央银行向中小企业增加再贷款相比,风险会更低。
2.实现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的扁平化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五级管理制度,管理链条过长,信息传导不畅,基层银行只是储蓄银行,而没有贷款职能,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神经末梢”实际已被砍去。所以,只有从银行组织结构上下功夫,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很难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
问题。例如,总行和一级分行应该承担更多的管理职能,在提升经营层次上发挥主导作用;将二级分行转变为基本核算单位,上收支行的管理职能,将支行
发展成为区域业务和产品分销中心。
3.降低企业融资额外成本,建立完备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体系不发达,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偏少是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但从问题的另外一方面来讲,贷款担保体系不够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企业贷款不但需要支付银行利率,而且还要支付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和公证费,以及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和咨询费。举例来说,对于1笔100-1000万元的贷款,企业一般要支付贷款额度2.5-6‰的资产评估费,0.1-1‰的抵押登记费,0.2-0.3%的公证费。此外,贷款担保公司一般收取贷款额度的1.4-3.5%作为担保费用,还要外加0.3%的咨询费,使得企业不堪重负。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出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但担保面窄,这不但体现在被担保企业的数量上,而且体现在担保品种上,仅仅局限于个人消费信贷、企业贴现和银行承兑汇票上,民营企业田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微乎其微,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也不到10%,尚未实现市场化运作。而对于减轻中小企业融资额外负担问题来说,最为关键的是建立更多市场化运作的信贷担保公司,通过相互竞争,降低担保公司的收费价格,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虽然国外已经出现了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实例,但将国债资金投入到担保公司当中仍然不是最优策略, 因为这样做迟早会引发“问题担保”,不但不利于担保公司在竞争中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能变相造成银行和企业的第二次“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