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没有九亿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小康。中国最大的问题在农村。农民富则天下富,农民稳则天下稳。农业强,则天下强。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出现了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农民负担沉重"为核心的"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客观现实已经要求我们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
一、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对经济的影响
"三农问题"的经济影响。中国有九亿农民,农村地区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2002年9月24日,《2002年下半年主要商品供求情况分析报告》对600种主要商品的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有528种商品将供过于求,占总数的88%,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仅占12%,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调查显示,农业生产资料全部供过于求,农副土特产品有73.5%供过于求,工业产品有90.3%供过于求。因此,中国经济需要扩大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实际上,自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买方社会,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国家不得不采取各种政府措施来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对于大中城市来说,这些供大于求的大部分商品已经饱和。而正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农村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状态,农民出现增收困难,使得农村消费处于很低的水平,农村人口的人均消费是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近70%,而消费额仅为全国消费总额的39%。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市场的需求不足,直接导致了城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不景气。中国有9亿农民,2.1亿多家庭,任何商品的家庭普及率只要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增加200多万台件的商品需求量。1998年,仅仅9%的农村居民有冰箱,23%有洗衣机,33%有彩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假如使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率与目前的城市相同,中国的家电产业还有至少10多年的高增长。而现实的情况是,不仅象汽车、电话、大屏幕彩电、电脑、热水器等耐用品与大部分农民无缘,就是许多城市居民习以为常的日常消费品如牛奶、面包、许多副食品等,也是农民可望而不可及的。这些产品在城市中,已经很难再开拓大的市场,所以要维持这些产业的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是必然的选择。据统计,农村居民每增加1元的消费需求,将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新增2元的消费投资。但是,消费需求来源于经济收入,没有经济收入的增长,拉动消费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实际上可以带动牵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农民太多,一方面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农村落后的主要标志,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其关键就是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如果把农村人口的收入和消费提高到城市水平,将会创造出巨大的市场,不仅会解决目前的通货紧缩问题,而且可以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出路是加快城市化进程
局限于农村已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从我国劳动力总量来看,农村大约剩余的2到3亿劳动力在农村本身已经无法消化,只有转移到城市来就业。首先,从世界范围来看,农业一直就是一个弱质产业,是一个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行业,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比其他产业部门相对落后,因此,许多国家一直就给予农业以优厚的产业政策,象欧盟、日本、美国等每年都要对农业进行相当的补贴。随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值中的比重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农业人口所占的比重应当不断的减少。世界上发达的国家,除了那些地广人稀,依靠高效农业出口为生的国家,农业人口都少于10%,而我国土地紧张,却有60%多的人生活在农村,这势必造成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过剩。按照今天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中国农业只需1.3亿劳动力就够了(仍占到人口的10%),剩余劳动力高达2亿人。其次,从我国农业生产总量看。我国各种农产品国内市场实际上已经饱和,价格也不可能再有太大的上升空间。因为生产成本过高,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都比国际市场的价格高,所以我国的种植业没有多大的比较优势,依靠农产品出口,不会高的经济效益。另外,从产业结构调整角度来看,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占有土地,很难进行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一家一户进行的调整难以产生规模效应。受运输、市场信息等条件的制约,不会产生真正的市场效益。另外一种产业结构调整的极端可能就是政府行政命令而推行的、同样是没有任何效益,反而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的"形象工程"。最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农业正面临着来自国际农业市场的冲击。原先依靠农业种植而生活的农民,因为农产品无法和国际市场的农产品无法竞争,收益必将更加减少。因此,如果不跳出农村来看三农问题,已经无法真正解决三农问题。
城市化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从1980-1995年,中国城市化水平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80年代中前期,由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农业上有了自主决定权和选择权,农村经济取得巨大发展,带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90年代上半期,农民开始可以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则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90年代后半期,随着经济增长趋缓和乡镇企业的萎缩,特别是体制政策上的变化,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增加,城市和发达地区的政府把解决本地下岗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限制农民工进城的政策规定,城市化的进程明显放慢。实际上这个时候,中国开始出现内需严重不足,大量商品过剩的现象。而面对广大的农村,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刺激措施,都无法来启动所谓"巨大潜在的"的消费市场。
事实已经证明,城市化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收入增加。例如,在广东,农民工维持了珠三角的繁荣,同时还维持了他们家乡的农村政府的税费收入。全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浙江最先放开城镇户籍管制和就业限制,给浙江的经济带来了与全国其他地区不同的发展态势。从1995-1999年浙江的城市化水平提高了7.48个百分点,而同时期全国城市化平均只提高了1.85个百分点,目前,浙江直接务农的劳动力已经不到农村劳动力的40%。浙江的农民收入迅速增长(31.3%),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28.3%)。1995年,外出民工民汇款占四川省GDP的7%。据估计,全国范围内的外出打工的民工的汇款在1997年就已经达到为240亿美元。因此,加速城市化是促进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所在。
在中国现实情况下,城市化的含义不仅限于让农民进城这一个层面上,它的内涵应当是让农民享有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基本国民待遇,改变目前的城乡两种政策体制安排的局面。至少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取消包括户籍限制在内的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和收费,给进城的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改革现有的农村政策,给留在农村的农民以公平的国民待遇。
让农民进城,减少农民的数量。在目前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局限于农村已经不能解决农民充分就业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城市化,通过城市化来吸收农民。应当从改革现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入手,采取以下措施:
1、应当取消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和收费。"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也大大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实中的问题是因为长期实行的"二元户籍政策"而导致的农民在城市中的定居成本太高,民工的基本权利不能得以保障。目前,农民离开农村至少要办五证: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每个证都要交几十元,甚至上百元;此外,还要交纳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和公粮水费、三体五统保证金,这些收费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元。因此,农民在离开农村,还没有到城里挣到一分钱的时候,就要付出可能一年都难以挣回的费用。而这决不是经济学中的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所能解释的。到了城里,还要交纳各种办证费:暂住证、健康证、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有的打工企业还要收取打工保证金。这些证办好,又要付出成百上千元不等。即使这些证都办齐全了,也不能保证他们能够安安心心的在城里打工。每到五一,国庆,城市还要清理流动人口,这是民工最害怕的日子,收容部门有权随便把他们抓起来遣送回家,不但自己掏路费,还要交五六百元的所谓收容费。此外,进城的农民工还要面临着子女教育、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问题。尤其是子女教育问题,是广大进城民工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改变城乡二元户籍政策成为当前改革的一个重点。
2、依法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城的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受到保护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是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大量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已经带来的严重的影响。据统计春节前北京的抢劫偷窃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和农民工没有按时拿到工资有关。其次,是大量民工的劳动环境还缺乏起码的、必要的劳动保护,几乎每年都要发生许多的因为缺乏劳动保护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最后,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让民工在城市生活不再受到来自城市人心理上的歧视,获得平等的人格权。因此,公民基本权益的起码保障是农民工最紧迫要解决的问题。
3、组织农民有序进城。因为居住的分散性和权益上的弱势性,农民很难得到有效、真实的工作信息,经常发生一些上当受骗的事情。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而在当前社会中有许多工作要求有必要的劳动技能,所以应当对民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但是,要防止这些培训成为某些部门借机向民工敛财的机会。所以应当建立、健全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和必要的培训,组织农民有序的外出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