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2005年末,胡戈根据《无极》画面剪接而成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风靡整个网络。在google和百度里分别有数十万条记录,并进入百度“搜索上升最快风云榜第21位”。
而就当胡戈为网友创作一个个开心的短片时,近日,据媒体报道,《无极》导演陈凯歌日前在柏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给《无级》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我们已经起诉他了,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说完这句,大导演陈凯歌又觉得意犹未尽地补充道:“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随即整个互联网发生地震,“无极pk馒头”事件极速升温,中央电视台也发表声明,使“馒头事件”成为当之无愧的新闻焦点。
在“一个馒头发生的血案”中,胡戈主要的灵感来源就是电影《无极》,以及中央电视台的栏目《中国法治报道》,其中又涉及到《报道》节目主持人侯丰,真可谓映射娱乐界和新闻界的大话题。
我们从营销和新闻事件的角度分析,“馒头血案”为“无极”的再次火暴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同期的“情癫大圣”、“千里走单骑”都已经悄无声息,惟独“无极”的话题热潮不断,陈凯歌应该感谢胡戈才对。陈凯歌之所以发火,原因就是网友盛赞“馒头”,而对“无极”却是毁誉不断,但是陈凯歌忘记了一点,无论“无极” 还是“馒头”,都属于娱乐文化,既然是娱乐,必然会被网友指责和点评,同时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当一个知名导演出口骂人的时候,更多的舆论会倒向胡戈——公众视野的弱者,可以说陈凯歌对待公关的处理方式是大错特错,而更多的折射出名人在对待公共事件缺乏商业智慧和品牌规划。
再说胡戈,陈凯歌声明起诉以后胡戈一直很低调,后来就公开声明向陈凯歌道歉,而大多数网友对胡戈表示了支持。我们从营销的角度分析,胡戈通过“馒头事件”迅速成为知名人士,根据《黑客帝国》画面剪接创作的《春运帝国》,同样深受网民的欢迎,“互联网是随时产生奇迹的地方”,作为“馒头教父”胡戈其实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和'馒头'过不去就是和娱乐过不去,和娱乐过不去就是和网友过不去,和网友过不去就是和观众过不去,和观众过不去就是和人民过不去”(模仿武林外传),这件事情的结果是必然的,不会导致大规模的官司,否则受损失最大的还是陈凯歌。
我们看年底最热的电视剧《武林外传》,其中形象猥琐捕头的名字竟然是著名网络作家“邢育森”,而始作俑者竟然是同为网络作家三驾马车之一的“宁财神”,邢育森完全有理由控告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但是邢育森绝对不会那样做,原因就是“人不能得了便宜卖乖”,当然,官司未必是坏事,娱乐界的官司和绯闻一样属于新闻炒做,但是话不能说得太过分,按照中央电视台的说法:“站在陈凯歌的立场,他耗费了巨资历时多年完成的心血,不仅没有为他带来预期的口碑,反而被《馒头》削弱了影片的分量,陈凯歌感觉失落、失意很正常。他'恼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成怒'值得商榷。”
我们再看中央电视台的态度——
据该频道编辑部一位负责人介绍,早在陈凯歌与胡戈产生纠纷之前,该频道领导和《中国法治报道》的编导就在网上看到了《馒头》。“大家都觉得很好玩,认为这个短片挺有创意,并没有对是否侵权给予特别关注。”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央视领导和律师都将之视作在网络流行的、不带任何商业性质的视频,未侵犯社会与法频道的利益,也没有想过像陈凯歌这样大张旗鼓地控诉胡戈。就短片本身而言,该负责人还对胡戈这样一个圈外人表示了认同:“《馒头》的节目样式、结构非常像一个日播的法治节目,连广告插播的时间和时长都非常接近一个常规节目,胡戈挺有灵气的。”在这起事件中,中央电视台显示出了自己的大家风度,对网络和“馒头”表示了最大的宽容,“宽容才可以赢得观众”,央视是这起事件的大赢家,不过同时更应该极力渲染“中国法治报道”,这才是双赢,也是公关的境界。至于侯丰,笔者的建议应该更宽容,借助“馒头”树立一个节目主持人的良好品牌形象。
那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应该做什么
营销无止境,所有的新闻事件都是商机,无论“神六”还是“奥运”,无论“馒头”还是“无极”,那企业应该做什么呢?企业应该做的就是立即和胡戈合作,积极制作网络视频广告,“不花钱做千万广告”——这就是未来几年网络营销的机会点,也是企业媒体转移的大趋势——百度小电影已经证明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