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技术统计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外高技术统计状况
1、高技术及其产业内涵
人们一般认为高技术(High--Technology)一词源于美国。早在60年代,美国两位女建筑师合写了一本书,名叫《高格调技术》。在该书里,抒发了人们对高技术这一新生事物的关注。到了70年代,高技术的用语逐渐增多。那时的含义主要是泛指一大批新型技术产品和引发出来的一些变革。1981年,美国出现了以“高技术”命名的月刊。1983年,高技术开始被收入美国出版的《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9000词》中,作为一个正式的词定了下来。由于高技术是一个发展着的相对概念,加之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所持的理论框架不尽相同,因此在认识和使用高技术概念上也不尽一致。
高技术产业是通过高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也是一个动态的、全球性的概念。高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分别作为技术现象和经济现象,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范围和内容。“高技术”产业一词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公认的定义和界定范围,但至少以下三点是相似的:
第一,所采用的定量指标相类似,多采用技术密集度指标。如R&D经费强度,即R&D经费占产出(总产值、增加值或销售收入)的比重,科技人员或熟练工人占全体雇员的比重等。
第二,高技术产业核心内容相对集中,即有一定的类聚性,各种界定都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及通信、办公设备及计算机、医药等制造行业。
第三,OECD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和界定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很多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都参照OECD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和目录。
2、高技术产业的统计界定:OECD从六分法到四分法
随着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界定的重要性日趋显著,OECD和美、英、意、加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政府部门及科研机构都在高技术产业界定方面陆续做了大量工作。利用若干对高技术产业特征最具典型意义的可量化指标来界定高技术产业,最常用的指标还是产业技术密集度(或称强度)。这是因为技术密集度是高技术产业的本质特征,也是定义高技术产业的基石。
1986年OECD根据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选择22个制造业行业,依据13个比较典型的成员国1979—1981年间有关数据,通过加权方法(权重采用每个国家产值在总产值中所占份额的数值)计算了这些行业的RD经费强度。最后,将RD经费强度明显高于其它产业的6类产业(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定义为高技术产业。随着经济发展中知识和技术的急剧增长,各类产业的RD经费强度发生了重大变化。1994年OECD专家将R&D强度的数据和计算方法做了进一步调整,重新计算了所选择的22个制造业部门的RD经费强度,对高技术产业重新进行了划分。这里,不仅考虑了直接RD经费,也考虑了间接RD经费,选用了RD总经费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直接RD经费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工业增加值比重3个指标来定义高技术产业。同时,OECD根据10个更为典型的成员国1973年—1992年的数据,逐年计算了ISIC中22个制造业部门的上述3项指标。结果表明,原来高技术产业群中的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仍属于高技术产业,而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和电气机械制造业则由于R&D强度已不具备明显高于其它产业的特点,而被划归为中高技术产业。
3、OECD统计方法的优点及不足
OECD的方法是一种宏观和近似的方法。说其为宏观的方法,因为它是基于产业的方法,更多是从制定战略和政策的大范围去考虑问题,试图对一个高技术产业部门进行整体描述,关注的是高技术产业的整体,而不考虑产业内部产品中的一些不重要的变化;近似的方法,是因为这种基于产业的分类方法是宏观的笼统的,它所依据的数据是高度综合性的,这使得一些明显不属于高技术范畴的产品也包括在高技术产业之内。反之,一些明显为高技术的产品由于其所在产业不属于高技术产业而被排除在外。因此,OECD定义方法和结果既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高技术产业的规模。但这种方法的最大优势就在于简单明了,基础广泛,有利于国际比较,其提供的定义、分类和目录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采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OECD的界定并不是依据某个国家或几类产业的指标数据,而是依据了一批典型国家的22个制造业行业进行,避免了由于一国产业结构和特点的局限性而影响高技术产业界定的正确性。
其次,OECD界定方法和指标充分考虑了国际可比性和可操作性。RD经费在产业间或国家间能够取得更为一致的定义及统计范围,利用国际间标准产业分类代码进行产业分类,如需要同某一国家标准产业分类代码进行比较和转换时也相对简单些。
第三,OECD不仅考虑了直接RD经费,也考虑了间接RD经费,避免了只用直接RD经费强度可能带来的片面性。
第四,OECD的界定方法按照不同年代RD经费强度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规律性,及时调整或修正高技术产业的结构、分类和目录,充分体现了高技术产业是一个相对概念的特征。
二、国内高技术统计现况
1、高新技术概念的提出
我国有关专家学者从80年代开始对国外高技术产业发展动态进行了研究,与此同时也引入了高技术概念。863计划中提及的“高技术产业”与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的一般概念相近,也是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初始概念。此后,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 “注意发展高技术新兴技术产业”的要求和中央对发展高技术新兴产业的部署,原国家科委从1988年7月开始实施火炬计划,它与863计划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将“高技术产业”延伸为“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将“高技术产品”变化为“高技术、新技术产品。”从此,舆论界出现了高技术产业与新技术产业相提并论的情况,高技术产业的概念也已由狭义的一般的高技术产业概念演变为广义的,包括一切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概念,“高新技术”的概念也应运而生,它有两含义:高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里水平较高、反映当时科技发展最高水平的技术;新技术是相对原有旧技术而言的,指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它并不一定是高技术。
对于高新技术的划定范围,我国根据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考虑到我国的客观条件,1991年国务院确定11个领域突出新技术,1997年原国家科委颁布《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共9大领域58大类327小类。高新技术中的一般新兴技术(非高技术),不具备高技术的“制高点”作用,或许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旧技术,但它对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兴国”战略却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适宜于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
2、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的研究
近些年来,科技部组织我国部分专家学者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我国制造业各小类行业技术密集度的计算,发现没有出现国外那种高技术产业按照技术密集度聚类的现象,也无法依据技术密集度在“高技术产业”与“非高技术产业”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计算机制造业、电子与通信产业中合资企业多,外国公司多,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较为接近,是人们理念中的高技术产业,但其技术密集度在国内处于较低水平;而相比之下,国内的机械制造业、专用仪器设备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制造业的小行业技术密集度普遍较高,但这些行业不论在国外和国内都未被人们看作是高技术产业。从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来看,这种计算结果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分属于不同发展阶段,我国高技术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还不具备“明显高”的技术密集度这个典型特征。
以上几方面充分说明,在高技术产业全球化的条件下,仅根据一国的产业结构来界定高技术产业是不科学的。因此,界定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工作,只能借助于国际规范,采用定性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多途径和多方案综合比较的方法,才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中国的实际。具体就是借用OECD界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参照OECD高技术产业目录,即将OECD确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作为“菜单”在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找出与之相同和相近的制造业行业,这些行业即可大致被认定为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在此基础上,采用专家评判法,甄别那些内容不十分清晰的行业,剔除那些从我国的情况看明显算不上高技术产业的部分,最终确定高技术产业目录。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将“菜单”和我国相关产业相对应。因为OECD的高技术产业分类目录采用的是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第二版,而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在修订时参照了ISIC第3版。所以,两者之间没有一一对应关系,无论就产业的大、中、小类别的划分,还是彼此所包含的内容大多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上要做的事是使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与国际产业分类(ISIC)第2版尽量等效。
3、高技术统计的开展
①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广东省于1989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高技术产品调查制度,随后江苏、北京、辽宁等省市都开展了基于产品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但由于各省市的标准缺乏可比性,省市之间无法有效地进行比较。
②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依据美国等国对高技术产品的划分标准进行出口贸易统计,科技部和海关总署合作已进行了多年统计,1999年科技部又重新制订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这项统计对反映我国高技术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90年代初,我国陆续批准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些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了统计,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④国家级科技计划统计。80年代中后期以来,科技部陆续在全国组织实施了包括国家级攀登、863、攻关、火炬、星火、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调查,对我国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进行了动态的跟踪。由于项目调查的局限性,难以从总体上对高技术产业总体状况进行描述。
三、我国高技术统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高技术与高新技术的区别——和国际的不可比性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倡导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政策需求,有关部门将高技术扩展到高新技术,并进行相关的统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应看到高新技术概念与高技术概念相比,其涵义有很大的扩展。高新技术的这种提法更偏重于新技术,其范围是按照某些科学技术领域进行划定的。其产品统计的范围定为凡是与某些科学技术有关的产品均列为高新技术产品,也就是将按照嫁接、引入新技术生产的,或通过购买的新设备、新机器所生产的新的最终产品均列为高新技术产品,而并不涉及这些产品的生产方式和中间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其统计结果,往往过高地反映(或者说估计)了我国高技术的发展状况;从统计上比较,与国际标准有着很大区别。
2、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技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问题
基于产品的形式对高新技术进行统计,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统计标准。在我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采用国际上普遍承认的OECD基于产业的形式对高技术进行统计的方法,并逐步淡化“高新技术”概念,统计分类和基本指标逐步与国际高技术统计标准接轨、一致,是我们今后必然的选择。
根据我国当前的科技统计现状,和现有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可以在现有各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的基础上,科技部根据1999年制订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在全国范围内基于产品的形式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常规性调查,避免各地自行其事,各按各的高技术产品目录统计,统计结果互不可比,水分极大,最后莫衷一是。同时,要跟踪国际高技术统计的发展趋势,采用国际规范,基于产业的形式对高技术进行统计,按相应的国际标准进行必要的对比分析,这样才能适时并且全面地、科学地和准确地反映我国高技术发展状况,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较为完备的数据、信息,避免统计评价走样,产生误导。采取这样的双轨制的统计方式,是当前形势下高技术统计一种比较稳妥的过渡方法。
3、我国科技统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
现在,随着经济、科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统计标准国际化是科技统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现行的科技统计调查制度是一个多主题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这和国外RD统计和技术创新专项统计调查制度有很大的区别。RD投入统计不是按全成本核算口径计量,RD活动的间接费用没有分摊到RD活动中去,使我国RD投入水平较实际发生明显偏低,很难采用一整套RD的年度系列数据对高技术进行评价。
关于高技术统计的评价标准,将技术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或将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作为标准是不科学、不适宜的。技术开发是我国特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统计概念,泛指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活动,包括企业内部RD活动,以及运用科技成果对已有产品、材料、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和装置等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进的活动等。由此可见,其含义比RD活动的涵义大,统计范围广,其人员统计包括了大量的一般职工,经费统计包括了购买一般技术的费用,甚至包括购买机器设备的费用。采用技术开发统计数据作为评价高技术的标准,往往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技术开发的涵义与高技术的评价标准是不对称的,使用类似技术开发等指标作为判别高技术的标准不适宜的。按照这些统计标准进行高技术统计评价,所带来的误差是难以克服的。
高技术统计评价是整个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科技统计有着密切的关系。若不将我国的科技统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仍将科技统计框架基础停留在技术开发或涵义宽泛的科技活动等模式上,或者不能获得RD的质量较高的系统性数据,势必影响在原始、基础数据层次上对高技术的统计评价。切实加强整个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是作好高技术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1、《中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的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从高技术的涵义出发,其统计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高技术的研究与发展(RD)状况
2、高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包括服务)状况
3、高技术的扩散,以及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状况。
这是关于高技术统计的广义范围。有关统计内容已包括在其它科技统计中,例如研究与发展和技术创新统计中,反映高技术的孕育、生成过程和机制;也有些统计内容,例如高技术形成、发展的社会环境,以及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正处于研究、探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