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严峻局面,学术界既迎来了挑战,也迎来了机遇。我国刑法学界多年来衷情于规范刑法学、注释刑法学的研究(我不是说不需要这方面的研究,恰恰相反,这方面的研究质量也同样需要提高),或者受思维与传统惯性的影响,"一心只读刑法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对犯罪现象的突飞猛进多少有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味道;而整个大刑事法学界又被人为的专业所分割,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执行法学等部门相互隔绝,这种"先天不足"注定研究难以深入。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政策学作为一门超越于前述各部门刑事学科的综合学科,自有其生存背景,自有其发展空间。[03]中国现在一方面要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国际对话,吸收人类社会的一切优秀成果,并为国际人权事业和其他一切进步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我们又确实面临我们自己的国情和历史语境,比方说,我们有的学者以西方社会的保安处分在整体上处于衰落趋势为由反对我国构建保安处分制度,这里且不论西方社会的保安处分制度是否真的处于衰落趋势,[04]光就保安处分制度诞生的历史背景看,当时正是西方国家犯罪率猛涨的时期,而传统刑法又收效甚微,为了"防卫社会",保安处分遂应运而生。今天,我们所处的形势是与已经处于后现代社会的现代西方社会相比呢,还是与西方社会那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时期相比?我想恐怕应当是后者。因此,如何在全球化、法治化的背景下追求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既避免简单移植的风险,又防止把疮疤当特色的误区,真正是落到当代中国刑事法学者肩上的一个不轻的职责。每一个身处其中的学人都有义务问自己:什么是你的贡献?
本书的选题及其写作,可以视为作者在这方面的一个尝试。
二
全书分上、中、下三篇。上篇名为"基础篇",包括三章:第一章"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第二章"刑事政策的结构",第三章"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这部分意在对刑事政策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做一铺垫。其中,关于刑事政策的模式、价值、功能以及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本可各自独立成章,但本书只在"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一章中略有涉及,其原因除了自己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外,还与我不太喜欢过于形而上的研究风格有关。在该部分的写作中,有两个问题需要在这里向读者交代一下:一是关于刑事政策的范围。我在本书中采广义刑事政策观,将一些与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只具有间接关系的社会政策也包括在刑事政策范围之内。但两年前博士论文答辩时曾有专家对此提出商榷意见,我这两年来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甚至在本书修订过程中曾产生将此类社会政策与刑事政策予以分离的念头,但最后还是保留了原来的观点,主要是有感于现今学界对犯罪原因与对策的关注视野过于狭窄,而欲提倡"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之理念。此外,我也对学术直觉保持了一份珍爱,既然当时是这么想的,就让它保持原貌吧。但坦率地说,这里的犹豫至今存于我心:究竟是将此类社会政策包含于刑事政策范围之内合适呢,还是主张二者相对独立、但刑事政策的研究应关注此类社会政策合适?很希望听听读者朋友们的意见。二是关于社会转型中的刑事政策之应然与实然。我的写作初衷是要从应然的角度来指出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政策应该如何如何,但在写作中受严景耀先生的《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的启发,转而从实然的角度来描述一些转型期出现的刑事政策,或者刑事政策在转型期的运作表现。回首历史,或者看一些国外的著作,我们就不难发现,这种描述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有时候我们就靠它来了解那个时代或者那个国家。当然,最理想的是既有描述又有分析,将实然与应然结合起来,并探究为什么实然的刑事政策与应然的刑事政策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在这方面,应当说我在本书中是做得不够的,随着思路的展开,我甚至觉得专门围绕"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这一主题就可以写一本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