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王青林:《民间法若干问题初探》,载《民间法》(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45页。
[49] 王洪丽、桂梁:《民间法:一种法的社会学视角》,《东方论坛》2004年第4期。
[50] 谢晖:《当代中国的乡民社会、乡规民约及其遭遇》,载《民间法》(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4-287页。
[51] 于和利、张安福:《习惯法产生的时代及其特点的历史考察与分析——兼论我国学术界在这两大问题上主导观点的误区》,《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52] 余贵忠:《论少数民族习惯法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
[53] 杨方泉:《民族习惯法回潮的困境及其出路——以青海藏区的“赔命价”为例》,《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
[54] 李鸣:《羌族继承习惯法试析》,《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55] 张恒山、李林等著:《法治与党的执政方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56] 夏勇:《宪政建设——政权与人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0页。
[57] 王长江:《政党现代化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6页、329-335页。
[58] 张恒山:《中国党的领导与执政辨析》,《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59] 严存生:《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上的人”的哲理思考——读拉德布鲁赫“法律上的人”有感》,《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60] 何健:《历史的视野:以法理为基础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1期。
[61] 丁香桃:《中国党长期执政何以可能》,《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62] 何勤华:《西方法学观在近代中国的传播》,《法学》2004年第12期。
[63] 张策华:《全球化背景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基本矛盾》,《南京财政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64] 谢晖:《西法背景下中国古典法律解释的意义——文化视角的说明》,《现代法学》2004年第5期。
[65] 莫守忠、刘梦兰:《我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现代”观点》,《求索》2004年第6期。
[66] 林端:《中西法律文化的对比——韦伯与兹贺秀三的比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6期。
[67] 王申:《法律文化层次论——兼论中国近代法律文化演进的若干实质》,《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5期。
[68] 金亮贤:《法律文化现代化途径略论》,《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69] 李媛:《全球化条件下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现状之考察》,《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70] 强世功:《司法审查的迷雾——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政治哲学意涵》,《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冬季号。
[71] 谢鸿飞:《萨维尼的历史主义与反历史主义—历史法学派形成的内在机理》,载《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143页、168页。
[72] 苏力:《波斯钠及其他—译书之后》,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3页。
[73] 侯猛:《中国法律社会学的知识建构和学术转型》,《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3期。
[74] 邓正来:《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载[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代译序”第3页。
[75] 石元康:《罗尔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0页。
[76] 李桂林:《美国法哲学的阐释学转向》,《法商研究》2004年第6期。
[77] [德]阿图尔•考夫曼:《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舒国滢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58页。
[78] [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译序。
[79] 陈根发:《论当代日本自然法学的特色》,载《法学理论前沿—献给吕世伦教授七十华诞》,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311-338页。
[80] 参见Eric A. Posner and Adrian Vermeule, Transitional justice as ordinary justice, Harvard Law Review, Vol.117, 2004, pp.762-765.
[81] 参见Andrei Marmor, The Rule of Law and Its Limits, Law and Philosophy 23, No.1, 2004, pp.1-2.
[82] 参见[日]铃木敬夫:《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札幌学院法学》2004年第1号。[日]铃木敬夫:《中国的拉德布鲁赫研究》,《法的理论23》,2004年。[日]铃木敬夫:《论自由社会主义》,《札幌学院法学》2004年第2号。
[83] 如日本学者石冢迅翻译了周永坤教授的《政治文明与中国宪法的发展》,并在“题解”中指出:周永坤所说的“政治文明”,一言以蔽之,就是“根据宪法的国家统治(依宪法治国)”。当然,这里的宪法,必须是“良好的宪法(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因为在他看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被制定并实质上发挥机能时,中国才能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参见周永坤:《政治文明与中国宪法的发展》,[日]石冢迅译,《东京立正女子短期大学纪要》2004年第32号,第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