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于2004年5月组建,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组成部门。为适应新形势下商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经省政府领导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方法步骤
(一)招考职位:国际商务管理及政策研究3名、信息管理1名。
(二)方法步骤:这次考录工作分为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批录用等7个步骤。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
(五)报考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1、国际商务管理及政策研究职位需具有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且大学本科为全日制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和写作能力;英语取得六级以上证书。
2、信息管理职位需具有管理类专业;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省商务厅(合肥市金寨路389号盛安广场一楼大厅,电话:2831232,2831233,2831295)。
(二)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0日-12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本人学识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安徽省商务厅2004年国家公务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2]298号)规定,按每科5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四)资格审查办法:
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当场认定。凡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人员,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数的比例不小于5:1。不足5:1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核减职位招考计划数。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三科。
(二)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以及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世界经济形势、公共管理、科技常识、时政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04年10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14:30—16:30 《申论》
2、笔试地点: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合肥市水阳江路2号,学院联系电话:3412625)。
(四)笔试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采用百分制计分,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国际商务管理职位按3:1的比例,信息管理专业按5: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二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以下环节均按此原则掌握),面试前,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工作根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规定进行。面试方法按照结构化面试和招考职位专业要求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当场向参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2004年10月22日。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国际商务管理职位依考试总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信息管理职位依考试总成绩按4: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综合考虑实际工作经历,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二)体检工作在省人事厅指导、监督下,由省商务厅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和实施。体检时间:2004年10月23日。
(三)考核工作由省商务厅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省人事厅指导、监督。
(四)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省人事厅审核,并在安徽人事编制网和安徽商务厅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审批录用
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安徽省2004年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连同拟录用人员的有关材料和证件报省人事厅审批。
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商务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商务厅简介
安徽省商务厅于今年5月正式成立,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适应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方向,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重要举措。安徽省商务厅是在整合、归并原安徽省外经贸厅全部职能、原安徽省经贸委内贸管理职能、原安徽省计划委员会部分职能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安徽省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主管全省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外经济合作,具体承担指导、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组织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的有关事宜和组织产业损害调查等重要职能。
详情可参阅安徽省商务厅网站()或通过该网站的厅长信箱咨询,也可来电咨询(0551-2831232、283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