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指导思想 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是测查报考者对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考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三类。
(二)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录机关的申报和招考职位的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并在公布招考计划时统一公告。专业科目考试按有关规定统一命题、制卷与评卷。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在笔试中不能反映出来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一般不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内容,其测评内容和测评方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三)报考者自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必备文具。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分别用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写)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非指定位置的一律无效。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 (一)本科目主要测验报考者对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能。
(二)本科目考试的大体范围和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四、申论科目考试 (一)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二)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