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事厅于今日出台了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大纲,为广大考生深层次解读行测和申论考试大纲。
横向比较湖南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公考,这份湖南公务员考试大纲凸显出强烈的国考痕迹,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可谓是2010国考大纲的精装版。言其与国考相似,依据如下:
一、借用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更改题型描述性语言
对比09年和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大纲,在题型描述方面发生了细微变化。如09湖南大纲对言语部分的描述:主要考察应试者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综合分析、运用和表达能力。而10年大纲中关于言语部分的描述则为: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又如申论部分,10年湖南大纲与09年湖南大纲的描述截然不同,更贴10年国考变化之后的申论描述。纵向来看,这种描述性语言的改变,与09和10年国考大纲中描述性语言的变化也是一致的。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借鉴性是很强的。由于湖南大纲没有给出参考例题,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可以有效借鉴2010年国考大纲,对国考大纲给出的例题细细揣摩,从中洞察命题人出题思路。
二、行测:与国家公务员考试变化同步,调整试题顺序
继2009年湖南省公考大纲改变以往的试题顺序之后,2010年大纲对试题排列顺序再次做出调整。调整之后的顺序为: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这与国考试题排序是一致的。回顾09大纲,当年大纲对试题顺序做出的改变也是与09国考的试题排序变化保持同步进行的。
201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大纲中透露出来的需要关注的行政能力测验方面的细节,专家接下来将专门撰文进行指导。
三、申论:参考国考,细化考察要素
比较湖南省考和国考大纲中关于申论的描述,2010申论大纲有如下变化:
1.抽象定义,高度概括
大纲在申论部分首句将申论定义如下: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这样的抽象定义一改往常对申论的描述,给人以无从下手之感。然而,接着往下读,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这一句话使人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由此,引出申论考察的核心要素。
2.细化要素,各有侧重,描述入微
2010年湖南大纲首次对申论考察要素进行了明确描述: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结合招考公告,专家发现五大要素依报考职位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从2009年开始,湖南省明确把招考职位分为了三类,分别是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专家从多年辅导检验出发,做出判断: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主要是针对A类考生提出的,对于B/C类考生而言,将综合分析能力替换为贯彻执行能力,重点对该类考生提出如下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湖南省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考生要注意审读注意事项,带着问题在阅读给定资料的同时思考材料反映的深层内涵,严格依据作答要求进行写作。
专家提示:依据大纲的变化,201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题目可能因为考生报考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考生应该依据自己拟报考的职位,对不同的考察要素进行有侧重的训练。
申论作为政论性文章,所运用的特定语汇、语体和语言方式都与一般的文章写作有着鲜明的区别。考生要注意在日常多多练笔,注意积累官方通用的、规范化的书面语言,架构政治术语体系,语体和语言方式要庄重平实,大方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