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中,有一种题型是针对事件或问题谈看法,属于综合分析题型。专家认为这类题型需要具体问题分析;而分析的基础是了解与事物相关的知识,掌握解决一切问题的普遍原则,把普遍原则同特定问题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形成对这一事件或问题的独特认识和解决方法。
一、要掌握和运用哲学分析的方法 不管什么问题,通常都需要哲学分析的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例如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原理、原因和结果的联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转化原理,辩证法的一分为二方法,主流和支流、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原理,可以认识一切社会现象、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只要使用得当,考试中涉及的一切理论问题、社会现象和工作问题均可依此分析和破解。
二、要掌握和运用核心的政治原则
公务员考试中,涉及到政府与政府工作人员职能、责任和具体工作的问题比较多见,这就需要从现行的政治语言中提炼出一些普遍适用的原则、规律、定理、方法和政策精神,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规律的内涵、要求和引申用途,这是现行政治理论中最核心的思想;再如,惩防并举、惩教结合、自律与他律结合、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并重等原则和方法,政府要权责一致、接受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平等政策精神,要以人为本,着重落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责任,突出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这些是普遍适用的、带有根本性的政治原则。
分析问题的原因,要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改进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按照上述普遍适用的原则,联系试题中提出的具体问题,紧扣题意作答,灵活运用,适当发挥,就能不管遇到什么试题,都能大致准确作答,保证答案的大方向不出偏差。
三、要遵循合理恰当的作答程序 作答的程序应是先表明态度,说明对事物的基本看法,诸如自己的态度是肯定还是否定,是赞成还是反对,认为是有利的还是有害的。随后要有条理、有层次地做出阐发,阐明自己为什么持有这种态度,说明理由,提出依据;对问题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如一分为二,先分析有利的一面,说明其优点和利益表现在哪里,再分析不利的一面,说明其弊端和害处在哪;如侧重原因分析,要分清主观原因、客观原因,逐层深入问题的根源,一针见血、单刀直入地指明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而认清危害,辨明是非,提出解决问题、消除产生问题根源的必要性;然后从端正认识、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群众参与、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等多个方面阐述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最后,可根据时间把握进行总结陈词,结合所问试题的具体情况,概括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意义,展望未来,对问题的圆满解决、形势的逐渐改善、风气的根本好转等给以乐观的前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