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吸收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此时,我国土地流转开始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兴起,而其动因在于我国地少人多,人均耕地的相对较少,单靠经营承包的土地,种田的经济效益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农民迫切需要新的就业出路。但由于我国农村中的土地流转大多缺乏有力规范和监督。因此,如何“规范”土地流转成为“当务之急”。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制约因素:(一)一些地区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缺乏自愿性。(二)部分地区存在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倾向。(三)大多数农村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制约了土地流转。(四)土地流转价格过低。(五)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六)土地流转范围窄,农民即得利益常受损失。(七)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引发矛盾纠纷(八)部分地区由于户均耕地较少,难于形成规范经营。
针对以上存在诸多问题,广州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全方位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土地流转体系。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根据信息库流转存量和农户的流转愿望定期和不定期在新闻媒介和公告牌上进行信息发布,及时促成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愿望。
二、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提高农民的认识,使其认识到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规模效益的重要措施,符合广大农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协调、帮助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流出与流入双方的权益就可得以保障,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四、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土地流转加快。
五、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
六、创新土地流转模式。除了常规流转模式外,还可成立股份合作社,农民将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经营者和农民实现双赢,为推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七、出台鼓励政策。鼓励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对于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构建责任机制,把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作为政绩考核指标,落实乡村干部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