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的,它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发展现代农业,就是以资本、物质和技术等先进要素为基础,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以工业化的生产手段装备农业,以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农业,以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支持农业,以科学的经营理念管理农业,最终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从过程看,是实现农业的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从结果看,是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现代要素替代传统要素的内容是不断变化的。就当代而言,现代要素替代传统要素,就是用化肥、农药、农膜、灌溉、良种、农机、电力以及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以至航空航天技术等要素,替代畜力、人力和半机械手段等要素,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和其他相关领域进行生产和经营方式的改造,改变农业低投入、低产出和自给半自给状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
我国为什么要发展现代农业?
一、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而要实现生产发展就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在现阶段,农业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的食品,又要满足工业化对农产品原料的需求;既要承担生态保护、观光休闲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功能,又要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必要的保障。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多功能发展的目标。这是实现生活宽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重要基础。可以说,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快慢、成果大小,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因此,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没有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就失去了重要的产业支撑。
二、发展现代农业是统筹城乡和工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与物质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而农业发展始终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发展现代农业,在农业领域不断引入先进的物质技术要素和现代人力资本,对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进行变革,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滞后、难以适应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的问题。我国经济要长期保持又好又快发展,进而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仅仅依靠工业和城市的现代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
因此,发展现代农业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统筹城乡和工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与物质保障。只有从宏观上、战略上重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才能把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落到实处。
我国“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问题:
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不足,资金分散。近年来,中央在增加农业投入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农业投入不足的矛盾得到很大缓解。但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看,农业投入仍严重不足。这既表现在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也表现在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与此同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分散在10多个部门,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农业投入的使用效率。
二、科技水平落后,人力资本水平不高。比如,科技研发体系不健全,农业科研成果储备不足;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落后,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率不高;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许多农民不会应用科学种田技术,不会操作配方施肥,不懂科学养殖,盲目使用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各种添加剂等。
三、农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许多设施陈旧、老化。比如,农田机电排灌面积比重低,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不高,有机质含量下降,中低产田面积大,农业抗灾能力不强;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较差,有“大动脉”而缺“毛细血管”,常常是“有机械没路走,有渠道无水灌,有良种无田用”。
四、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比如,从宏观层面来说,如何调集公共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现代农业建设,还缺乏体制保证和有效办法;从微观层面来说,支持农业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中介组织发育严重滞后。
五、要素市场特别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市场发育不足,影响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土地、金融等要素市场化程度低,劳动力流动市场不完备。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条件下,城乡差距扩大,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劳动力转移缓慢,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尽快加以解决。
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对策:
一、要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必须不断开辟新的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特别要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
一是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尽快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要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三是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要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四是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环境。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展新型农业工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项工作。
“十一五”时期,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目标;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鼓励农民在政府支持下,自愿筹资筹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必须着眼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逐步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水平,对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税收优惠等;二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三是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四是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走符合国情、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五是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
四、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具体包括: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积极发展健康养殖业,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物质、非物质产品和产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以生物能源、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发展,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五、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物流产业。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是采取优惠财税措施,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加强对大宗农产品进口的调控和管理,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四是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
六、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规模,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采取各类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从乡村实际出发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搞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地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给予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