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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进入我院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以下4名考生为我院面试人选: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递补最低分数线
0101002001
栗旸
94917760812
121.7
0101003002
蔡震宇
94913312718
119.9
0101005003
赵铮
94912619707
108.4
0201006002
周晓崇
94914218320
106.6
请以上考生尽快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10—65209135;联系人:赵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