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上海十余万公务员正经历着一场力度空前的收入调整“风暴”。今年1月17日,一份名为《上海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由上海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委、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六部门联合颁布,不过这一切却是秘而不宣的。上海市人事局一官员称,规范方案隶属公务员内部事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披露的范畴。
此前,笔者读到的另一篇报道也披露,此次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原则是“只做不说”:不发红头文件,没有文字方案,只有口头传达,一切照着会议精神办理,且不得将有关精神外传。《南方周末》的报道进一步证实了这点。报道中说,一份名为《上海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宣传提纲》同步下发,并“要求引导大家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各单位被要求严格按照提纲解释说明,不得随意发挥。”
由此可见,此次上海市的公务员工资调整,一开始就不打算对民众公开。相反,有关部门打算在公众与政府之间拉起了一道帷幔,让公务员工资调整变成与公众毫不相干的“内部事务”。
作为纳税人,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属天经地义,更何况是工资调整。先不论此一调整是否符合公众利益,是否经过了人大讨论,征得了纳税人的同意,至少也应该让公众知晓吧。众所周知,公务员本身不直接创造财富,他们的工资和各种费用都靠财政拨款,而财政收入来源于哪里呢?来源于广大纳税人的纳税。而现在,公务员工资调整竟然与广大纳税人无关,何其谬哉!难道说,政府想把公务员工资改革搞成一场神秘的“假面舞会”?
那么,公务员工资调整又是否当属政府信息公开披露的范畴呢?《政府信息公开条理》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以此标准衡量,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显然应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另外,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近年来关于财政预算公开的呼声很高,从长远来看更是一种趋势,公务员工资调整怎可再搞“神秘主义”呢。
从本次公务员工资调整的目的来说,规范方案的矛头,直指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繁多、发放秩序混乱的现状,“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消除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最终促成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行政权力彻底脱钩。”然而,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繁多、发放秩序混乱的现状,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公务员工资不公开、透明,“阳光工资”未落实的缘故。对此教训,有关部门不可不察。
笔者很担心,如果有关部门真的把公务员工资调整看成是公务员的“内部事务”,不打算让广大民众参与讨论、监督的话,所谓的“治理风暴”能走多远就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