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9年,我省每个行政村至少会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从昨日召开的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凡是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将有望每人每年接受省财政5000元的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今明两年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省财政每人将补助1000元。今年,乡镇机关公务员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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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凡是30岁以下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可作为大学生村干部的选聘对象。另外,凡是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程序也更加清楚,一般将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查、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8个程序。
任职:特别优秀可当“村支书”
“大学生村干部”来到村子里,可以当啥“官”?根据规定,凡是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如果经过实际工作锻炼、考查特别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还可以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待遇:除了补助还有安置费
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可享受的待遇规定,将可以比照本地原录用大学生村干部,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的,省财政还将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期限3年。
另外,根据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实际情况,还将适当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今明两年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省财政每人将补助1000元。
激励措施:考公务员总分加5分
昨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为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职,省委、省政府特别制定了系列激励机制。
大学生村干部凡是在村任职两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今年,乡镇机关公务员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300名,以后5年每年将可适当增加。另外,对于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