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汪渊智:《形成权理论初探》,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23] 张瑞萍:《从“代际公平”理论反思民事主体制度的价值》,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5期。
[24] 孙建江:《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研究》,载《法学》2003年第2期。
[25] 尹田:《论法人的权利能力》,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1期。
[26] 尹田:《论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5期。
[27] 尹田:《论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28] 张新宝:《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
[29] 张新宝:《侵权行为法的体系构想:全面一般条款+全面列举》,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
[30] 杨立新:《简明类型侵权法讲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页以下。
[31] 张新宝、唐青林:《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32]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33] 赵中孚教授对其予以较高评价,参见赵中孚:《寄望民法典颁行》,载《法学杂志》2002年第3期。梁慧星研究员则认为草案与人民所期望的民法典差距甚远。参见梁慧星:《松散式、汇编式的民法典不适合中国国情》,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
[34] 李正华:《经济法的定位与经济法学体系的重构》,载《河北法学》2003年第6期。
[35] 徐孟洲:《中国宏观调控法的发展进程和建设目标》,载《经济法制论坛》2003年第3期。
[36] 王先林:《“入世”背景下制定我国反垄断法的两个问题》,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5期。
[37] 邱本:《论市场竞争法的基础》,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4期。
[38] 钱水苗:《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应然与实然》,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39] 刘大洪、张剑辉:《劳动者双重权利的残缺与互动——国企改革中劳动者权利之构造与实现》,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
[40] 周少华:《罪刑法定在刑事司法中的命运——由一则案件引出的法律思考》,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41] 赵秉志、赵志军:《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关系新论》,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42] 高铭暄、赵秉志、陈志军:《2003年刑法学学术研究回顾》,载《法学家》2004年第1期。
[43] 马静华:《刑事和解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载《法律科学》2003年第4期。
[44] 狄小华:《复合正义和刑事调解》,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3期。
[45] 陈瑞华:《程序性制裁制度研究》,载《中外法学》2003年第4期。
[46] 张小玲:《论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分流》,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