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简短的评价与展望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正确、合理的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广大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民商法、经济法,也需要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和劳动法。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已经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社会问题,2003年底开始的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全国性“运动”反映了这一问题的重大性和迫切性。我们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感受到劳动法学者更加强烈的声音,看到劳动者更好的待遇和更全面的保护。只有这样,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才有真正的意义。
五、刑法学研究:在已经繁荣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一)主要研究成果
有学者认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司法机关不能逾越刑法的明文规定去寻求法律的灵活性价值,更不能以“社会需要”为借口侵入立法权的领域。[40]有学者认为,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刑法中两种基本的希望评价标准。这两种行为评价标准之间的矛盾在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层面都有体现。在罪与非罪的区分中由社会危害性标准和刑事违法性标准共同发挥作用;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中由刑事违法性标准发挥作用;在罪轻与罪重区分中,社会危害性标准发挥主要作用。[41]
此外,刑法学界还对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单位犯罪、不作为犯罪、犯罪未遂、职务犯罪、死刑、累犯、自首和立功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交通肇事罪、金融诈骗罪、强奸罪、抢劫罪、有组织犯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持有性犯罪等刑法分则问题进行了研究。
(二)简短的评价与展望
刑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大学科。2003年与过去的年份一样,刑法学界的研究成果丰富、学术活动众多。据有的学者统计,2003年出版的刑法学著作达130余部,[42]发表的论文则多得难以统计,而且学术活动频繁、国际交流得到加强。刑法学学术研究既重视刑法学的基础理论,也密切关注刑事司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表明2003里刑法学这一法学“大户”在稳步前行。
对于像刑法学这样的兵多将广、社会需求旺盛的学科来说,理论上的进一步创新和对立法、司法的对策研究,将是其所面临的重要任务。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科学理论体系也是人们所期待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刑法学才可能在世界法学尤其是世界刑法学之林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刑事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立足解决审判实践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1.主要研究成果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不存在严格意义的刑事和解制度。基于刑事和解在被害恢复和加害恢复方面的双重价值,应对此制度进行合理的借鉴。[43]有学者认为,应推行复合正义,将调解这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发扬光大。庭审前和庭审中的调解只能由法官主持,而且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和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较轻的刑事案件。[44]
有学者明确了刑事程序性违法、程序性制裁和程序性裁判的概念。[45]有学者主张,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程序分流经验,在侦查阶段即设置相应的程序分流机制,允许公安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的犯罪做撤销案件处理。[46]有的学者提出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进行制约。[47]此外,刑事诉讼法学界还对辩护方的强制取证、裁判公开、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以及审级制度、沉默权、证据、强制措施、未成年人的不起诉交易、集中审理原则、缺席审判制度、刑事执行制度和物证技术、刑事侦查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