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残疾人教育方面
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可以说在近20年来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还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1)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受教育机会少。残疾人中文盲占60%左右;全国6-14岁的学龄残疾儿童约有600万人,其中有学习能力的占约90%,但是他们的入学率不足20%;(2)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全国大多数县没有特殊学校,相当多的县没有一个特教班;(3)残疾儿童家庭一般比较困难,而特教学校一般实行寄宿制,许多学生因交纳不起学杂费、寄宿费而辍学;(4)一部分生活能自理、符合国家报考专业体检标准、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学生,不能被录取。
为了改变残疾人教育滞后于我国教育发展水平的状况,《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指出“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十五’期间,大力推广随班就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殊学校合理布局,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放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的体检标准,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这些规定将会促进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3.在残疾人就业方面
我国残疾人就业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实现社会转型时期,残疾人就业面临更多问题。
(1)就业率低。与全国就业率相比,残疾人就业率很低。城镇求职登记的残疾人有85万余人,没有安排就业的有116万余人;农村有467万残疾人没活可干。在全国农村3681万余贫困人口中,贫困残疾人有将近650万。全国6千万残疾人中,只有不足1/3的人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大多数靠家庭和亲友供养。
(2)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社会福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威胁。多数企业由于技术设备落后,人才资金缺乏,管理水平较差,加之残疾人占到职工总数的一半左右,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停产甚至倒闭威胁。
(3)分散就业有一定的困难。尽管国家规定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录用残疾人,但是由于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残疾人自身的困难,因而在求职时有相当的困难。
(4)农村残疾人从业困难。由于对农村残疾人没有采取有效的扶持措施,使得大多数残疾人因为没有起码的资金或物资因而不能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而使得生活非常困难。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指出,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因此要求在“十五”期间,“开展服务与培训,推动残疾人就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采取积极的扶持和保护措施,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使失业登记的残疾人都能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就业率达到85%。纲要的以上内容是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有力政策依据。
4.在残疾人文化生活方面
由于社会的偏见和歧视、残疾人自身的自卑感、文化体育设施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等方面的原因,残疾人不愿意、也不能走出家门、走入社会,因此,总体来讲,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人数和机会还是很少的。残疾人寂寞闭塞的生活状态与当前整个社会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生活情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必须逐步予以改变。
为了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提高残疾人素质,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展示残疾人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十五”计划纲要要求:公共文化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要广泛开展并吸收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在“十五”期间,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10%,参加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由5万增加到50万;培育特殊艺术人才,参加国内外演出和交流;提高残疾人的体育运动水平,办好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三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组织参加第八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等重大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