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论》特别是其中第一卷详尽地作了这个论证。他从商品两因素、劳动两重性论证抽象劳动创造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开始,然后论证价值形式如何发展到货币;在市场上出现劳动力商品时货币又如何转化资本、资本增值如何带来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实质,是对工人劳动无偿的占有;剩余价值率在生产技术逐次提高的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三个历史时期中如何不断增长;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价值量为一定时,劳动力价值(工资)与剩余价值(利润)如何发生对立运动;在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实现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当中,在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社会如何呈现出两极分化和社会冲突;一极是资本家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工人贫困的积累,无限扩大的生产力与相对狭小的消费能力发生严重冲突导致经济危机周期性发生,毁坏了世代形成的社会生产力,代表先进生产力并“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构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必然打破这个限制生产力发展的“侄桔”,“炸毁”那个“资本主义外壳”。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削者就要被剥夺”。(《马恩全集》第23卷第831-832页),这一论证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规律的历史巨著,其逻辑体系的严密性,在当代西方经济学者面前,除了用绝对贫困化的减轻来掩盖相对贫困化的加剧,用世界工业“中心”地区的繁荣掩盖世界广大外围地区的贫困外,也不能不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今天仍具有生命力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缪尔森)。这样,怎么能说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理论体系有“局限性”,其“批判力”在“大打折扣”呢?
最后,吴文用对劳动“意义”、“作用”的三层次划分中的所谓“最高层次”劳动来替代创造价值的劳动,是难以成立的主观编造。
吴文提出“马克思的劳动学说包括三个层次,其所涉及的对象一个比一个高级”。所谓三层次是,最低的层次是就“劳动与使用价值的关系”而言,这里的劳动是创造使用价值以满足人的某种需求,基本上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属于朴实”型的;其次,则为创造交换价值的劳动,它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里,“劳动的作用已经突现出来,即创造着全部交换价值”;而“最高的层次乃是关于人类之本质层次,关于人类存在的意义及价值,关于人的自由与解放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劳动的意义才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因为此种劳动是一种“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它使人“从狭义的动物界提升出来”,实现人的自我创造;同时,这种劳动能把自然力量从支配人类变成受人控制的东西,这种劳动能把它从对人是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
这种划分若说是根据马克思学说,那可能是参照了人类历史上有三种经济时期(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不同时期劳动性质的作用会有所不同。但是呆文据此而作出眼下这种三层次划分,那确实不伦不类。且不说这里划分的依据标志到底是什么,是依据劳动的必要性程度(可以缺少和不可缺少),还是依据劳动的社会性大小,还是依据劳动的对象的性质(使用品、价值物和人类本身),还是依据劳动的政治与社会道义,如此等等,很难让人明白。就假定联系前后文,是依据最后一条:政治和社会道德意义,那也很难说通:难道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就没有其政治与社会道德的意义,其意义就低于创造价值的劳动?在饥饿年代,一碗饭可以救人一命,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这不是有道德意义吗?退一步讲,就假定按政治与道德标准可以这样划分,但是就能够分得这样开,而不是相互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吗?难道最低层次劳动在劳动使人“从狭义的动物界提升出来”这一点上,不同时又变成最高劳动?“最高级劳动”在生产“使用物品”,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即在创造使用价值这一点上不同时又是最低级劳动?而中层的劳动同时又会是最低层劳动和最高层劳动。因为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其生产结果,必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两者是同时发生的,只是从不同侧面来观察。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其具体形式的劳动会从创造使用价值和使人提升于动物界这两点上又变成最低和最高层劳动了。
正由于这里分类基础的任意性、杂乱性,就决定了吴文对高级劳动本身构想不能不是空想,也决定了吴文对雇佣劳动制度的批判不能不是放空炮。
诚然,吴文从人类自由、解放、快乐的角度来描述的劳动是一种从马克思主义看来属矛未来社会的劳动,从发展的程度看(不是从政治和社会道德看)是最高级的。其前提是生产力极大提高和社会财产的主义公有制。但是,如何才能达到这个境界?人类祖先曾面对的是一个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属于自然经济的原始公社制度。这个制度,不经过私有制下商品经济的发展,不经过价值规律的利益激励作用、信息传递作用、社会分化作用,不经过由这些作用带来的一百年超过过去一切时代总和的生产力,和代表先进生产力成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掘墓人的无产阶级,主义制度就无从产生,而由这个制度所孕育的高级劳动,就纯属幻想。
至于用这种劳动来“对资本雇佣劳动制度提出彻底的批判”的许诺,那是兑现不了的。面对资产阶级学者散布的,在劳动力的买卖领域乃是“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充满“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精神的“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马克思全集》第23卷第199页)的谎言,除非运用劳动价值论,揭露“即使资本家按照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所具有的全部价值来购买他的工人的劳动力,他从劳动力榨取的价值仍然比他为这劳动力付出的多”,即用剩余价值理论进行彻底批判,而靠“人性”论来说教,重复“不劳而获”、“剥削”、“可耻”这类话语千万遍,也仍然象以往一切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是用“义愤”代替科学,根本不会明白“剥削在哪里和怎样发生”,也“丝毫不能把我们推向前进”。而用所谓“解放”人类包括资产阶级自身来论证资产阶级理应放弃雇佣劳动制,那更不是什么彻底“批判”。恩格斯指出,“既然有产阶级不但自己不感到有任何解放的需要,而且全力反对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这种人类“解放”理论就纯属“一句自作多情的空话”。(《马恩选集》第四卷第276~277页)
(二)关于所谓劳动价值论对社会主义和主义的“不适用”和“困难”问题
吴文认为,“在对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构想中”,劳动价值论中不是“不适用”,就是“面临着很大困难”。所谓不适用,是讲主义不存在价值,这是马克思恩格斯都讲过的。所谓“困难”按他解释是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所主张的按劳动分配和等价交换原则有矛盾。为什么?据说是由于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量,不仅进人消费资料中,也进人生产资料中,(确也如此—引者)而“唯有消费资料才进人交换”,所以“劳动者持有的表示自己贡献的证书(社会主义货币),其总量(全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中的劳动量),便会大大超过可交换的总交换价值(消费资料的总交换价值)”,而剩余下的货币只能用于投资、“变成资产者”。按劳分配没有物质基础,等价交换也等价不成。关于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价值,价值能否区分为生产领域中的价值和交换领域中的价值,我国已故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孙冶方曾提出主义价值论。这个问题的争论留待几百年后去解决。我们现在只注重社会主义社会。吴文关于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社会所面临的“困难”的论证,也是一段奇文,想要批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却连马克思的劳动两重性,社会简单再生产的规律都未研究。
事实上,没有多余的货币使人成为资产者的可能;不是只有消费资料才进人交换,而是生产资料也要进人交换;不是劳动量即劳动者持有的劳动量证书(货币)大于消费资料总价值,而是恰好等于它。这个道理,只要解释一下简单再生产公式,就十分清楚。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可以在物质形态上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I、I)。每一部类的价值由C,V,M所组成,其中C代表生产资料消耗后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V代表劳动者劳动报酬,M代表资本家占有的用于购买消费资料的剩余价值。I式中的V + M ,在价值上是要用于消费的,但在实物形式上是生产资料。l式中的C是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是应该用同等价值的生产资料来补偿,才能维持互部类的简单再生产。但其实物形式却是与生产资料不同的消费资料。这样就出现了一种两部类相互需求的情况:I(V十M)要变成消费资料,l(C)要变成生产资料。“一个要寻锅补,一个要补锅。”一拍即合。两部类相交换。当I(V+M)= ff(C),交换就成立。两方的矛盾得到解决,两方的需要得到了满足。整个社会再生产继续进行下去。没有一分钱的多余的货币。投人两部类的劳动总量所体现的总价值等于I (V-I-M)十兀(V+M),恰好等于消费资料的总价值It「(C+ V -I- M )〕。假定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剩余价值(M),它都被并人劳动报酬(V),又假定是简单再生产,没有积累,那么,两部类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恰好都能买到所需要的消费资料。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生产资料部类的劳动报酬总是与消费资料部类中用于补偿生产资料消费的价值额相等,即l(C)二I(V)。这样,不仅按劳分配,等价交换问题也解决了。这个被吴文认为会令劳动价值论拥护者“吃惊”,但却是“客观”的理论“困难”,原来不过如此,只是吴文真正“没有注意到”。
(三)关于“用新的价值理论取代原有理论,从而更科学地服务于我们的主义理想”问题
吴文认为,由于劳动价值论在批判资本主义上的“局限性”和对主义的“不适用”和“困难”,讲科学的社会主义,就应该把劳动价值论作为“包袱”抛掉,而用“效用价值论,一般均衡论”,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这些在“解释控制客观经济现象方面,比劳动价值论有效得多,‘科学’得多”的新价值理论,来取而代之。
价值论是各种经济学纯洁性的试金石,既然吴文否认劳动价值论,而认为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比劳动价值论“有效得多”、“科学得多”,那么他就没有必要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用边际效用价值论来服务于所谓的“主义”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它不过是恩格斯早已批判的“在杰文斯—门格尔的使用价值和边际效用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庸俗社会主义”和“费边社教堂”(见《资本论》第三卷第14页)而已。这种理论核心是从富人手中转移货币(或物品)到穷人手中,会使边际效用由小变大,从而增加总效用、总价值。这种理论的实际意义在于可以缓解一下社会矛盾,但它决不能用来批判资本主义,改变资产阶级私有制度。边际效用价值论与马克思主义不相容的。它的发明越到后来越被利用于对抗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主义。庞巴维克的《马克思体系的终结》一书即是这方面的代表。
用边际效用论服务于社会主义建立,那也不会取得“有效”成果。边际效用论在学术上遇到挑战难题一大堆,连西方学者也承认无法“解释”。比如,效用的根据问题、度量问题、比较问题。餐前与餐后面包的边际效用会不同,为什么卖者会索要同一价格、买者会支付同一价格?为什么面包与衣着在同一时期价格相差不是更大,也不是更小,而是恰恰这么多?为什么同样的边际效用在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的情况下,其平均价格表现一定会下降一半?诸如此类问题作不出回答,只是众口一词地肯定,专靠假定来替代判断,根本谈不上一点“科学”。
均衡价格论有一半是边际效用论。边际效用论毛病有多少,均衡价格也便有多少。
“劳动、资本和资源三者共同创造交换价值,”这本属马克思反复批判过的“三位一体公式”,丝毫没有新意.然而如果因此而放弃对吴文论证生产要素价值论的批评,以为不屑一顾,那也就不是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因为吴文在其论证方法上有“新意”。他认为,如果消费资料按劳动量分配,生产资料按资分配。?“此时参与分配的劳动量与可交换的消费资料的交换价值之间将能够大体平衡,而不会出现前面指出过的,在遵从劳动价值论的情况下,参与分配的劳动量将大大超出可交换的交换价值的现象。”生产资料按资分配以后成为“公有资金”,资金“再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结果仍然是公有),而实现全社会的供求平衡”。
一般来说,消费资料按劳动量分配,生产资料按不变资本分配,是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合理分配的结果,是可以实现供求平衡的。问题是,按照吴文主张,达不到这个结果,只会引起比例失调,出现天下大乱。因为吴文认为投人生产资料部门的劳动不能计算其价值”(若计算价值,就会使总价值大于消费资料价值)。那么,这里的劳动者就只能起生产工具一样的作用,只能保存生产资料上原有的价值,不能增加新价值,因此不能从产品出售中分配到什么(如货币),因此只好像神仙一般不吃不喝来搞生产。这样就必然引起劳动者反抗、罢工、游行、停产、减少生产资料的供给,平衡受到破坏。另一方面,消费资料部门,劳动者的劳动量等于消费品的全部价值,而按劳动量分配,全部分光吃光,连用来交换的替换已经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产品也不留。这样,劳动者肚子是吃饱了、喝足了,但第二年只好赤手空拳来生产,生产无法进行,消费品供给终止,平衡又被破坏。不管两部类产品归公也好,归私也好,都必须到达社会再生产的平衡与协调。而为了实现两部类的供求平衡,就必须承认生产资料部门的劳动者也创造价值,其产品则用于与消费品交换,替换已经消耗掉的消费资料部门的生产资料。这就是前面讲的社会简单生产公式:I (V-f-M)二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