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一名网友在他的博客上发表了《湖南耒阳市高考舞弊?》的文章。文章中称,6月8日下午,衡阳市无线电监测车在耒阳一中考点附近对高考舞弊进行监测时,发现有一组强信号从附近一宾馆陆续传出,是为高考考生报答案的声音。12日,湖南省考试院纪委副书记张济海针对网上博客回应记者,湖南耒阳一中考点确实发生高考无线电舞弊事件,并提及试题与答案为舞弊者网上购买,但具体细节与网友披露的信息存在不少出入:作弊者主要为当地学生,并无教师参与,而且,“只查到有3名学生接收答案”。更重要的是,据调查,作弊传送答案者,“所用的试题都是他们通过QQ号从网上购买的”。对于此案,张济海一再向记者表示,“只是个案”,“不要小题大做”。(6月13日《广州日报》)
以高考社会关注程度之高,每年均出现一些不同程度的舞弊案,虽然并非我们所愿意看见,但也不是什么意外之事。不过,上述这起已经被证实的最新高考弊案,还是给人颇多蹊跷之感——比如,为何如此重要的高考舞弊案,率先发布信息的却是一名网友,而当地权威部门仅仅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才给予“证实”,并且同时还要反复申说“不要小题大做”?
众所周知,这些年,国家教育部一直在推行旨在信息公开的“高考阳光工程”,强调各方面各个环节的高考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如在上个月教育部召开的全国高考工作会议上,周济部长便要求,“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及时、广泛、准确地向考生和家长公开各类招生信息,使招生工作经得起社会质询和检验”。显然,有关高考弊案的信息,从广义上看,也属于应“及时、准确”公布的考试信息,同样需要“经得起社会质询和检验”,不容以“小题大做”的态度待之。因为只有如此,才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证高考的阳光品质,维护社会知情权以及高考基于此的社会公信力,另一方面,这也是保障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的需要。因此,弊案的实情究竟如何,就不只是作弊者一己之事。
而从湖南省考试院披露的案情来看,所谓“只是个案”的说法,恐怕不是那么“经得起质询和检验”——如场外的作弊者,究竟是怎样获得高考试题的?如果网友所说的“用无线摄像头拍摄”是实情,那么耒阳当地考场内的监考者便难逃干系,而如果如张济海描述的,是“通过QQ号从网上购买的”,那么案情势必会更加严重。而动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器进行作弊的案子,舞弊成本这么高、动静这么大,获益者何以仅仅是“3名学生”?
当然,我们十分理解当地有关部门对此事不愿“小题大做”,希望它“只是个案”的心情。但是,理解不等于认可,为了高考的信誉,更为了广大考生公平考试的权益,该案只能也必须彻查到底,决不能有所遮掩、含糊,乃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