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普通话轻声与音高、音强、音长和音色都有关联,但主要语音特征是音长,音高并不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威。轻声和次轻音在音高、音强和音色上基本无法辨别,因此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完全可以不再区分。
[关键词] 现代汉语;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轻声与次轻音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中的《普通话(口语和书面语)常用词语》表一和表二共23021条,其中注为轻声词语的有1293条,约占5.6%;这1293个词语中,《现代汉语词典》标注为“一般轻读、间或重读”或非轻声词的有71个。此外,表一和表二中还有《大纲》注为非轻声的219个词语,《现代汉语词典》则注为轻声或“一般轻读、间或重读”。《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现代汉语词典》都未提及次轻音现象。
一、 从语音特性和语言实践再认识轻声现象
对于轻声的定义,《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总论部分提出:
“轻声是一种特殊的变调现象。由于它长期处于口语轻读音节的地位,失去了原有声调的调值,又重新构成自身特有的音高形式,听感上显得轻短模糊。普通话的轻声都是从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变化而来,例如:哥哥、婆婆、姐姐、弟弟。说它‘特殊’,是因为这种变调总是根据前一个音节声调的调值决定后一个轻声音节的调值,而不论后一个音节原调调值的具体形式。”“轻声作为一种变调的语音现象,一定体现在词语和句子中,因此轻声音节的读音不能独立存在。固定读轻声的单音节助词、语气词也不例外,他们的实际轻声调值也要依靠前一个音节的声调来确定。绝大多数的轻声现象表现在一部分老资格的口语双音节词中,长期读作‘重·最轻’的轻重音格式,使后一个音节的原调调值变化,构成轻声调值。”
对任何一种语音现象的特征分析,不外乎是音高、音强、音长、音色这四个方面。《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总论部分是这样描述的:“从声学上分析,轻声音节的能量较弱,是音高、音长、音色、音强综合变化的效应,但这些语音的要素在轻声音节的辨别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是不同的。语音实验证明,轻声音节特性是由音高和音长这两个比较重要的因素构成的。”
(一)先从音高上看,“轻声音节失去原有的声调调值,变为轻声音节特有的音高形式,构成轻声调值”。对普通话轻声调值(音高变化)的描写,语言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常见的是以下四种:
1. 阴平+轻声——阴平后面的轻声字读半低调2度;阳平+轻声——阳平后面的轻声字读中调3度;上声+轻声——上声后面的轻声字读半高调4度;去声+轻声——去声后面的轻声字读低调1度。(林涛、王理嘉《语音学教程》,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
2. 阴平+轻声——在阴平后面念又轻又短的低调2度,听起来仿佛是轻短的去声;阳平+轻声——在阳平后面念又轻又短的中调3度;上声+轻声——在上声后面念又轻又短的半高调4度,听起来仿佛是轻短的阴平;去声+轻声——在去声后面念又轻又短的最低调1度,听起来仿佛是特别低降的轻短的去声。(徐世荣《普通话语音常识》)
3. 阴平、阳平、去声+轻声——当前面一个音节的声调是阴平、阳平、去声的时候,后面一个轻声音节的调形是短促的低降调,调值为31;上声+轻声——当前面一个音节的声调是上声的时候,后面一个轻声音节是短促的半高平调,调值为44。(宋欣桥《普通话朗读训练教程》,刘照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4. 阴平、阳平+轻声——阴平、阳平音节之后的轻声音节读中调3度;上声+轻声——上声音节之后的轻声音节读低调1度;去声+轻声——去声音节之后的轻声音节读低调1度。(胡裕树《现代汉语》)
从区别性的角度来分析,应当是第三种调值更为简明,第二种调值更为详尽。但这只是北京人在生活中的实际调值。中央一级的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如果特别强调轻声的话,基本上都是第一种调值,一部分人甚至是第四种调值。普通话并不完全等于北京话,第一种调值作为艺术语言的存在,至少不应算作缺陷,当然更不应算作错误。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北京人在单说双音节词语时,实际往往将其作为降语调的双音节陈述句来发音的,因而轻声的末尾总带有下降的趋势,一些语言学家就将其看成是轻声固有的特征。林焘、王理嘉指出:“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称为中性语调。最常见的中性语调是陈述性的。”在言语交际时,不可能存在脱离语调的所谓词语发音标准,因此,语流中轻声一般都带有下降的趋势,连“上声+轻声”的格式也不例外,如“我的书”等。此种现象在非轻声词中也有,如前面所说的上声在双音节词的末尾实际常读成211;阴平在双音节词的末尾读成大致相当于54的调值等。赵元任曾拟出降语调句子中末一个音节是轻声时的音高,“阴平+轻声”为55+21,“阳平+轻声”为31,“上声+轻声”为41,“去声+轻声”为51+121。这同前面的轻声词调值几乎无法区别,从听觉上就更加分辨不出了。因此,在语流中发成第二种或第三种调值应当也视为正确。
至于“上声+轻声”的组合,《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认为前面上声的调值都应变读为211(一般称为“半上”),甚至《现代汉语词典》也持这种看法,但这种看法不完全符合语言实际。
《大纲》列出的《普通话(口语和书面语)常用词语》中共有133个“上声+轻声”的词,其中大部分前一个音节实际调值确实是211。但也有少数例外,如“小姐、主意、把手、法子、打点、打手、找补、拿主意”等词前面的上声音节实际调值就不是211,而必须读成24;《现代汉语词典》除把“小姐”列为“一般轻读、间或重读”的情况,也认为“主意、把手、法子、打点、打手、找补”必须读作轻声词的“上声+轻声”格式。如果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变调的描述,“上声在阴平、阳平、去声、轻声前变半上”。事实上,这几个词在北京话日常口语或中央台的播音员中从未读成半上,而我只听到南方人学普通话时曾有一部分人误读过。“倒腾、打扮、骨头、指头、手指头、脊梁”这几个词,据我个人的经验,有的在北京话中读成24,在其他北方话中读成211;有的在不同的意义中分别读成24和211。如“骨头”,北京人一般读成“24+2”,其它北方方言区如山东话读成“211+4”。虽然后一种读法在北京人听来还可以容忍,但如果把“硬骨头六连”、“他是一个响当当的硬骨头”里的“骨”读成211,就不符合语言习惯了,也是十分滑稽可笑的。有人认为这属于“归音问题”,只要把前一个音节归入阳平调类即可。且不论这是否可行,只要《大纲》和《现代汉语词典》不将其归为阳平,我们就无法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以此作为标准。上面提到的词语还只是《大纲》列举的普通话(口语和书面语)常用词语范围,考虑到在朗读和说话两个部分还会出现没有列入上述范围的词语(如“把揽”等),这就不会仅仅是个别现象了。
此外,前面的上声应读成24的还有重叠的单音节形容词或动词的组合,如“想想”、“写写”等。这里的第二个音节可以是轻声(即最轻音)。组合成“想想你”、“写写我”等“双单格”时,实际口语中调值可以是非轻声词的“24(35)+24(35)+211(2114)”(往往见于艺术语言),而更常见的则是“24+3+211(2114)”(如北京人的日常生活语言)。
这就是言语的实际情况,即“上声+轻声”的格式中,前面上声的调值确实有211和24的不同读法。
魏钢强在《调值的轻声和调类的轻声》中把前面的上声读成211的现象称之为“失去原调”的“调类的轻声”,而把前面的上声读作24的称之为“不失去原调”的“调值的轻声”,并且从理论上证明了在不同的语言条件下两种读法都是正确的,也就是都属于轻声词中的上声的“条件音位变体”。不过这种划分对于不具备相当理论深度的人来说,似乎有些勉为其难了。
(二)从音强上看,《大纲》判定:“实验语音学认为,音强在辨别轻重音方面起的作用很小。在普通话轻声音节中音强不起明显作用。轻声音节听感上轻短模糊,是心理感知作用。由于轻声音节音长短,读音时所需能量明显减少,但音强并不一定比正常重读音节弱。”从轻声词和非轻声词的音强绝对值相比较来看,音强确实没有明显的区别,如“东西”和“东·西”。但大部分轻声词中的轻声音节比前面的非轻声音节在音强上还是略微弱一些(至少允许弱一些),如“东·西”中的“东”和“西”。
(三)从音长上看,《大纲》认为“轻声音节一般短于正常重读音节的长度,甚至大大缩短,可见音长短是构成轻声音节特性的另一重要因素。尽管轻声音节音长短,但它的调形仍然可以分辨,并在辨别轻声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据实验语音学的考察,双音节轻声词中的轻声音节要比前面的非轻声音节的音长大约短55%。
(四) 从音色上看,《大纲》提出“轻声音节的音色也或多或少发生变化。最明显的是韵母发生弱化,例如元音(指主要元音)舌位趋向中央等。声母也可能产生变化。例如不送气的清塞音、清塞擦音声母变为浊塞音、浊塞擦音声母等。”“轻声音节的音色变化是不稳定的。语音训练只要求掌握已经固定下来的轻声现象(字典、词典已收入的)。例如:助词‘的’读de,‘了’读le,词缀‘子’读zi,‘钥匙’读shi,‘衣裳’读shang。”
这种说法应当算是比较明确了,问题在于怎样理解和贯彻这个原则。在测试中如果出现上述例举的不是已经固定下来的轻声音节的声母或韵母的变化,究竟算作正确、错误还是缺陷?《大纲》没有说。如果算错误,恐怕没人能接受,因为无论是北京人还是中央台的播音员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如果算作缺陷,在较快的语流中这种现象甚至是难以避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说话部分很难为此确定一个语速的限制标准,事实上也没有人就此建议过语速的标准;如果算作正确,那就必须将轻声可能产生的音色变化一一列举出来,并明确在此范围内发生音变或不发生音变均属正确,如“椅子”中的“子”,读成[ts〓]、[dz〓]、[æ∂]、或[dz∂]甚至[ts]、[dz]都正确。不过这样一来,测试评分将会是一件非常繁琐复杂的工作。为简化可操作性,最后只能凭测试员的语感来评分。
林焘、王理嘉在《语音学教程》中谈及轻声音节韵母和声母的变化时,非常明确地指出:“在地道的北京话里,变化倾向更加明显,变化范围也更加广泛,‘桌子、盘子、胖子、柿子’等词里的词尾‘·子’[ts〓]也可以读成[æ∂],变成央元音,成为北京方言土语的一个特点。”《大纲》将地道的北京话的轻声音变作为普通话轻声的语音特征之一,除实际上迁就了北京人外,很难找出像样的理由。
许多语音学著作在描写普通话轻声时沿用了罗常培、王均《普通语音学纲要》的有关描述,岂不知这本书在谈及声调(包括调型、调值、调类、声调相连的变化、轻声及词重音等)时明确指出是北京话而丝毫未提及普通话。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在提及轻声时也指明是“北京方言里的轻声”。徐世荣在《普通话语音常识》一书中则认为:“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就其整个语音体系来说,并不包括北京的一些土语、土音。有些土音是特殊的‘音变’,比方词语中过度的‘弱化’音节(听起来含糊不清),随着一些土词而发生的读音变化,至今保留在一些老北京人的口中,这却不是我们所要采用、推广的。凡琐细的语音区别,不成规律的声音变化习惯,只能给北京一个地方服务,并不能用作普通话的标准音。作为标准音的北京语音,一定是经过甄别去取,淘汰了芜杂的东西,这才可以成为标准,让全国人民学习。”——多么精辟!
二、 轻声与次轻音的区别
对“重音+次轻音”格式的定义,目前可以看到两种:
1. “次轻音”不太短弱,调值还略略保持。“次轻音”也影响声调,却不像最轻音那么严重,短、弱的程度也不及最轻音。(徐世荣《普通话语音常识》)
2. 前一个音节读重音,后一个音节读次轻音。后面轻读的音节,声母、韵母一般没有变化,原调调值仍依稀可辨,但不够稳定。有人(如讲北京话的人)读得较轻,甚至读作最轻音(轻声),有人则把它读成“中+重”的格式。这部分词即所谓“可轻可不轻”的情况,不应划归“轻声词”(汉语拼音要标出声调符号),但实际读音可以允许后一个音节轻读(次轻音)。(宋欣桥《普通话朗读训练教程》)
这两种定义基本上没有分歧。但双音节组合中“重音+最轻音”的轻声词与“重音+次轻音”的格式在许多情况下是两可的,在语音上很多时候也是几乎无法区别的。轻声和次轻音在长短上大致相同,都是短促的;轻声和次轻音在强弱方面的区别很小,在语流中则几乎是难以察觉的;轻声和次轻音在音色上连是否有区别也很难下定论,因为轻声的音色本身就有很大的自由度,声母可以浊化也可以不浊化,单元音韵母可以央化也可以不央化,复元音韵母可以单元音化也可以不单元音化,声母或韵母可以脱落也可以不脱落,等等;好在一个音节在读轻声时,不仅是声音的强弱、长短、音色有变化,而且声音的高低也会变化。按照次轻音的上述定义,根据语音实践将次轻音的实际调值、调形与轻声作一全面的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果(例举的词语均根据宋欣桥的《普通话朗读训练教程》):
1. 阴平+轻声或次轻音:①后一个音节是阴平字,听起来与前一个音节音高基本相同即调值为55或54,就是次轻音,如“西边”;如调值为2度或31,则为轻声,如“东西”;区别较明显。②后一个音节是阳平字,次轻音读作35,如“工人”;轻声读作2度或31,如“姑娘”;容易区别。③后一个音节是上声字,次轻音读作21(不可能读成214或2114),如“家里”;轻声读作2度或31,如“家伙”;几乎无法区别。④后一个音节是去声字,次轻音读作53或54(不可能读成51),如“出去”;轻声则是2度或31,如“娇声”;两者较容易区别。
2. 阳平+轻声或次轻音:①后一个音节是阴平字,次轻音为55或54,如“前边”;轻声为3度或31,如“活泼”;区别较明显。②后一个音节是阳平字,次轻音为35,如“回来”;轻声则是3度或31,如“粮食”;能够区别。③后一个音节是上声字,次轻音为21,如“男子”;轻声为3度31,如“行李”;不易区别。④后一个音节是去声字,次轻音为53或54,如“回去”;轻声为3度31,如“咳嗽”;可以区别。
3. 上声+轻声或次轻音:①后一个音节是阴平字,次轻音为55或54,如“左边”;轻声为4度或44,如“嗽叭”;较难区别。②后一个音节是阳平字,次轻音为35,如“起来”;轻声为4度或44,如“养活”;较难区别。③后一个音节是上声字,次轻音为2度,如“碗里”;轻声为4度或44,如“奶奶”;两者不仅后一个音节调值差别较大,而且前一个音节的变调也不同,次轻音的变成24,轻声的大多数变成211,很容易区别。④后一个音节是去声字,次轻音为53或54,如“手艺”;轻声为4度或44,如“使唤”;往往不易区别。
4. 去声+轻声或次轻音:①后一个音节是阴平字,次轻音为55或54,如“那边”;轻声为1度或31,如“丈夫”;区别很明显。②后一个音节是阳平字,次轻音为35,如“进来”;轻声为1度或31,如“困难”;区别较容易。③后一个音节是上声字,次轻音为21,如“县里”;轻声为1度或31,如“凳子”;区别困难。④后一个音节是去声字,次轻音为53或54,如“下去”;轻声为1度或31,如“漂亮”;较容易区别。
总共16种情况,容易区别的有10种,不易区别或很难区别的也有6种。但实验语音学证实,把“重重型”(大致相当于一般所说的“中音+重音”格式)词的后一个音节的音长逐渐缩短,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听成轻声词,而不被调值的差别所影响。如“大姨dàyí”中后一个音节的调值为35,当这个音节的音长变为前面音节的2/3左右时,就有75%以上的人会听成“大·意dà·yi”。而“·意·yi”这个轻声音节的调值按规律应当是1度或31。35和1(31)两者的调值差别非常明显,调形完全不同,却有大多数人“误听”,这说明调值在区别轻声和非轻声时并不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威。如果放到句子中去,考虑到语调重音和升降的变化,不易区别或很难区别的情况还要多。
如何区别轻声和次轻音,郭锦桴在《汉语声调语调阐要与探索》中提出:“轻声字都丧失固有声调的音高调值,没有一个轻声字保持固有字调不变。如果有一个轻声字保持固有的调值不变,那么它就不应被当作为轻声,而至多只能被当作为轻读(本文注:这里的轻读即指次轻音)。”这种方法在北京话里是完全行得通的,但在普通话里特别是艺术普通话里也行得通吗?
周殿福在《艺术语言发声基础》中特别提到过普通话发音上的一种毛病,并把它和轻声联系起来:“在艺术语言的说唱中,有时由于节拍速度较快,或者感情激动,引起某些字音含混不清,或者把字音挤掉,戏曲界把这种现象叫做‘吃字’。‘吃字’是艺术语言中的一大缺点。它不仅出现在戏曲语言中,在话剧、电影、广播、以及讲解员讲述的解说词中也常出现。而且出现得越来越多。这种现象,必须引起艺术语言工作者的高度注意。‘吃字’虽然表现在某个字音上,但是它却影响整个语句或整个片断。当我们没有把某个字音交待清楚时,观众不免要对这句话的意思加以思考,琢磨演员究竟在说什么。可是演员不给观众思考的时间,继续说下去,尽管下句话说得很清楚,观众却还在琢磨上句话的意思,于是下句话也就听不见了。因此我们认为,‘吃字’的后果不是一个字的问题,而是全部语言的巨大损失。”他还指出:“对于话剧、电影、广播、解说等语言来说,轻声字太多是造成‘吃字’的主要原因。”“轻声字的声母和韵母在拼写上虽然仍旧保持原来的结构,在实际读音上却改变了本来的面目,这在听感上已经觉得模糊,再加上多方面的因素凑在一起,由于轻声而‘吃字’就更容易发生了。”他总结道:“因此,为了使轻声读音清楚,免得因轻声而造成‘吃字’,还是读原来的声韵为宜。”事实上,各级播音员也都是这样做的。这样读出来的轻声和次轻音更难区别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对象主要是播音员、教师、演员等,他们应当掌握的普通话当然属于艺术语言而不是生活语言,如果仅仅以北京人的生活语言作为标准,与测试的目的就背道而驰了。更何况普通话并不完全等于北京话。
宋欣桥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平分中的几个问题》提出判定轻声词“错误”的基本范围:“(1)工具书、教科书和《大纲》均注音为轻声,而没有读作轻声的。(2)把工具书、教科书和《大纲》没有注音为轻声的词语(实际口语的轻重音也不读作‘重·次轻’格式的),读作‘轻声’(或‘轻音’)的。”还提出了不视为“错误”的情况:“(1)工具书、教科书注音不一致的所谓‘轻声词’。(2)《现代汉语词典》认为:‘一般轻读,间或重读的字’,注音时,后一个音节标声调符号,并在前面加圆点的。例如:‘因为’注为‘yīn·wèi’。凡是这样注音的词语。(3)工具书、教科书虽然没有注明轻声,而普通话口语中的轻重音格式可以读作‘重·次轻’的词语。这三条所列的均属于‘可轻可不轻’的情况。测试中应试人无论是否轻读,都不应扣分。”
我认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把次轻音发成轻声或把轻声发成次轻音都不应算作缺陷,更不应归为错误。一是两者本身就不易区别,除了前面所说的音高不易区别外,许多词究竟是轻声词还是“重音+次轻音”格式的词也还没有定论,如“母亲”。迄今为止,也未见到一个较完整的词表能开列出必读“重音+次轻音”格式而不可以读成轻声词的清单。即使是必读轻声的词的认定也不是没有有困难,如《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普通话(口语和书面语)常用词语》和《现代汉语词典》都将“小拇指”注为必读轻声的xiǎo mu zhĭ,但同一本《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却在《总论》里将“小拇指”作为上声变调的“单双格”举例,注音为xiǎomǔzhĭ。轻声词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次轻音了;二是实际上播音员以至一部分北京人在发音时也常常混读。此外,相当一部分“重音+次轻音”格式的词已转化为“中音+重音”格式的读音。如“练习”一类的兼类词,作动词使用时后一个音节原本认为应读作次轻音,现在只有在尝试态中(“练习练习”)才读成次轻音,其他情况都已习惯于读作“中音+重音”的格式。这类“可轻可不轻”的词,无论读作“重音+次轻音”还是“重音+最轻音”,甚或读作“中音+重音”的格式,都不应算作缺陷,更不应算作错误。
北京话的语音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赵元任在《汉语口语语法》中曾提及“上声+轻声”格式里,“如果两个字组成一个短语或重叠式动词,如‘咬·你’,‘买·点儿’,‘养·养(儿)’,‘想·想(儿)’,那么第一个音节就像在第三声前的第三声变化一样,要升高为第二声。但在这种重音模式中,第一个音节的变调跟第二声不完全相同,因为它保留了一点儿第三声的下降部分的声门收缩,其调值是325:,不同于一个单纯的第二声35:,它可以视为第三声的音位变体。”在今天的北京话中,这种325的调值不能说不存在,但更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的调值是24(35),十分干脆。
有些专家把轻声看成是汉语轻重音中的轻音,而不是声调中的变调。我认为不仅轻声属于轻音现象,而且次轻音也属于轻音现象。两者不仅在朗读和说话这两个部分是互通的,而且在双音节词语部分也是互通的。只有“上声+轻声”与“上声+次轻音”两种格式中后一个音节的调值区别特别明显,前者为4或41,后者为21。这完全可以作为上声的变调来处理,即上声的变调有三种情况:(1)后一个音节为上声时,变读24;(2)后一个音节为阴平、阳平、去声时,变读211;(3)后一个音节读轻音时,大部分变读211,少数变读24,变读211的后一个音节读4或41。至于轻音的音色变化标准则放入语流中来处理。
如此处理轻声和次轻音可以简化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判断评分,也符合普通话的现实情况,并有利于各类方言区的人对普通话的准确掌握。
林焘、王理嘉已经意识到轻重音过于复杂的弊病,他们提出:“汉语不以多音节词为主,重音的作用不明显,没有必要再把重音分成等级。”事实上,在声调问题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目前采取的是划分为三个层次的方法。音节为第一层次,最明显的标志是上声的调值必须是214(2114),否则就属于错误或缺陷;双音节词语为第二层次,上声的变调、“一”和“不”的变调、儿化等是其主要标准;篇章(包括朗读和说话两个部分)为第三层次,主要标准比较模糊,虽然测试目的中包括“重点考察语音、连续音变(上声、‘一’、‘不’),语调(语气)”以及“语音失误、方音明显,词汇语法,自然流畅”等,但没有一个整体量化的可操作的标准,很大程度上主要还是凭测试员“方音是否明显”的感觉来确定等级。方言语调本身的概念就很模糊。什么是方言语调?如果按字面意思理解,应当是方言所特有而普通话所没有的语调。问题再接下去。什么是方言?北京话算不算方言?按语言学界的一致公认,北京话属于北方方言区的一个地域分支(尽管有人可以辩解说是一种特殊的分支)。那么,北京话当然是方言。问题再接下去。北京话中所特有而普通话未承认的语调算不算方言语调?按以上逻辑当然算方言语调。
也许有人说这种推论没有实际意义,只不过是空洞的理论游戏。好,我们让它实际起来。北京话中有许多读作轻声而《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或《现代汉语词典》中都未注明轻声或“一般轻读、间或重读”的双音节词,如“老虎、老鼠”等等,算不算方言语调?宋欣桥确认语调包括“句调、声调(字调)、轻重音、语气(明显的表现在语气词的运用上)、语音节律(包括语速、停顿在内)等方面”,那么,这种读作轻声的现象就应当算作方言语调无疑了。但他又说:“工具书、教科书虽没有注明轻声,而普通话口语中的轻重音格式可以读作‘重·次轻’的词语。……测试中应试人是否轻读,都不应扣分”。工具书、教科书都没有首肯,又哪能算作所谓普通话口语呢?唯一可以算作标准普通话口语的,我认为只能是中央一级的播音员)新闻联播的播音员?)。即使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标准,经测试失分率在3%之内的可以算作标准的普通话水平,但标准应在测试前订出,这就形成了测试不能自圆其说的悖论。一些普通话培训班里到处可以听到的是“北京人是(不是)这样说的”之类不容争辩的说法,进而北方方言区的人就很少因“方音明显”而被扣分。为什么“工具书、教科书虽没有注明轻声,而普通话口语中的轻重音格式可以读作‘重·次轻’的词语。……测试中应试人是否轻读,都不应扣分”,而将工具书、教科书注明轻声的读作次轻音就应当算作错误或缺陷呢?
我们再回顾一下普通话语音的演变过程,其实次轻音中有不少本身就是从轻声转化而来的,即使现在的北京人也有仍旧读作轻声的。因此,含有次轻音的词完全可以读作轻声,含有轻声的词也完全可以读作次轻音,都不应算作缺陷,更不能算作错误。
本文说了这么多,并无意否定权威的说法,而是认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对轻声和次轻音的判断评分,完全可以根据普通话的发展变化,采取比较灵活的处理方法。当然,这种判断评分,不与日常生活用语的规范问题挂钩,也不与普通话的普及推广挂钩。
三、 余论
人们交际的基本单位是句子。作为普通话,从句子中分析出最自然的语音单位——音节,是很有必要的。但在句子和音节之间再建立一个双音节的语音单位,就过于烦琐也不符合语言实际。如前所述,人们一般把双音节词语当作双音节的降调陈述句来发音的,脱离了语调的双音节词语在言语中是不存在的。而在句子和音节之间建立双音节词语的语音单位,正是脱离了语调。这与在语素和句子之间建立词这一语言单位是不同的。普通话的语素往往是单音节的,词大多数是双音节的,造句的最小单位是词而不是语素。但从语音上分析音节(或语素)、分析词语,却不是这样规整的关系。“我们”是一个词,“我的”是两个词组成的结构,但各自前后音节的语音关系却完全相同:后一个音节是轻声,前后音节之间不能停顿,必须连贯发音,等等。因此,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将“双音节词语”部分改为“双音节降调陈述句”,就不会产生许多误解,评分也就有据可依。
参考文献
赵元任(吕叔湘译):《汉语口语语法》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林茂灿、颜景助:《北京话轻声的声学性质》《方言》1980年第3期
周殿福:《艺术语言发声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林焘、王理嘉:《语音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郭锦桴:《汉语声调语调阐要与探索》北京语音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
宋欣桥:《普通话朗读训练教程》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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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允中:《普通话的轻声和儿化》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刘照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修订本)》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徐世荣:《普通话语音常识》语文出版社1999年版
魏钢强:《调值的轻声和调类的轻声》《方言》杂志第1期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