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回应《从冲突到对话——评传播研究典范: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一文,通过对范式概念的辨析,将目前学界公认的三种传播研究范式——社会科学研究、诠释研究以及批判研究——进行梳理;并结合中国的社会历史语境,探讨这三种研究范式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最后针对传播学多元范式并存的现状,提出要正确理解范式之间的张力,避免其负面影响,以促进我国传播学的发展。
[关键词] 传播研究;范式;社会科学;诠释;批判
《国际新闻界》2004年第6期发表了杨茵娟女士的《从冲突到对话——评传播研究典范: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一文。杨文从传播研究范式(该术语大陆与港台译法不同,大陆多称范式,港台习用典范)的角度分析、比较了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文化研究,视野开阔,逻辑严整,是一篇很扎实的学术论文。不过,笔者肯定杨文的同时,也想对杨文的一些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并想沿传播研究范式这一思路对杨文没有谈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算是对杨文的一种回应。
1、 对传播研究范式的思考
杨文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三种传播研究范式,即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但在讨论中并没有论证她所采用的范式概念。众所周知,范式这一概念是由库恩提出的,金兼斌先生在他的一篇讨论传播研究范式的论文中曾经指出,根据库恩自己的说法,其范式概念主要有两层意义:第一,它代表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等等构成的整体;第二,它涉及该整体中的一种元素,就是具体的问题解答,作为一种模型或范例,可以代替规则作为常规科学其他疑题的解答基础。[1] 从以上两种定义来看,杨文所采用的范式概念可能更接近第二种。然而,国内学者现今在讨论研究范式时多采用第一种更为宏观的、形而上的定义,比如金兼斌先生同样援引西方学者的说法,认为社会科学中的研究范式,是有关科学和社会基本性质的一组形上假定,无谓对和错,而只是提供了观察人们社会生活的不同方式和思路。[2] 那么在这种目前在大陆学界占主流的范式概念下,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文化研究都还不能直接被定义为范式,更好的说法是它们是一些学派或流派,它们是某些范式的代表,但其概念要小于范式。
如果我们认为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文化研究并不是宏观意义上的传播研究范式,那么传播研究范式究竟又是什么呢?事实上,这个问题一些学者也早有论述。潘忠党先生早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中,根据传播媒介的功能极具创见地提出了探讨媒介与文化之间关系的三种理论模式(虽然潘文没有采用范式的概念,但所用的模式一词已经具有了范式的意义),即表述模式(认为媒介是表述现实的工具)、传送模式(认为媒介是传递信息的工具),以及把传播视为社会交往仪式和文化的生存与再生的模式。[3] 当然,从整个国际传播学界来看,目前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主要存在着三种传播研究范式,即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诠释研究范式以及批判研究范式。[4] 这三种传播研究范式当然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都存在着差别。如果择其要点而言之,笔者以为它们的差别首先来源于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分。社会科学想仿效自然科学,因此主张价值中立,认为学者必须不带个人偏见地去揭示纯粹的客观规律;而人文学者认为价值中立是无法真正做到的,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价值导向不仅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必然的。这样一来,如果说社会科学主要是想揭示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那么人文科学的价值关怀已经让研究工作还带有了一点揭示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性质。前者在传播研究中直接产生了传播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强调客观,强调实证,强调规律性;而后者在传播研究中又可以分为两支,在具有价值导向的前提下,一派强调理解,这带来了传播的诠释研究范式;另一派强调批判,这带来了传播的批判研究范式。
在对传播研究范式进行阐述后,回到杨文所探讨的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笔者虽不能同意直接把它们定义为范式,但对作者别具慧眼地选择了这三者却要表示赞赏,因为这三者恰恰涉及到我们上面所谈到的三种传播研究范式。结构功能主义在西方社会科学中一直占有主流地位,通过这种视角来研究传播当然可以算作是传播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代表,事实上今天西方的主流传播学大多走的是这一脉,我们所熟知的5W模式本身就是一种结构性视野。对此,麦奎尔曾说过,功能分析有许多流派和分支,而且,尽管功能分析的语言对于知识面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不过,要将功能论从媒介与社会的讨论中取出,也已经证实是一件困难的事情。[5] 当政治经济学被导入到传播领域中后,直接产生了传播政治经济学,这一派学者大多师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作为批判理论的杰出代表,他所具有的批判精神自然会被传播政治经济学所继承,传播政治经济学也因此成为了传播的批判研究范式的代表之一。文化研究学派相对来说要复杂一些,早期的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其代表人物大多为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左派,因此他们同样关注权力与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批判色彩,这时其理论应归属于批判范式。但后来的莫利等人受到了符号学的强烈影响,同时也乐于采用民族志研究方法,开始走向了强调理解的路子。文化研究传入美国后,又受到了人类学的影响,因此当前庞杂的文化研究版图中至少有一分支可以归入传播的诠释研究范式,虽然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时隐时现的批判色彩。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文化研究包罗甚广,其中属于批判研究范式的研究目前依然大量存在。笔者以为,通过上面这种辨析,杨文原有的分析理路可以更加清晰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2、历史语境与中国传播研究范式
相对于西方传播学而言,中国的传播学更多的是一些引进与借鉴的产物,真正原创性的东西较少。然而,如果说西方传播学本身就存在着三种各具特色的传播研究范式,那么我们引进什么、我们偏爱什么就不仅与中国新闻传播学自身的知识传统有关,而且也与中国的社会历史语境有关。
笔者以为,目前在中国传播学研究中居主导地位依然是传播的批判研究范式,这与在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占主导地位形成了一种对比。正如我们前文所言,中国传播学是改革开放后才引进的,因而老一辈的传播学研究者大多是从其他学科转行过来的,其中又以中文为多,其后新一代的传播学者才是新闻院系自身培养的。但不管老一代学者还是新一代学者,在中国所接受的教育中,马克思主义都会对他们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样一来,马克思所代表的批判传统对这些学者来说并不陌生,他们对传播的批判研究范式具有一种天生的血缘上的亲切感,这使得他们非常容易接受并发展这种研究范式。另一个同样值得强调的原因是批判理论的杰出代表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说也较早地被介绍到国内来,他们同样为批判研究范式的导入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当然,今天在国内采用批判研究范式的学者其理论来源已经更为多样化,以葛兰西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传播政治经济学都常为各种学者所效仿。总之,中国的知识社会学传统造成了传播的批判研究范式目前在国内居于主导地位,至少在研究成果的数量上表现如此。
然而,随着中国国门的进一步打开,与西方学术交流日益增多,西方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开始对中国传播学的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许多学者开始提倡要进行实证研究,要进行量化分析。他们认为传统的定性研究容易沦为一种概念游戏,容易让学术研究转变成为一种政治话语。应该说这些主张有其合理性。从最近一些年进展来看,国内学者在这方面还是取得了一些进展,比如复旦大学张国良教授所进行的一系列实证研究致力于在中国语境中验证西方传播学的一些经典理论,取得了相当不俗的成果。不过,从总体而言,目前绝大多数学者采用的依然是批判研究范式。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采用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学者在以后会越来越多,至少这一范式在中国呈现的是一种上升趋势。与以上两种范式相比,传播研究的诠释范式在国内应该说表现得最弱。早些年很少见采用这种范式的研究成果,近年来随着文化研究在中国的红火,以及符号学逐步被引进,一些学者开始转入这一范式的传播研究,比如陈力丹先生一直呼吁从符号学角度研究传播,而李彬先生与丁和根先生也都在这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前两种范式相比,诠释研究范式在中国可以说还处于萌芽状态。
对国内采用三种范式进行传播研究的状况进行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一种研究范式的被采用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结果,事实上它受制于该学科的知识传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决定了批判范式在中国的流行,而如果没有文化研究与符号学在国内的译介,那么传播研究的诠释范式能否导入也尚存疑问。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范式的采纳与发展与特定的历史社会语境相关。此外,笔者还想强调的一点是,学者的研究工作虽然应该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但它同样受制于经济基础。众所周知,如果采用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来进行实证研究,那就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统计,而这显然需要经费。但在中国目前的研究环境中,能拿到科研经费的学者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那么对于大多数手上没有任何科研经费的研究者来说,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一制约条件,仅仅怪罪国内学者不愿意与国外接轨,不愿意从事实证研究,那是不公允的。不过,让笔者有点迷惑的是,诠释研究范式与批判研究范式类似,并不建立在需要大量经费的实证基础上,那么这一范式为什么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与发展?笔者以为,在研究经费问题短期之内在国内可能无法得到解决的今天,也许诠释研究范式的导入与发展可以为中国的传播学在现有的条件的推进提供一种新的动力。
3、 多元范式的并存与中国传播学的发展
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传播研究的多种范式并存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这种多元范式并存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它标志着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研究同一个对象,可以大大扩展我们对事物的认识。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同研究范式之间是存在着矛盾的,它们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的不同使它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而这种张力如果不能得到较好的理解与应用,就会对我们研究工作造成危害。
拿传播研究来说就面临着这样一个困境。对一些采用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学者来说,传播是一种社会现象,可以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来进行考察与分析,探讨其因果规律,来改进传播效果。而那些采用诠释研究范式的学者显然无法接受这种观点。尽管在物理学领域,环境与对象的关系是显而易见、可测量的,而研究人类行为,其中的关系却绝非如此。人类行为常常非常复杂且有目标取向,是很难量化的。社会科学与人类行为的结合是值得质疑的。[6] 在他们看来,传播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意义的传播,无论是编码活动还是解码活动,我们通过信息传播的都是意义,信息无非是意义的载体,因此传播是一种理解性的活动。而这种理解性活动会因人而异,并受到具体语境的强烈影响,因此传播活动中特殊性要大于普遍性。举个例子来说,拿量化的研究手段我们可以测出一部电视剧的收视率,让我们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在看这部电视剧,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这些受众中,每一个人的理解与感受都会有不同,而这是无法通过量化的手段来认识的。事实上,我们不难理解,以上两种研究都有其合理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它们还能构成一种互补,让我们对传播事实获得更多的了解。然而,如果我们无法接受传播研究多元范式并存这一前提,那么就会党同伐异,唯我独尊。在学术发展史上,这种学派之间因为研究范式的不同而相互攻讦的例子很多,教训值得我们牢记。多元范式并存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为它会让研究者注意到任何一种研究范式都有其不足之处,而其他范式对它的质疑可以让它为了应对而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自身。但是,如果这种攻讦超出了学术探讨的限度,那就成了一种为了争夺话语权的谩骂,对学术的发展就没有什么好处了。在这层意义上,我们对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张力一定要慎重对待,以达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从而为学术研究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具体到中国的传播学研究,笔者以为,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诠释研究范式以及批判研究范式的并存会让中国传播学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大大改变以往所有传播学者都采用批判研究范式的局面。但是,我们也必须克服范式之间张力所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克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以一种辩证的态度来看待多元范式的并存。具体而言,以下两点尤其值得注意。首先,我们要克服量化研究与质化研究的二元对立。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提过,传播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多主张量化研究,而诠释研究范式及批判研究范式采用质化研究方法更多。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虽然我们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可能有某一种方法更为适用,但也要承认其他方法的合理性。当然,从绝对的标准来看,任何分析的目的、分析过程终点、分析工具和分析客体,几乎都不可能彼此相容。然而,真正的问题是,我们必须找出,在什么范围、什么层面下,质化和量化这两种研究模型可以彼此相容。[7] 事实上,在一些复杂的研究工作中,两种方法的并用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因而强调这两种方法的互补性是我们传播学发展中应有的态度。其次,我们要克服传播研究中实然与应然的二元对立。传播研究当然首先要搞清楚传播活动的事实,但是我们不能认为这些传播事实就是纯客观的,不含任何价值导向,传播活动与意识形态结合之紧密是一个根本无法否认的现象,这样,以事实作为理由从而抹杀价值的做法并不可取。当然,我们也不能为了某种导向就全然不顾事实甚至篡改事实。我们应该追求的在传播研究中实然与应然的辩证统一,从而让我们的传播研究真正能够为民众带来益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大众媒介正在飞速发展,大众传播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出来。我们相信,中国传播学的发展正面临着一个极好的机遇。西方传播研究范式的引进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而中国独特的传播实践也会促使我们为传播学的发展做出自身独特的贡献。
注释:
[1] 金兼斌:《传播研究典范及其对我国当前传播研究的启示》,《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年第2期。
[2] 同上。
[3] 潘忠党:《传播媒介与文化: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研究的三个模式》,《现代传播》1996年第4期与第5期。
[4] 转引自金兼斌:《传播研究典范及其对我国当前传播研究的启示》,《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年第2期。
[5] Dennis McQuail:《最新大众传播理论》,台湾韦伯文化视野出版社,2001年,第64页。
[6] Stanley J. Baran, Dennis K. Davis: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 Foundations, Ferment, and Future, Wadsworth, 2000, P33.
[7] Klaus Bruhn Jensen, Nicholas W. Jankowski:《大众传播研究方法:质化取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