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北方游牧民族频繁侵扰中夏,以至于迁入华夏领地。以儒家为主的知识分子,为了保护华夏文化不受杂染,定了两条原则,一是“华夷之防”,一是“用夏变夷”。当胡人未入侵之前,华夏族要用军事手段抵御他们;而如果胡人已经侵入华夏,则当努力教化,使其接受汉文化。[1]自东汉以降,《春秋》公羊一派流行,华夏正统意识再次强化。但那时中国并没有真的亡国,士人们的心态还算平和。到了西晋末年,所谓“五胡乱华”赶走了汉人的政权,在北方建立起胡人的政权,乃春秋之后第一次。在胡人统治下,汉族士大夫的心态不再平和,充耳不绝的是谩骂之声。这些谩骂看似简单,其实是汉人歧视胡人的特殊表现形式。听起来难以被胡人接受,实际上对胡人是极大的心理压力,起了催化胡人汉化的作用,与儒家的“用夏变夷”传统暗合。本文即尝试探讨此历史现象,以就教于专家学者。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由于心理影响的作用,歧视和偏见会迫使被歧视者向歧视者认同:
偏见所造成的最大悲剧是,被歧视一方往往最终接受成见,产生妄自菲薄,失望,以及自卑心理。在某种程度上,为了去掉他们自认为是自身形象中的消极因素,被歧视者也许会向歧视者认同。[2]
关于这个结论,美国心理学家克拉克夫妇在四十年代做过一个很有名的实验。他们给一个黑人学前班的孩子两个布娃娃,一个是黑娃娃,一个是白娃娃,然后请孩子们指出哪个娃娃象自己。结果,选择白娃娃大人数大大多于选择黑娃娃的。同一次实验则在三到十岁的黑孩子中进行。问他们的问题是,你觉得哪个娃娃好?三分之二的黑孩子回答,白娃娃好,所以更喜欢白娃娃。[3]我们知道,四十年代的美国,正是种族歧视十分盛行的时代。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黑人,甚至觉得白人比黑人好正好说明黑孩子在歧视的环境中产生了极深的自卑心理。尽管人们也许还没有调查清楚其中的详细原因,歧视和偏见会引起种族认同感的降低,进而被同化,却是个客观的事实。回头看中国历史,汉族对胡人的歧视在胡人汉化的过程中,也起过很大的作用。
汉人歧视胡人由来已久。“古者帝王乃生奇类,淳维,伯禹之苗裔,岂异类哉?反首衣皮,餐羶饮冲(查),而震惊中域,其来自远。天未悔祸,种落弥繁。其风俗险诐,性灵驰突,前史载之,亦已详备。”[4]这是唐人写的文字,却总结了之前千百年汉人对胡人的总体态度。所谓“反首衣皮,餐羶饮冲”“风俗险诐,性灵驰突”,无不表现汉人居高临下,不把胡人当作人格平等群体的歧视心态。古代的汉人得益于农业的稳定性,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游牧民族则时聚时散,逐水草而居,缺乏积累。相较之下,游牧民族的文明显得很低下,很简陋。所以,汉族人一直骄傲自己的文化,而拒胡人于千里之外。春秋战国时代的主流即是坚持“华夷之防”,所以“尊王攘夷”成为当时的口号。
“华夷之防”在西晋以前都算成功。唐人总结了古往今来的防法:
轩帝患其干纪,所以徂征;武王窜以荒服,同乎禽兽。(中略)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此言能教训卒伍,整齐车甲,边场既伏,境内以安。然则燕筑造阳之郊,秦堑临洮之险,登天山,绝地脉,苞玄菟,款黄河,所以防夷狄之乱中华,其备豫如此。[5]
孔子一句“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激励了很多代人抗击外来侵略。进入秦汉时期,汉人多次打败北方胡人,秦始皇和汉武帝都建立过赫赫武功。汉人的民族自豪感达至顶峰。到东汉时期,更是产生了一套理论,这便是当时流行的《春秋》公羊学理论。
然而,东汉时期的胡汉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南北匈奴分裂,南匈奴请求保塞,得到东汉朝廷允许。国门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住。匈奴败散之后,蒙古草原被鲜卑人占领。但是,鲜卑人也只维持了几十年的统一,便四分五裂。草原上的纷争局面使很多部落失去安全感,纷纷逃入长城以内。这些部落不仅有匈奴和鲜卑,还有别的民族,诸如丁零,羯族,等等。到西晋时期,胡人已经遍布北方各地,关中地区尤其众多。当时人江统在其著名的《徙戎论》中惊呼,“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6]
胡族大量内迁,一方面说明当时中国处于强盛时期,但另一方面,汉人势必面临新的难题:该如何保持“华夷之防”?而似乎当时的胜利除了助长汉人的民族自豪感,进而产生文化自豪感,甚至身份的高贵感以外,并没有认真考虑“用夏变夷”的传统责任,更不懂得如何从正面去“教化”胡人。因此,在对待因败散而内迁的胡人之际,自然搬出了歧视和欺压的手段。在胡人民族意识尚浅的时候,正是因为这些歧视性的手段造成了他们巨大的心理压力,不但自卑,而且积极认同汉族文化。
东汉三国时期汉族的歧视和欺压且不论,在西晋时期,内迁胡人成为汉人奴隶的例子就不止一个。譬如,西晋文人阮孚,乃其父阮咸之婢所生。因为此婢是胡人,阮孚出生后,其姑取王延寿《鲁灵光殿赋》“胡人遥集于上楹”的典故,为他取字为“遥集”。[7]晋代名将祖狄也有一奴,名叫王安,是羯族人。虽然由于个人的修养,祖狄善待此奴,并放他回北。但在当时人的观念中,王安应该是身份低下,没地位,不自由的。[8]后赵开国君主石勒的经历便是明证:
太安中,并州饥乱,勒与诸小胡亡散,乃自雁门还依宁驱。北泽都尉刘监欲缚卖之,驱匿之,获免。(中略)会建武将军阎粹说并州刺史,东瀛公(司马)腾执诸胡于山东卖充军实。腾使将军郭阳,张隆虏群胡将诣冀州,两胡一枷。勒时年二十余,亦在其中,数为隆所殴辱。(中略)既而卖与茌平(山东今县)人师欢为奴。[9]
石姓人来自西域的石国的羯人,是标准的胡人。[10]以后来冉闵反赵进入长安,汉族人见高鼻深目者皆杀的情况看,石勒该是白种人。换句话说,他与汉人不仅民族不同,连种族也相异。他进入中国境内以后,沦为奴隶,没有迁徙的自由。逃难到外地后,外地官员可以捉拿他,卖掉他。在旅途中,他和同伴还被上了枷锁,而且是“两胡一枷“。其被奴役之程度,较之汉人奴隶,要深得多。
除了这些私人的养奴例子之外,中央朝廷和地方政府也经常派发胡族部落兵役。比如匈奴人就是如此,所以他们造反的时候,曾大声疾呼“晋为无道,奴隶役我!”[11]从这个意义上讲,胡人部落也是集体的国家奴隶。说明内迁的胡人在汉人为主体的社会中,一直处于最低贱的阶层。
如果说东汉以前汉人眼里的“夷狄”只是那些离自己很远的族群,胡人内迁以后,“夷狄”就成了自己的邻居,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表现得更加触目惊心。汉族文人的文字和语言中充满了对胡人的歧视色彩,时时可闻驱逐之声,比身体的虐待还严酷。晋御史中丞傅玄曾上书,曰:
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12]
江统也撰《徙戎论》,建议摒除胡人,曰:
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语言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故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中略)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四夷之中,戎狄为甚。弱则畏服,强则侵叛。虽有圣贤之世,大德之君,咸未能以通化率导,而以恩德柔怀也。(中略)故匈奴求守边塞,而侯应陈其不可;单于屈膝未央,望之议以不臣。(中略)
夫关中土沃物丰,厥田上上。(中略)帝王之都每以为居,未闻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而因其衰蔽,迁之畿服,士庶玩习,侮其轻弱,使其怨恨之气毒于骨髓。至于蕃育众盛,则坐生其心。以贪悍之性,挟愤怒之情,候隙乘便,辄为横逆。(中略)故能为祸滋扰,暴害不测。[13]
从这两条史料可见,在汉晋时期,汉族士人对内迁胡人之“不轨王道”忧心忡忡,必欲摒除之而后快。虽然他们所说胡人的“不轨”行为的确伤害到晋朝百姓,但从他们的文字不难体会出蔑视和仇恨之意。普通的汉族百姓与胡人更是由于语言不同,风俗不同,常常发生冲突。《后汉书 . 西羌传》记载:
建武九年,隗嚣死,司徒掾班彪上言:“今凉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发左衽,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夫蛮夷寇乱,皆为此也。”[14]
这段话所述乃东汉的情形,到了西晋情况只会更糟。汉人士人和百姓的这些想法和行为固然是胡汉文化冲突所致,也未尝不是汉族厌恶和歧视胡人之心理作祟。
在胡人一面,面对汉族从上而下的歧视和欺压,则是“穷恚无聊”,“怨恨之气毒于骨髓”。再加之他们对汉族社会的种种规矩法度不能适应,反抗的干柴早已备下,只欠火种。西晋末年,匈奴刘氏率先振臂一呼:“晋为无道,奴隶御我(中略)。今司马氏父子兄弟自相鱼肉,此天厌晋德,授之于我。”[15]内迁胡人纷纷响应,很快推翻了西晋政权。胡人在长安建立了第一个自己的政权——汉,后来改名“赵”,史称“前赵”,以区别于后来建国的另一个以赵为王朝名的胡人政权。
胡人在军事上的胜利并没有消除汉人的歧视和敌对态度。相反,胡人在华夏土地上建立政权,对于固执“华夷之防”的汉族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其震惊,恐慌,羞辱,沮丧,悲痛,仇恨,等等复杂的心情,可以想见。汉人在军事上的溃败,使华夷之间的政治地位迅速改变,“华夷之防”荡然无存。在这样的条件下,汉人自然而然拿起了心理武器。心理武器有两种,一是居高临下的鄙视,另则是采用激烈言辞,抨击所谓野蛮行为。这两种方式,无论是留在中原的汉人,还是逃到河西,江南,东北的汉人当中,都可见到。投奔了胡人,不便咒骂的汉人,应该都采用了不合作的方式表示胡人的鄙视:
高瞻字子前,渤海蓨人也。(中略)光熙中,调补尚书郎。属永嘉之乱,还乡里。(中略)乃与叔父隐率数千家北徙幽州。既而以王浚政令无恒,乃依崔毖,随毖入辽东。
毖之与三国谋伐廆也,瞻固谏以为不可,毖不从。及毖奔败,瞻随众降于廆。廆署为将军,瞻称疾不起。廆敬其姿器,数临侯之,抚其心曰:“君之疾在此,不在余也。今天子播越,四海分崩,苍生纷扰,莫知所係,孤思与诸君匡复帝室,翦鲸豕于二京,迎天子于吴会,廓清八表,侔勋古烈,此孤之心也,孤之愿也。君中州大族,冠冕之馀,宜痛心疾首,枕戈待旦,奈何以华夷之异,有怀介然。且大禹出于西羌,文王生于东夷,但问志略如何耳,岂以殊俗不可降心乎!”瞻乃辞疾笃,廆深不平之。瞻又与宋该有隙,该阴劝廆除之。瞻闻其言,弥不自安,遂以忧死。[16]
高瞻出身士族。当时之士族乃是诗礼传家,华夏文化之精华所在。他们连出身寒族的汉人都歧视,遑论胡人?在胡人成为华夏土地之新主人之际,他们的悲愤较诸普通汉人更深一层。尽管军事上抵抗不了胡人,他们在心理上却不会欣欣然与胡人为伍。高瞻作了慕容鲜卑的俘虏,实属无可奈何。但是,他却用声称有病的方式表达了不合作的态度,无疑是蔑视胡人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慕容鲜卑国土之外,也能听到蔑视之声。公元347年冬,东晋御史俞归出使前凉,封张重华为护羌校尉,凉州刺史,假节事,曾与张重华有一段对话,就明白的说出了这种歧视:
是时御史俞归至凉州,重华方谋为凉王,不肯受诏,使亲信人沈猛谓归曰:“我家主公奕世忠于晋室,而不如鲜卑矣。台加慕容皝燕王,今甫授主大将军,何以加劝有功忠义之臣乎!明台今宜移河右,共劝州主为凉王。(中略)”归对曰:“王者之制,异姓不得称王;九州之内,重爵不得过公。汉高一时王异姓,寻皆诛灭,盖权时之宜,非旧礼也。(中略)至于戎狄,不从此例。春秋时吴楚称王,而诸侯不以为非者,盖蛮夷畜之也。假令齐鲁称王,诸侯岂不伐之!故圣上以贵公忠贤,是以爵以上公,位以方伯,鲜卑北狄,岂足比哉!(中略)”猛具宣归言,重华遂止。[17]
尽管俞归的一番劝说旨在安抚张重华,却把慕容鲜卑比作历史上的蛮夷,贬低和不屑,宣于言表。
非常奇特的现象是,民族歧视在胡人的文化意识尚未觉醒的时候,并不是把胡族人推开,反而是使他们与汉族文化越靠越近。汉人的歧视,首先使胡不敢直面自己的身份和文化,一如那些在心理调查中的美国黑人孩子。具体表现就是禁止人们提到自己的族别“胡”字。当后赵君主石勒即位之后,“讳胡尤峻”,“号胡为‘国人’,有人谈及“胡”字便是杀身之祸。[18]这让人不禁想起清朝对建州女真历史讳莫如深的相似事例。
这些行为看似胡人之自强自卫,实则反映了他们深深的自卑心理。据历史记载,一次一个胡人喝醉酒,乱闯宫禁,石勒震怒,责问为何无人阻止。守宫门的汉官冯翥“惶惧忘讳,对曰:‘向有醉胡乘马驰入,甚呵御之,而不可与语。’(石)勒笑曰:‘胡人正自难与言。’恕而不罪。”[19]冯翥慌惧中忘了回避“胡”字,该当罪责,可是族人不够文明实在让石勒自卑,无可奈何地赦免冯翥。这样的自卑心理通过胡族统治者在汉族士大夫面前所表现的羞惭可以看得更清楚:
(石)勒以参军樊坦清贫,擢授章武内史。既而入辞,勒见坦衣冠弊坏,大惊曰“樊参军何贫之甚也!”坦性诚朴,率然而对曰:“顷遭羯贼无道,资财荡尽。”勒笑曰:“羯贼乃尔暴掠邪!今当相尝耳。”坦大惧,叩头泣谢。勒曰:“孤律自防俗士,不关卿辈老书生也。”赐车马衣服装钱三百万,以励贪俗。[20]
樊坦当着石勒骂羯人,不啻太岁头上动土,该是杀身之祸,可是,石勒却对他宽宏大量,固然说明石勒尊重汉族士大夫,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其族人的野蛮行为心知肚明,无法否认。最关键是,他觉得那些行为可耻,没有理由去反驳汉人的责骂。
慕容廆劝降高瞻的一番话,虽然温良,却是同样心态的不同表现形式。以慕容廆之精明,不难体会出高瞻的歧视与对抗心态,故有“但问志略如何,岂以殊俗不可降心乎”之问。其用心之良苦,亦足可怜。当初,他拜见东夷校尉何龛时,曾刻意换装,也足见其敏感:
帝嘉之,拜为鲜卑都督。廆致敬于东夷府,巾衣诣门,抗士大夫之礼。何龛严兵引见,廆乃改服戎衣而入。人问其故,廆曰:“主人不以礼,宾复何为哉!”龛闻而惭之,弥加敬惮。[21]
虽然何龛对他的态度改变了,那只是被他的个人魅力所震慑,而对鲜卑人整体还是蔑视的。
面对这么强大的舆论压力,胡人领袖自卑之极,在回护自己族人缺点的同时,也注意约束自己。前引石勒因汉人士人樊坦被胡抢掠,而“赐车马衣服装钱三百万,以励贪俗”,就是一种姿态。慕容廆及其后人则努力提倡汉化,用汉人的法规和人伦道德约束自己,并模仿汉人的生活方式,成为十六国时期汉化最深的族群。这些实际的效果,不能不说有汉人歧视带来的心理压力所起的作用。
进入华夏地区的胡人几乎无一例外地最后被汉民族所同化,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其间的原因是否象以前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高级文化对低级文化的感召所起的作用,则尚待研究。但根据本文的考察,民族歧视对胡族汉化的催化作用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与感召的堂皇相距甚远。在后来的历史当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相似的情况,但本文难以一一叙述。汉人的言与行是否合乎现代文明的标准、对胡人是否公平,均可进一步商榷,却的确不辱儒家“用夏变夷”的传统使命。
[1]关于这一点,缪钺《略谈五胡十六国与北朝时期的民族关系》一文有论述,请参考。文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省社科出版社1982年版,第7-10页。也请参考朱大渭《儒家民族观与十六国北朝民族融合及其历史影响》,《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2期,第36-65页。[2]“ One of the most tragic consequence of prejudice is that the targets of discrimination may eventually come to accept the stereotypes, resulting in lowered self-esteem, feeling of hopelessness, and even self-rejection. In some instances, as a defense against the negative features they perceive as part of their own identity, oppressed individuals may come to identify with those who oppress them.” Ronald R. Smith, Irwin G. Sarason and Barbara Sarason, Psychology: The Frontier Behavior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82), 563.
[3]同上。
[4]《晋书》卷一0一《刘元海载记序》,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43页。
[5]《晋书》卷一0一《刘元海载记序》,第2643页。
[6]《晋书》卷五六《江统传》:“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第1533页。
[7] 同上,卷四九《阮籍传》附《阮孚传》,第1364页。
[8] 同上,卷一00《祖约传》:“初,狄有胡奴曰王安,待之甚厚。”第2627页。
[9] 同上,卷一0四《石勒载记》,第2708页。
[10]参见谭其骧《羯考》,原载《东南日报》,1947年1月9日《历史与传记》副刊,后收入其文集《长水集》中。
[11]《晋书》卷一0一《刘元海载记》,第2648页。
[12]《晋书》卷四七《本传》,第1322页。
[13]《晋书》卷五六《江统传》,第1529-1532页。
[14]《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78页。
[15]《晋书》卷一0一《刘元海载记》,第2648页。
[16]《晋书》卷一0八《募容廆载记》附《高瞻传》,第2812-2813页。
[17]《晋书》卷八六《张轨传》附《张重华传》,第2244-2245页。
[18]《晋书》卷一0五《石勒载记》下,第2735和2737页。
[19] 同上,2737页。
[20] 同上,第2741页。
[21]同上,第28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