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两个大规模历史变迁的过程,也是近代世界最明显的特征。由于此一变化始于欧洲,所以过去的几代学者都认为近代世界基本上是按欧洲的方案而建成的。晚近的学者则反对这种毫无掩饰的自大心态。有些学者认为欧洲的政治经济变化并非放诸四海皆准的模式,同时也认为在欧洲架构之外还存在着社会认同及文化意义的建构。另一些人则认为欧洲之外也存在与其情况类似的历史变迁动力,而欧洲的变化亦并非如过去所认为的那样独特。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期中国学者,也曾经主张中国有类似于欧洲的发展动力,但1950年代和1960年代的西方学者认为这种看法并不可信(李文森[Levenson]1968)。如果较新的研究成果可以接受的话,那么过去对中国学者所提主张的判断可能失之过于简化了。不过强调相似性的学术著作却无法使我们完全满意,因为我们知道欧洲和中国的政治经济轨迹有巨大的差异。
我在本书中论到中国与欧洲历史变迁的动力有一些十分相似的地方。在经济方面,中国和欧洲二者皆有工业化以前时代的物质限制,同时也都与商业扩展的动力密切相关。这些相似点,在我看来,都颇有助于我们了解工业革命之前的世界。中、欧政治与社会性质的相似性,似乎更为复杂。我们可以洞悉国家形成及转型过程的共同因素,但其差异性也同样明显。本书的比较,旨在对其一般性的假设进行更仔细的观察。有些比较凸显出了中国与欧洲在前工业时代经济变化动力的相似性。既说是相似点,则便不能认定其带有欧洲工业革命的特征。另外一些比较则强调:中国与欧洲的差异性有助于理解国家的形成及转型。这些比较提醒我们:中国与欧洲历史变化的动力,包含着相同与相异之处,进而形成变迁的多重轨迹。
一、经济变化
研究17及18世纪欧洲经济史时,一个重要的主题是找出导向工业革命的经济成长动力。工业革命本身是历史的分水岭。一般认为:这一渐进的经济成长过程的开端,比纺织工厂的发展及随后煤的使用、钢的生产还早一个世纪或更多。工业革命并不是突然加速的经济成长。相反,经济成长在更早的时候就已开始加速。欧洲市场、农村工业及商品化农业的发展,似乎都导向工业革命。从一个更大的经济变迁背景来看,工业革命变成这个变迁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以往认为欧洲的经济成长,经过了工业革命后,在19世纪建立起了经济霸权。把近代早期欧洲的经济变迁视为这种成长的阶段之一,很容易导出一个假设,即这样的动力不曾出现在其他地方。但正如我在上编所论证的那样,中国与欧洲在工业化以前的时代有重要的相似性,即其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于斯密型动力,包括愈来愈多的农村工业、生产力较高的农业以及扩大了的商业网络。
这些相似点的存在,打破了以往那种把欧洲经济变化及中国经济停滞所做的简单对比。相似的经济发展,指出了共同因素在工业革命以前的重要性。这也再一次提醒我们注意:以中国与欧洲共同的经济发展动力为基础来预测工业革命发生,是非常困难的。从某种程度而言,欧洲工业革命的前提,也是中国经济变化的特征,因此不能将之轻易地解释成西方的突破。从一种比较的观点来看问题,会发现存在一种偶发性因素。这反映出我们对欧洲经济变化的解释并不完全。
一般来说,我们的解释之所以不完全,至少有三方面的理由:第一、我们可能缺乏充分的知识将情况作适当的分类,以预测可能的结果。有一种解释的策略,是力图把所知的个案加以分类,将其作为普遍现象的例子,期望从中得到确定范围的结果。中国与欧洲食物骚乱及抗税行动形式上的相似,表明二者均列为同类的小规模的事件。对革命的研究,一般是探索各次革命共同的特性,这些共性使我们能预测相似的结果。但革命比抢粮、抗税等小规模冲突要更复杂得多,时间也拖得较长。尽管可以通过将某一种情况分类为“革命”,并加以解释,但对个案的了解可能仍然受限于第二组的因素,因为革命过程包含关系不确定的多种现象。原本互相联系的现象,由于与革命相连结,变得更加复杂了。例如,财政危机影响到各级政府间官员的联系以及国内精英与外国列强的联系。这些联系本身充其量只是可能的联系,只是解释复杂过程之结果的不确定性的第三组理由。官员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可能会去争取精英在财政上的支持,也可能求援于外国借款。我们很难从危机本身推测未来的可能性,但政府的决定却会影响到后来革命的结果。简言之,我们对复杂情况预测的结果不一定正确。事实上,我们也许会得到最不可能发生的结果。当我们追求惟一可能的结果时,我们是在使用决定论的逻辑,对整个事件作简单的解释。只因为这些事件曾经发生,并不意味着它们“必然”发生。
这种逻辑上的必然性的缺乏,在巨大变革的时刻尤为明显。事实上,这种时刻极为少见。而且,因为很少有可资比较的现象,所以我们对此进行解释的能力也相当薄弱。就经济上来说,工业革命即是这样的一个时刻。在过去20年中,学者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追溯组成这个经济变化的各个不同部分的前史,并注意到工业革命前后经济成长的缓慢速率,以此来缩小工业革命所引起的断裂。但物质世界的进步在1780——18810年间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在100年间即有如此的变革,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在短短的时间之内,一连串重大发明相继而至,产生了工业化的可能性。但只有在最初的时候,资本主义的制度与工业化的技术恰好互相配合,才使得这种经济变化的模式成为可能。此模式在19世纪的欧洲展开,猛然突破了古典经济学家所分析的那个物质经济成长有限的世界。如果接受这些偶然性,我们就可以比较容易地接受以下说法:中国与欧洲过去存在着相似的经济发展动力,但这种动力本身并不会将中国或欧洲的经济推至物质相对富裕的世界。此一关于经济变化的论点表明:虽然中国存在某些与欧洲相似的发展动力,但对于商业发展与工业突破来说,这可能只是一种偶发性联系,而不是因果关系。
随着工业革命而来的,是一连串新的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对于工业革命以后经济变化的分析,一般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强调重建成功发展者所走过的道路,第二类则讨论特定地区经济变化的各种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大都为此地区在欧洲人支配的世界经济中将要占有的地位所决定。这两种分析都为我们提供了对于经济变化的诠释。一般而言,前者被用来解释物质富裕地区获取成功的经验,而后者则被用来解释失败的例子。首先,二者都提醒我们,不同的独特途径可以达成共同的经济目标。工业化即是一例:工业化的地区,无论在政府角色、财务网络、企业组织及其他许多方面,都与其他地区不同。其次,经济发展在地理上永远是参差不齐的。以欧洲为例,东欧远比西欧贫穷;而西欧的经济中心,在1500——1800年间,先从地中海地区移到荷兰,再到英国。
然而,造成近代经济世界经济变化的强大动力,也并不一定造成一致性。即使人们有意识地要去达成某项经济目标,他们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因为创造经济变化的过程,往往超过人类的力量而无法控制。非预期的结果使我们的知识与行动受到阻挠。务实的社会理论必须学会容忍这些限制,而不是决意否认所有对经济变化进行规范并加以解释的努力。我在上编中讨论过,明清中国与近代早期欧洲经济成长模式的相似之处,比一般所认为的要大得多。斯密型的成长动力,基本上在欧亚大陆的两端都存在。这些相似之处也表明:过去对欧洲独特性的假设,通常是很脆弱的。对于某些课题,我们知道得不够多,以致无法确定欧洲的现象是否与中国的情况有重要的差异。一个例子是如德弗里(Jan de Vries)所说的“勤奋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①除非我们对消费行为及市场导向的生产发展等变化有更多的了解,否则我们很难知道中国在怎样的程度上有过“勤奋革命”。无可否认,中国与欧洲的确有重要的经济差异,但如果认为在欧洲经济史上的变化均未曾出现在其他地区,因此欧洲的例子具有独特性,这种假设未免太过简单了。事实上,如果在中国(或世界其他地区)而不只在欧洲,存在着经济动力,那么要找出促使欧洲发展的因素,将变得更为困难。
____________
① 德弗里对此的解释是欧洲人开始比较努力工作;他们变得更“勤奋”(industrious)。其证据是工匠与农民都减少了不工作的日子。他认为人们改变了其在金钱与休闲之间的相对平衡,变得比较愿意接受较长时间的工作,以获取货币收入。
我的这个论点也意味着:经济变化可以被认为是分离性的,或者说是一组不连续的变化。如果把主要的技术发明与商品经济的扩展、资本主义及农业帝国的政治经济的变化动力分离开来,我们会看到工业革命的各个部分是如何符合中国与欧洲的大环境。中国及欧洲政治经济的差异告诉我们更大范围的国家转型,例如政府认为哪些问题重要?试图达成什么目标?如何定义挑战与能力?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等等。在中国,国家力求达到、而且在某种程度也达到了一种静态效率的目标,也就是说,在广大的区域内传播最可利用的技术。这个目标在一个有限可能性的世界中是可理解的。欧洲人则亟于互相竞争,通过牺牲别人来促成自己的发展。虽然他们并未预见到这种随工业革命而来的可能性会出现,但他们的态度有助于发展各种制度,便更迅速而有效地利用这些可能性。相形之下,中国的成功只建立在静态的效率上,他们主要致力于传播新发明,而不是激励创造新事物。
较之中国的经济制度,欧洲的经济制度更适应工业革命。然而,尽管有这些差异,在20世纪初期,中国工业化仍然出现了。在此期间,经济变化动力的空间方面原有的不确定性,依然在中国各地保留了下来。在欧洲与中国,工业化是在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产生的,因此会有多种形式来达成相应的经济结果。在农业经济中,土地租佃制度在商业化过程中可能变化很大。而在工业经济中,企业的规模与范围在各部门经济及跨部门经济中也有所不同。市场交换及管理决策在分配资源与产品方面的相对角色,也在各部门之间及各种经济之间有所变化。虽然我们预测经济变化的能力会因多种的可能性而受到限制,但我们可以通过对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同条件作更细密的描述,来弥补这个限制。当我们这么做的时候会发现:在世界各个不同地区,那些可能性较大的经济变化不仅有明显的时间范围,而且也有共同的制度性限制与前景。
工业革命肇始之时,生产力不断因技术变革而扩大,带来两个世纪之前无法想象的物质繁荣。不过工业化也造成了生态灾害的威胁。这种对经济的希望及恐惧,至少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是全球性的。第一,认识到不同地方经济活动的联系愈来愈密切,信息、原料、劳动、资本及产品等市场的整合性变得愈来愈强。第二,当地区性经济愈来愈互相联为一体时,经济成功的模式及策略也为全球各地所采行。以全球的观点来看,过去500年各地区内经济主导中心及其相对重要性已有所改变。西方的情况最为人所熟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在15、16世纪是意大利城邦诸国,到17世纪让位于荷兰共和国,而后荷兰又让位于英国;到了19世纪晚期,英国已威风不再,代之而起的是欧陆各国及美国的发展。再以一个与此大约相当的亚洲空间单位为例。从11世纪以来,中国的江南地区一直保持着令人惊异的中心地位。尽管中国的其他地区也有发展(特别是在1500年以后),但江南仍然在经济上居于主导。在16、17世纪,中国南方与东南地区的人民建立起了亚洲市场的主要网络,一直到20世纪初其地位才被日本人所取代。日本在亚洲地区经济的主导地位,又不断被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的工业发展所摇动。从全球的规模来看,19世纪的英国的经济霸权为美国所取代(尤其是在二次世界大战后)。但到了最近,日本与德国的经济发展又侵蚀了美国的霸权。
尽管世界各地的学者都将欧洲视为近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但就时间和空间而言,欧洲的这种领导地位是被过度夸张了。16、17世纪广泛的商业发展,只是部分欧洲的现象。接下来工业资本主义的优势,也只限于亚洲工业转型前几十年的欧洲的部分地区与北美。在1930年代以前亚洲的部分地区——日本、中国的江南和东北——在经济上都与西欧及北美较发达的地区同列,超过东欧及南美。
在世界经济仍然在不均衡地发展之时,出现了一种普遍的看法,即物质财富的扩张是一种积极的发展。许多人批评物质过剩并担忧生态平衡,但即使他们在对那些他们认为是有危险、有问题的特征感到悲伤难过和进行冷嘲热讽时,却也认为工业化的经济制度的优越性是理所当然的。这种对于经济变化的方向性及其基本优越性的普遍看法证实了:至少在此此领域内,来自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都将其生活品质与物质的保障及丰富相连接在一起。自从工业化以来,经济变化的多重动力都指向增加生产力及物质财富的单一方向。这是近代性的共同条件。但是在政治方面,“近代性”的意义就没有那么强的一致性了。
二、国家的形成与不形成
欧洲国家的形成过程,体现为一种制度与意识形态的特殊结合。这种结合,与那种导致
中国的农业帝国再生及改造的制度与意识形态的结合截然不同。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将要成为中央政府统治者的人们面临两个主要的挑战.在对外方面,他们需与其他的国家领袖竞争(通常是通过战争);在对内方面,当国家扩张其力量以榨取资源并发动战争时,中央集权内政府必须与不断要求权利的
社会精英进行协商。欧洲国家很少对人民承担义务,而精英反倒向政府要求自由及代表制,这是他们形成新的意识形态与制度的基础。通过这个过程,国家与公众社会两个领域变得泾渭分明。国家权力也随之扩张。在明清时期中国同样也面临两种重大的挑战。对外方面,在面对北方游牧及半游牧民族、西南地区定居的少数民族以及海外的东南亚、东北亚各民族时,中国政府的目标在于加强其能力与安全。明清帝国之所以能够将这种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推行到其他地区、并使之为这些地区的统治者所接受,主要有三种原因:(1)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军事力量太弱,无法挑战这种秩序;(2)他们自朝贡制度得到实质性及象征性的好处;(3)他们受中国声言的那种世界秩序的
影响很小。在对內方向,中国政府面临一种更具威胁性的挑战,即对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提出质疑。国家以
发展文官体制来塑造政府的统一形式,强调官员的垂直联系,以负责实行维持国内秩序的日常工作。而官员的成功,则需依赖持有同样社会观点的精英分子所作的努力与所提供的资源。官员与精英联合对普通人民承担责任,表达他们有能力、有决心来建立并维持社会秩序的物质的与道德的制度,这些反过来又成为他们的社会控制的工具。不同于欧洲情况的是,中国的精英与人民皆未有合法性地位来行使自治权,因此他们也无法将其对国家的诉求,作为制衡国家扩张的一种力量。同样地,中国国家也不像欧洲那样通过削弱精英的权力来扩张自己的力量,而是与精英步调一致。
为了比较国家形成的经验,我认为我们所使用的标准,最终仍须从实证经验获取。我们不能完全避免以欧洲标准来评断亚洲的国家形成,因为并没有一种抽象的
理论可作为我们比较的基础。然而,我们还必须从中国的观点出发,对照观察欧洲。如果这样做了,二者之间相同之处的有无才会清楚地显现出来,而完全不同于从欧洲的观点来看中国所得到的结论。这种对称式的观察有几项好处:既承认了相对性,但又不是没有能力进行比较。我们并非没有进行比较,而是事实上作了更多的比较。中国与欧洲,每一方都并不比对方更普遍或更特殊。对称性的观点能使我们承认国家形成及改造方式的多元性。
当我们比较国家完成特殊任务的具体能力时,我们发现:在明清时期,中国国家的表现有时会超越欧洲。欧洲的国家缺乏能力来对农业人口增加征税,因为精英对土地拥有权利,使得政府无法确立自己的新权利。欧洲的政府也无法进行人口清查。最后,在19世纪以前,没有一个欧洲国家能够想出——遑论形成——一种社会舆论与文化实践。从公元前3世纪起,中国就一直通过有组织的文官机构对人民课税。人口登记及清查制度则始于2000年前;到18世纪政府所作的人口记录,其范围已遍及整个帝国。然而在此时的欧洲,却是由教会来记录人口统计资料。欧洲的高度制度化的宗教,也握有决定信仰正统性的权力,这在中国却属于国家权力的范畴。
使用同样的标准来看,中国的国家从事某些活动要比欧洲国家来得早。这产生了一种与一般想法相反的可能性,即明清中国的某些实际经验早于近代欧洲。处理这种复杂情况的标准策略是说明在中国的例子中,缺少在欧洲例子中可以看到的某些重要特征,而正是这些特征使后者成为“近代”。例如,人们通常认为:明清中国的官僚制度,缺乏在西方背景下所要求(理想地要求)的专业水准及统治行为。这些对中国实况的批评,含蓄地把中国等同于“传统”或“近代之前”,而把欧洲与“近代”划上等号。毫无疑问,中国与欧洲的差异的确存在,但最好的做法是只将这些差异简单地看成“中国”与“欧洲”的不同,而不是“传统”与“近代”的差异,因为“近代”一词隐含
历史变迁中特定的动力。接受这种“欧洲等同于近代,中国等同于传统”的观点,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这种观点限制了我们借以解释
政治变化动力的能力。若采取另一种作法,则可以在两方面解释中国政治实况中某些与一般看法不相符之处。第一,我们可以把特定的实际状況设想成只是部分性的,因此能适应各种不同的较大环境,而且在不同的环境中其意义也不同。例如,清政府对道德秩序的关注及对中心文化实践的提倡,其目的是建立一种可行的社会秩序的基础;然而法国第三共和国将儿童
教育社会化并宣扬其本国文化的实践,目的则是把不同的人群联合起来,使之具有共同的集体性,以对抗英国或德国等其他国家。第二,如果我们不把欧洲与“近代”、中国与“传统”作简单的等同,那么我们就可以避免那种认为政治、社会变化只循单一途径的危险。
在欧洲,国家与社会在机能上的分离与各级政府在制度上的互相独立的发展,社会内部各种组织的创建,以及政府的代表性理论的形成,都出自于一种初始状况,即中央集权化的统治者力求扩展力量,并与精英就其权利互相协商。这种统治者与精英之间的基本关系及其政治和社会制度化,并未发生于中国。在中国,官员与精英对国内秩序负有共同的责任,从而促进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连续性。官员与精英限制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制度化,同时加强对一种纵向整合的统一国家的政治偏好。由于这种偏好,即使是中央政府权力崩溃后能够幸存的统治,也具有一种“分形”的形态(“分形”一词的解释,见第129页注②——译者)。一般认为在这些动力中,只有一种能创造“近代”的国家一社会关系。但这种看法只有在这种动力在某个场合完全取代另一种动力时,才讲得通。事实上,我们常常被鼓励去认为:由于西方的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在20世纪的中国变得愈来愈显著,所以明清时期的动力在帝制灭亡以后的
时代并不重要。但是西方影响的存在,并没有创造出一整套的西方动力,除非西方影响首先使原先存在的国家形成与改造的动力变得毫无关联。
1800年以前中国与欧洲政治的工作日程,我们可以合理地将其看成是彼此独立的。在欧亚大陆的两端,存在许多
分析上的相似之处以及一些彼此之间的接触点。但是两地的统治逻辑,却是以文化上截然不同的独特的语汇来表达的。到了19、20世纪之际,情况丕变。欧洲观念及传统来到中国,正如它们抵达世界其他地区一样。本书“中编”论及在中国与欧洲频繁接触之前,其政治的工作日程有重要的差异。这些差异不断地影响到19世纪以及帝制灭亡以后的时代。不过这些影响却因为两种原因而显得模糊。首先,当近代西方的观察家看别国时,往往倾向于只看到他自己的被扭曲的现象;其次,用新的中文词汇表达出的老
问题,就被以为是一种新的主张。而在事实上,这种问题可以上溯几个世纪。如果没有认真思考明清时期的国家一社会关系,我们会限制自己的能力去解释帝制灭亡后的时代中中国国家转型的过程。
在防止将欧洲国家形成的结果当咋用来理解中国或其他地区的状况的对照规范方面,我们应当更加谨慎。一个理由是在欧洲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人们含蓄地假设行动已完成。
目前欧洲国家权力的重组,正重新定义各个权力集团的层次与关系,这些集团正在把先前互相竞争的国家体系转变成单一的整合性国家结构。从中国的观点看来,欧洲最后的确可以说是达成一种缓慢的统一,略有中国数千年来国家统一的影子。这种比较在许多方面是很有限的,可是如果我们把中国的整合性当成一种标准来衡量欧洲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就,将会比我们用欧洲的国家形成的
方法来衡量中国政治的成败更有道理吗?两者可能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同时,目前中国自中央、省、地方之间关系的重组,也可能会从过去那种带有“分形”形态的、具有儒家与共产党的形式的统一国家,变成各级政府权力、责任与权威界线较为清楚、在制度上彼此分化的国家结构。这可以说是某一种情况比另一种更为“近代”吗?也许这两种运动代表了政治协调与权力结构的趋向性。可以确定的是,造成其目前政治变化的不同制度与意识形态资源,至少在某些重要的方面,会继续成为未来不同的国家形成及改造之动力。
三、社会抗争与政治变化
反映政治与
经济斗争的社会抗争行动,也对我们了解历史变迁有所帮助。很清楚,形式上类似的群众运动,在近代早期的欧洲与明清时期的中国都发生过。当当局违反了抗争者所抱持的期望时,抢粮及抗税之类的事件就会发生。抗争者的短期利益是一样的,即在人们认为合理的水平上,获得更稳定而便宜的粮食供应,缴纳较低的税赋。人民的期望建立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这一点似乎超越了文化的界线。这些抗争所赖以发生的物质条件,也或
多或少有共同的地方。在25年前,查尔斯·蒂里就列举出了法国各种不同的社会抗争形式,包括抢粮抗税等被动形式及罢工示威等主动形式。①对蒂里及其后学而言,抗争活动和国家、社会及经济一样,都经历“近代化”的过程。蒂里最初的分类法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当我们扩展到其他的空间范围时,它仍有指导作用。在中国,罢工、示威、抵制运动等,都是在20世纪城市中所兴起的群众运动的形式。但其他形式的抗争活动,也一直持续至20世纪。我们可以把这些持续的冲突,解释成中国的停滞不前和进步不充分的象征。当然,抢粮行动在食物短缺的情况下仍然很有意义,但抗税运动的逻辑就不那么清楚了。在欧洲,中央集权化的国家能够与精英协商,并且二者都同意国家征税的合法性基础。然而这种现象并没有出现在中国,而中国的抗税运动也一直是对国家的一种挑战。关于什么是向前发展的问题,在政治学方面比在经济学方面更不明确。
————————————————————
① 蒂里在1972年的两篇著作中列出集体行动及大规模社会运动的变化方式之间的关系。他在最近的著作中,则将1650--1850年之间集体行动的“地方性的及依赖性的”形式,与1850—1980年之间的“全国性的及独立性的”形式,作了一个对照(蒂里1986:380—404)。
小规模冲突的重要性及意义的不同点,部分地反映了统治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能够将这些冲突或多或少地归到政治上。在中国,抢粮表示政府的一种严重失误。政府一直将人民的生存问题置于优先位置上,并将之作为成功统治的标志。人民能吃得饱是有德并有效统治的明显征象。为了达成道德的统治,中国政府必须创造并实施有关政策,以确保人民维生无虞。并非所有的朝代都能达到此目标,但这一理想的确受到肯定。随着时间的转变,此目标甚至还被扩大了。中国的赋税政策向来强调公平与平等原则。不仅是赋税的绝对数量很重要,赋税分配的公平性也同样重要。历来税制改革的努力,都着重在使税负公平并简化收税过程。欧洲的抗争行动与其统治意识形态的关系似乎并不大。事实上,这些抗争行动的出现,就像资本主义发展及国家形成的过程一样,瓦解了先前的经济学与政治学形式。新的意识形态被建立了起来,以促进商业及中央集叔化国家的权威。在这些讨论中,维生及税负公乎的问题并未占特别重要的地位。即使说小规模的群众抗争事件部分地反映了参加者有相近的利益,但这些事件所赖以存在于其中并具有意义.帥更大的意识形态背景也不相同。
正如我们所见的,像食物骚乱及吭税等小规模抗争行动,其背后的结构性环境都有一些相同之处。但我也认为在造成这些事件的经济与政治变化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不同点。如果我们把每一个小规模事件当成许多具有共同特征事件的构件之一,然后将其分别置于不同的大结构及变迁过程之中,我们发现它们会成为各种政治经济的要素,成为国家形成与改造的不同动力。它们确有相似之处,但其相异点也同样重要。这些例子指出:类似的问题会有不同的意义,在采取不同的物质与意识形态变化的组合时,会产生不同的答案。
当我们看革命时,我们同样发现在各个革命事件之间,也有相似与相异之处。这些相似点大多与结构性、背景性的危机有关,都可能带来剧烈的政治变革。而这些不同点则是激烈变革赖以发生的政治转型的特有弧线带来的结果。大规模革命包括物质的变化及世界观的重建。在大规模的挑战中,社会结构与情感均支持抗争行动,但革命所开创的各种可能性,仍然受制于途径相依的变化模式(path-dependent pattcrn of change)。如果把革命放回它们个别的历史轨迹中,可能会使我们降低对革命所能达成目标的期望,因而减缓我们对其失败及限制的失望程度。
四、前瞻性和回顾性
分析与
历史诠释
每个
时代的人都是在其所处的时空背景下撰写历史的。他们对历史的看法与前人所见总有些不同,因此新的回顾性分析在每一新的世代都是必须的。对某一段历史的终点的选择,通常会严重
影响对其始点的决定,并展现一种因果关系。如果我们没有正好从某一点上开始,并考虑随后的各种可能性,我们就可以引起前瞻性分析的基本特征——偶然性与开放性。有些学者声称他们对可能发生的事没有兴趣,只想了解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但除非能够了解还有哪些其他的可能性,否则我们对实际上发生的事,既不能很有说服力地去解释其原因,也无法说明其重要性。
前瞻性及回顾性分析可以合起来使用,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它们也必然是彼此相关的。混合性解释的目的是了解各种可能性,同时探索实际上发生的事。要解释某一件事为何会发生,部分地有赖于一种假设:如果某一项重要的因素不存在时,会有何结果发生。但即使把前瞻性及回顾性分析联系起来,也会形成一种不对称的运作。回顾性分析对确定性的程度和终极具有很好的解释,而前瞻性分析在此方面却无法达到同样的程度。前瞻性分析在我们想要认识和解释的世界中,形成各种可能性的集合领域。某些
问题只能用回溯的
方法来讨论,像20世纪以前技术变化在
经济史上的角色即是一例。学者只能对某些技术变化提出回顾性的解释,但并不能预测什么样的变化会在何处发生,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其他例子中,复杂现象的回顾性分析并不能引导我们在别处发现类似的变化。例如,对某些大革命如何发生的解释,并不能真正告诉你如何预测将来的革命会产生什么结果。最后,回顾性及前瞻性分析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互相配合。预期人们在何时及何处会发生食物骚动及抗税的前瞻性解释,同时也可以成为对革命情况作更大的回顾性分析的一部分。为了解释由抢粮及抗税所引起的不同事件及其所导致的不同的
政治结果,分析可能非常不同。
找出前瞻性及回顾性分析彼此配合的方式,可以使我们更有能力去建立更具普遍性的
社会理论。至少在两层不同的意义上,理论可以更具普遍性。第一,理论之所以具有普遍性,是因为它被用来解释更多不同的社会情况,例如企图找出具有法则性的理性选择的理论。其次,具有普遍性的理论的目的,是在不同的情况中对那些重要的关联作解释。19世纪的社会理论集中在解释欧洲社会变迁的模式,这是可理解的。它声称解释了欧洲一长串复杂的历史变化动力,从而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普遍性。它通常不去考虑欧洲之外的历史变迁,认为其他地区的历史由于缺乏欧洲的那种变化动力,因而呈现停滞。在解释欧洲历史变迁模式获得初步成功之后,20世纪的社会理论将19世纪的基础加以更进一步的延伸,欲解释世界其他地区的社会情况。但现在我们承认这种社会理论对其他地区历史变化的动力(尤其在它们与西方有重要接触之前的动力)的解释能力十分有限。21世纪的社会理论必须要能够解释更丰富、更复杂的历史经验。
思考如何从一种多重可能性的观点来提出关于历史变迁模式的最基本的问题,能使我们的期望从结果预定的、错谬的目的论中解放出来。我们能够着眼于按照一种共同形式的解释,有效地诠释各种特定的情况。这些情况中,有些是存在于一种以上的历史动力中。但在把这些情况放在不同历史变化的序列中时,我们必须考虑用什么样的动力,可以解释其他的不同点。前瞻性分析是在一组特定的情况之下,设计出各种可能性。我们说没有一种特定的未来必然出现,但这并不意味着某些事情不比其他事情更有可能发生。其次,如果我们了解到存在于一种情况中的某些因素并不见于另一种情况,这会提醒我们未来的变化有可能会不一样。例如在政治上,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将会看到:
中国国家对社会福利的责任,将会以一种与西方20世纪后出现的福利国家不同的方式,继续被认为是具有优先地位的。但是我们的这种期望因共产主义思想之取代儒家思想以及随后发生的危机而受挫,这种危机使得探寻这些可能性变得十分困难。在经济方面,则比较容易列出其可能性,因为我们可以在某一最初的条件下,把不同的政策与不同的结果联系起来。我们可以回溯到1750年,从这一时点去想象中国的经济未来。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会很难看到当时经济制度有任何断裂。断裂不仅很少,而且间隔也很长。而欧洲在1750年以后经历了重大的断裂。回溯性
研究能够“解释”这些变化而毋须推测必须发生的事。
承认前瞻陸性与回顾性分析的不同,是摆脱目的论的社会理论、同时又坚持“过去是可解释的”理念的基础。我们可以从思考社会理论如何使各种历史经验变得有序出发,转而思考未来的各种可能性。这些可能性虽非必然的结论,但也绝非毫无意义和乱七八糟。最后,用前瞻性及回顾性分析,我们可以对比较的问题进行观察。本书上编中对经济变化过程的比较,是使用前瞻性分析来论证:尽管欧洲与中国道路可以用回溯的方法来解释,但二者之间的歧异性则难以预测。此外,尽管一些地方缺乏欧洲的政治、社会及文化的背景,但是经济
发展的技术可以扩展到这些新的环境中并获得成功。因此那种由
工业革命所开创的初始的歧异性,并没有一直持续下来。中编对政治比较的讨论,谈到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变化轨迹,二者之间只能发现很少的相似性。使用明显的规范来预测变化,能确立与实际相反的可能性之间的关联。通过比较两种有替代性的预测方案,我们可以避免一种危险,即只从一个角度解释未发生的事件。国家的形成与改造包括相同及相关的因素,但这两者的结合并不完全能决定政治变化的轨迹。各种可能性的开放程度,受制于官员与精英所能带入政治中的意识形态的与制度的资源。在下编中,小规模集体行动的后果是有限的。回顾性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后果有清楚的相似性——其结果也有相似的原因。一旦这些小事件被大结构框住,我们就可以看到:在这些同类的小规模抗争中,有着不同的国家形成动力及政治经济。当我们从这些小规模的抗争转向大规模的革命行动时,我们会发现:对于革命如何产生的问题,结构的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前瞻性解释,但却并不足以预测革命结果的特征,这种结果体现在各种由国家形成及转型过程所开创的可能性中,而并非与当时的危机相联。
五、成为近代:历史与历史之外*
————————————
*译者按:在
英文中,“近代”与“
现代”同为一词inodeFlfl,但在中文中二者意义有所不同。鉴于本书是一部历史研究著作,本书中出现的roodcm,通常译为近代,仅在本节中一些不能以“近代”达意的地方译为现代(如现代性、后现代等)。
观念与实践跨越文化成功与否,对于说明在一个在相互结合愈来愈紧密的世界之中的相似与差异,至为关键。有些观念的传播,基本上没有文化的包袱。最明显的是像数学或物
理学等
科学。西方古典
音乐能成功地传播,则是因为它在亚洲没有引起回应或适应问题——它所代表的文化观点是可以普遍化的。相对地,有些文化实践可以传播,但它们融人新的环境后就获得了与原先不同的意义。日本棒球就是把美国娱乐改变成一种日式运动的明显例子。团队精神、个人牺牲、纪律及羞耻心都是日本棒球队特有的精神。政治观念与制度则是一个复杂传递的例子。外国观念的传人是与本国观念的重塑与改造互相揉合的。在某些情况下,外国的观念与制度可以完全取代本国所原有的观念与制度,但在另外的情况下则否。外国政治实践的本土化,可以出入很大。要探索导致这些变化的动力,必须承认该国国内的政治感情以及其这些感情的再建和改造。
福山(Francis Fukuyama)在其《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一书中,对自由民主及资本主义市场发出了一种激动人心的凯旋式言论,许诺要使所有相信美国制度优越性的人感到满意。他采取了一种黑格尔式的历史观,其对历史变迁的看法的基点,是认为西方走完了一个历史过程,从而成为近代;而
目前世界其他地区,也正朝向这个方向,迈向历史共同的终点。但是,那种将西欧、北美之外地区导向这一终点的动力,似乎与其本身的历史并没有任何关系,倒是与欧洲密切相关。
同样否认欧洲之外的历史可作为近代历史变迁与社会理论的指南的,还有一位相当不同类型的社会理论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其观点最明显地表现在其《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他认为:某些关键性的断裂,使得近代不同于前代的生活方式。这些断裂包括变化的步伐与规模以及近代机构的特征。吉登斯进而对西方社会理论的大传统中的某些要素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他自己的理论。其理论集中于时空的分离、不同地方社会制度的移殖以及社会思想的反省能力。出现在吉氏所说的“近代性”中的历史,是由人们所熟悉的资本主义发展及国家形成所驱动的欧洲历史。他将近代世界的建立看成是始于西方的全球化过程。“就制度而言,在近代发展中,有两种不同的复杂组织特别重要——民族国家及系统化的资本主义生产。……从由这两种伟大的转变所导致的生活方式而言,近代是一项西方的工程吗?对此问题,直截了当的答案一定是‘是的”’(吉登斯1990:174—175)。吉氏对近代及后现代的看法源于其西方背景。他的“乌托邦式的现实主义”(utopian realism)包括:解放政治学(不平等政治学)、全球政治化、生活政治学(自我实践的政治学、以及地方的政治化。其社会运动的角色是:生态运动(反文化)、和平运动、自由言论/民主运动、劳工运动。吉氏的“近代性”的一般特征..促使我们去超越从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期伟大的社会理论家。。但是,尽管这个工程十分宏大,但要成为近代,必须包括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以后的变化会有不同的经历。这些变化是由资本主义及民族国家的发展所驱动的,但这种发展并非那种由这些运动在完整而最终确定的意义上而言的发展。
否认历史,就是明确地宣称:从时间方面来说,历史过程与我们目前的状况无关.但它也从空间方面宣称全球内的各种变化与我们无关。近代性的建构是一项全球哇的工程,虽然它在时空方面起源于欧洲,无论在历史上或是文化上却都并非欧洲的特定产物。当代世界的某些特征也支持这种历史观。通过科学技术及经济组织和计划的决定,使我们得以将控制物质世界的策略从各种可能性中筛选出来,并在世界各地不断地加以实验。然而,只有在欧洲国家形成及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将西方权力扩张至全球之后,我们才不会夸大这种共同性的程度。正如专家们公认的那样,我们往往忽略了中国在与西方接触之前已经开始变化。经济扩展的斯密型动力,在本书中就是很重要的例子。不那么明显的是,中国与欧洲政治实践也展现了相似性。这种相似,在时间上比西方将其政治机构及意识形态推至全球更早。这种相似性之所以不那么明显,乃是因为明清时期的中国,是通过道德的及物质的控制策略,来寻求国内的秩序及统一。这些实践,比欧洲国家从事相似任务的努力,时间上要来得早。相似点的存在指出历史变迁的某些共同方向,但其相似性所受的局限同样也提醒我们历史的差异性。
本书中许多主题,在集中探讨中国与欧洲经济政治变迁动力的特殊性。以往历史的多元性,使具有多重性、开放性及偶然性的各种未来,更有可能持续下去。因为大规模、长时间的历史变迁是一种途径相依的过程,我们所能捕捉到的变化类型,充其量也只是可能性而已。如果我们坚持历史不再重要,或认为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出现的变化,只是简单地为欧洲历史经验所产生的政治经济变化的普遍动力所驱动,那么我们就会降低预测的能力。当我们将变化的长期顺序分割成较小的单位,我们会发现在较早时期的中国与欧洲,存在可比的活动单位。我们可以对像小规模冲突的事件,进行特定的前瞻性解释。但是当我们转向长时期的前瞻性解释时,会发现困难重重——如果我们承认在工业革命前的中国的经济条件与欧洲有相似性,那么要预测欧洲经济的成功,将会被证明是更加麻烦。像顺序这种大规模及长期的变化,在许多方面即使不能说是独特的,也可以说是特定的,因此最好以回溯的方式加以解释。从任何一个时点上预测未来变化,其挑战在于必须以途径相依的理解力,将对有限现象所作的前瞻性解释与对长期变化所作的回溯性解释结合起来。
中国与欧洲的历史过程,既有相同点也有相异处,同时亦兼具普遍性与独特性。资本主义与欧洲国家形成,在解释西方历史变迁的转折点时是很重要的过程。同时它们也与更大的世界有关。但它们并不能代替其他政治经济变化的动力,因为它们有特殊的变迁过程及历史意义。了解这一点,应该会鼓励我们去建构更好的社会理论并更好地进行历史研究。在文化和历史的方面,许多人不满意某些基于19世纪社会理论所提出的历史变迁的目的论。和他们一样,我也认为应该突破根植于欧洲经验的历史解释的局限。表现于文学批评及文化研究方面的后现代主义的忧虑是真实的。这些忧虑点明而且常常颂扬社会意义的不确定性与多重性,这些社会意义挑战任何一种对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简单解读。许多拒绝现代主义的后现代主义者接受了一种极端的相对主义,他们似乎缺乏一种比较的能力或无法解释这种多元性。与他们不同,我提倡继续扩展社会理论的重要性,通过根植于更加系统的多元的历史经验,扩展其力量。差异必须解释。西方理论及经验的优势是不够的,但并非与此无关。通过解释其他经验,并致力于比较不同的历史经验,我们就可以期望建立一种既有历史基础、又具文化实质意义的社会理论。
过去特定的文化,可能对开创未来愈来愈无关。不过,除非在不同的社会与文化中的人们在遇到相同的问题时都作出同样的选择,特定的历史文化才会失去其作用。只要人们是以不同的方式了解情况,并有不同的选择与优先顺序,那么不同社会的历史轨迹对解释现在仍有重要意义。中国与欧洲历史变迁轨迹的异同,证实了多种道路中的确存在重要的共同特征。推进历史知识的挑战,则在于减少我们对于变迁应如何普遍发生的理论假设的数量,以及扩充那些得到历史支持的、能对社会变迁作出解释的命题的数量。推进社会理论的挑战,则在于经由不同的历史经验之特殊性,去发现实际上有较大普遍性的意义。面临如此之多的差异,危险的是我们可能不再相信我们有能力去建立次序、从变化中发现不同的模式以及解释变迁。但如果无法面对大量的可能性,我们便无力解释多元的过去。要是缺乏扩充知识的信心,我们可能就更无法去开创理想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