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吐蕃王朝以前吐蕃部落联盟由前期的牧业经济生产方式逐步向后期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的转变。同时对这种经济生产方式的变迁与其政权发展的关系作了初步的探讨。
7世纪初叶,吐蕃王朝的建立是以吐蕃部落联盟的向外扩张及其对苏毗和象雄两大部落联盟的成功征服与兼并为基础而获得实现的。但值得探讨的是:统一西藏高原的历史重任何以是由吐蕃部落联盟来完成而不是由另外两个部落联盟即象雄和苏毗来完成?这是一个不得不引人思考的问题。目前要准确回答这一问题仍存在相当难度。不过,就现有藏文史料的记载看,吐蕃部落联盟的发展至少有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在吐蕃王朝以前,吐蕃部落联盟曾经历了一个非常漫长且几乎未曾中断的早期王政发展时代,这个时代共包括了从聂赤赞普到囊日松赞共31代赞普的世系传承,有关这 31任赞普的世系传承及其主要事迹,在吐蕃时代所遗留的敦煌藏文写卷或后弘期藏文史料中均有较为完整和大体相同的记载。需要指出,吐蕃王朝自松赞干布迄至达磨赞普,仅传8代赞普,与吐蕃王朝以前吐蕃王系所传的31代赞普相比,占四分之一。这意味着,在吐蕃部落联盟组织中王政产生的时代相当早,且延绵和发展的时代非常漫长,也就是说,在吐蕃王朝以前吐蕃部落联盟之政治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可能大大超过人们以往的估计和预想。
第二,在吐蕃部落联盟由前期向后期的发展过程中,其生产方式明显发生了一个大的变化,这就是由前期的牧业生产方式逐步向后期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的转变。这一变化对于我们准确认识和把握吐蕃部落联盟的社会及政权发展状况显然有重要意义。
那么,吐蕃部落联盟之生产方式由前期向后期所发生的转变对其政权形态与社会组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与作用?这种转变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背景,它对吐蕃部落联盟自身的发展有何意义?这些问题显然极其关键。但目前由于史料记载的相对匮乏,要对这些问题作全面、深入的讨论尚有较大的难度。本文仅拟依据现有的史料记载,对吐蕃部落联盟的经济变迁及其与政权发展的关系作一个粗浅的讨论,并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旨在为认识吐蕃王朝以前吐蕃部落社会的发展变化提供一种新的角度与视野。
就藏文史料所反映的史实,我们可以看到从聂赤赞普到囊日松赞时代,吐蕃的社会生产方式前后存在着一个明显的变化过程,这就是从早期以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向后期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的转化。
关于雅隆吐蕃部落早期系为牧业型部落这一点,在藏文史料记载中有生动的反映。敦煌藏文写卷P.T.1286曾明确地将吐蕃地方最早结盟的六个部落称为 “吐蕃六牦牛部”,这一称谓间接地反映了这些部落当时的经济面貌, 说明它们应属牧业型部落并以放牧牦牛为特点。敦煌藏文写卷P.T.1286在谈到聂赤赞普降临之时也说:“在快马可以奔驰之辽阔大地之上,(他)化为人身降世。”吐蕃地方既为“快马可以奔驰之辽阔大地”,那么其地呈天然之放牧状态当无疑义。说明敦煌藏文写卷P.T.1286中所称“吐蕃六牦牛部”同其对吐蕃地方地面环境的描述是相吻合的。此外诸藏文史籍还记载了一个共同情节:即聂赤赞普出现之时最早是被吐蕃地方从事放牧的牧人所发现。《西藏王统记》记聂赤赞普出现时,为吐蕃地方的“诸牧人所见” ;《西藏王臣记》记聂赤赞普出现之时“有才德卜士十二人放牧于此,为其所见。” 《汉藏史集》亦记聂赤赞普出现时,吐蕃地方有“十二名聪明少年在此处放牧牲畜,与王子相见。” 并记载当众人“用脖颈将他抬回家中,……接着,众牧人在他们放牧的地方修建了云布拉宫(yum-bu-bla-sgang)献给赞普。”上述记载均提到聂赤赞普降临时是被在外放牧的“牧人”发现。由此看来,聂赤赞普之时吐蕃地方六牦牛部显然主要从事牧业生产活动。至于当时牧业生产处于何种水平,因史
料所限目前尚难以确认。
吐蕃早期的这种牧业型经济可能延续了相当长时间,从藏文史料反映的情况,至少到止贡赞普时代尚无明显变化。虽然藏文史料对七赤天王时代吐蕃社会状况记载甚少,但却均提到了当时“王子能骑马时父王即逝归天界”这一史实。我们知道,以“能骑马”来作为人的某一年龄阶段的重要标志是大多数游牧型社会的惯常作法,故这一史实间接地反映了当时吐蕃社会之经济生活类型。敦煌藏文写卷P.T.1287记:“当止贡赞普年幼之时,如何上此王之名号,请问老祖婆婆卓夏玛几林玛,老祖婆婆问道:‘畿地方之扎玛岩坍塌了没有?当玛地方之母牦牛草场被焚烧了没有?登列维尔湖水干涸了没有?’人们回道:‘岩未坍,湖未干,草场亦未被焚。’从这段文字看,当时牦牛草场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此外,敦煌藏文写卷记叙止贡赞普与其属民罗阿木决斗时的情景时还云:“罗阿木乃以金矛二百支,栓在一百头健牛背上,牛背皆驮以灰囊,牛群相互搏击,灰囊崩散灰尘迷漫,罗阿木乃乘此时机向赞普进击。”能以如此众多的牛参战,其社会的游牧性质乃已昭然若揭。此外史籍记载止贡赞普被杀以后,其王妃被篡位者罗阿木“罚做放马的仆人” ,而其王子们“则从父祖的仓库中取出了名叫白角神的会飞的神牛,骑上它逃到工布地方。” 这里所说神牛显然应是牦牛。根椐这些记载反映的情况判断,当时的吐蕃社会仍然应以牧业生产为主。
据各藏文史籍记载,吐蕃地方始有农事是在布德贡杰之时。其时有贤臣茹列杰,《贤者喜宴》记“其聪睿之业绩是:烧木为炭;炼矿石而为金、银铜、铁;钻木为孔,制做犁及牛轭;开垦土地,引溪水灌溉;犁地耦耕;垦草原平滩而为田亩;于不能渡过的河上建造桥梁;由耕种而得谷物即始于此时。” 《西藏王统记》也载当时:“钻木为孔作轭犁,合二牛轭开荒原,导汇湖水入沟渠,灌溉农田作种植。自斯以后,始有农事。”以上记载还普遍见于吐蕃王朝以后成书的各种“教法史”和“王统记”一类史籍之中,并且均将吐蕃农事的发明归功于茹列杰。茹列杰因发明农事而被后世尊为“吐蕃七贤臣”之首。
将吐蕃农事的发明悉归功于茹列杰个人,显然有后世之主观成份。对茹列杰发明农事之记载,沈卫荣先生在《吐蕃七贤臣事迹考述》一文中曾指出:“在世界各民族的文明发展史上,出现过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即常常将一项需要许许多多人,在几百年、几千年、乃至上万年的不断摸索和积累下,才能演化出来的重大文明进步的出现,与某位英雄人物连在一起,将它说成是这位英雄人物个人的发明和功德。例如在汉族历史上就有造字的仓颉、教人耕稼的神农氏、发明蚕桑的缧祖、治理水患的大禹、精于医术的黄帝等等,他们都是一些被神化了的英雄人物。实际上,在混沌初开、文明曙光初照洪荒大地的时候,社会文明每向前推进一步,都是以会出成千上万不知名的辛耕劳动为前提的,创造一个民族之文明史的绝不只是几位英雄人物。被后世奉若神明的这些英雄人物不过是成千上万不知名者的化身和代表,他们只是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某个阶段上的标志而已。”这段阐述对我们正确理解茹列杰发明农事的记载很有帮助。因为农耕的出现往往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漫长的积累,很难是缘自于某一人物的偶然发明。但是尽管如此,茹列杰发明农事的记载仍有重大意义,它至少反映了两点:第一,布德贡杰之时是吐蕃农事全面兴起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第二,吐蕃农事的兴起与布德贡杰的首要大臣茹列杰关系密切。此关系可从两方面理解,即茹列杰作为当时之首要大臣,他或是农事的积极倡导与推广者,或是使农事得以普遍兴起的某一项重要农耕技术的发明者。
藏文史籍虽称布德贡杰之时吐蕃“始有农事”不过,可以肯定吐蕃由牧业经济向农耕经济的转变显然不可能是在布德贡杰之时陡然完成的。假如将布德贡杰时期视为是吐蕃农业兴起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初始阶段,那么我们可以断定在布德贡杰以前,吐蕃社会中显然应存在有某种粗放和简单的农事活动。首先,吐蕃部落所居雅隆河谷地处雅鲁藏布江中下游流域,土地肥沃,植被繁多,日照充沛其生态环境具有适宜于农业的充分条件。其次,人类学的大量研究例证表明,在人类早期社会中某一纯粹单一的经济社会是极其罕见的,即便是在一个牧业型的社会中,也总是程度不同地需要以狩猎原始采集和粗放农业等其它经济活动来作为其经济生活的补充,农业型的社会亦同样如此。《贤者喜宴》记布德贡杰时“由耕种而得谷物即始于此时”,这表明其此前应普遍存在 “非耕种而得谷物”的阶段,即原始采集业。农耕是在原始采集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这一过程是漫长、渐进和逐步完成的。所以,尽管从文献史料记载看,吐蕃社会的经济面貌在布德贡杰以前主要是牧业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当时不存在某种低级和原始的农事活动。
有关布德贡杰时茹列杰发明农事的史实,敦煌藏文写卷中阙载。但敦煌藏文写卷中却记载了这样一个情节:在止贡赞普被杀后,其尸骸被置于铜箧中抛于藏布大江,流向了工布地区。茹列杰为寻找其遗骸,一日,“复又外出,到岗巴春地方之下部,有一人鸟家族妇女,正在田中拔草,背上襁褓中负一小儿。”岗巴春地方现为何处已难考订,但既然有田地存在并已懂得拔草,说明当时在与吐蕃相邻的工布地方的部落中已有较为成熟的农事活动存在。我们知道,工布地方海拔相对较低,气候湿润,植被丰盛,其自然生态环境适宜农业耕作,故其农业的发生很可能要早于西藏腹心地区。值得注意的是,史料记载止贡赞普被杀以后,其二位王子夏歧和聂歧均被流放到工布地方,后王弟聂歧成为“工布王噶尔波”,而王兄夏歧则被迎请返回雅隆继承王位,遂为布德贡杰赞普。既然此前工布地方已有农事活动,那么止贡赞普王子二人被流放于该地是否与吐蕃雅隆地方农事的兴起有某种联系呢?尽管史料未提供直接证据,但这种可能性显然是存在的。
史料虽载吐蕃农事兴起于布德贡杰时,但并无理由认为此时吐蕃已完成了由牧业
社会向农耕社会的转变。从史料的反映看,这一转变应是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逐步完成的。从赞普死后其埋葬地点的变化来看,止贡赞普、布德贡杰以及其后的 “六列地王”,他们死后其“陵墓建在石山与草坪之间”;之后的八任赞普即“中德八王”死后陵墓“建于河流之中央,据谓(陵墓之形)宛如白雪落入湖中”即其陵墓可能是建于河谷低洼之地;而在此之后有“赞字五王”,史料记:“自赞字五王之后,陵墓建于农区,农区名穷隆阿拉塘(vphyongs-lung-nga-ra-thang)。” 从这一记载看,赞普陵墓的修建地点显然存在着一个从 “石山与草坪之间”到“河流之中央”,再到平原农区的变化过程,这一变化总的趋势是从高地逐步向河谷及平原地带转移。这一变化显然应同吐蕃生产方式由牧业逐步向农耕的转变存在直接的联系。此外,《贤者喜宴》记达日年塞时,“墀托囊尊蒙之子制造升、斗及秤,以量谷物及酥油。此外,还出现了双方按照意愿进行交易的商业,在此之前,吐蕃尚无交易及升、斗和秤。” 交易以及用于交易量谷物的升、斗等用具的出现,表明谷物生产已有剩余,也说明当时吐蕃社会的农耕生产业已占有较大份额并达到相当水平。由此看来,吐蕃由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向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的转化大略是从“五赞王”之后到达日年塞时才最终趋于完成的。我们知道,就政权形态而言,牧业社会与农耕社会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在以牧业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社会中,由于部落和人口居住相对分散并且经常流动迁徙,故其社会的稳定性较差,相应的其政权组织与统治方式也多较为松弛。而在农耕为主的社会中,由于部落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生产关系密切,故其社会的整体性和稳定性较强,因而更有利于政权组织系统和赞普权力的
发展。因此,吐蕃社会从早期以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向后期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的转化,显然对吐蕃的王政其及政权组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
影响。也就是说,吐蕃
政治从早期的“王辛同治”特点到后期王权的逐步强化,乃是在吐蕃社会生产方式由牧业向农耕转化这一重要背景之下进行并与此背景有着直接和内在的紧密关联。例如从布德贡杰时吐蕃王政出现了若干重要变化:一是大臣权力上升,大臣取代过去的“辛”而开始在王政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二是赞普死后由过去的所谓“逝归天界”而始行土葬,这表明本教神权对王权的控制已遭到削弱。但这些变化显然与当时吐蕃社会
经济的变革有关:因为布德贡杰执政时恰是吐蕃农业兴起和发展重要时期。不过由于史料的缺乏和模糊,我们对于吐蕃生产方式自牧业向农耕的转变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样的情形之下对其统治方式和政权形态发生了何种具体影响尚不清楚。
综观吐蕃早期王政
时代政教关系的发展,我们大致可以看到,从聂赤赞普至囊日松赞时期的政教关系演变的基本趋势乃是从最初本教神权在王政中的主导和绝对支配作用逐步朝着后期强化王权和本教神权弱化的方向发展,而止贡赞普时期是二者发生嬗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就条件与社会基础而论,这一政教关系演变趋势的形成可能是以当时吐蕃社会的四个变动为背景及与之内在相关:1、止贡赞普时期宗教因素的变更引起了整个吐蕃社会的变化,政教权力结构亦相应发生了改变。2、雅隆吐蕃政权所统辖之联盟不断扩大,客观上产生了强化王权的需要和可能。3、从布德贡杰以来吐蕃农业的兴起与发展及由其而导致的聚落的扩大,为政权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能,也构成了家族政治势力即大臣力量兴起之土壤。3、来自于周边政权的压力可能也成为促使吐蕃强化王权的客观条件。不过由于资料的匮乏,
目前要对上述方面
问题作系统的讨论与认识还存在着相当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