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中,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采取了利率管制措施。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起,利率管制的弊端在积累之中暴露得日益充分,到八十年代以来利率市场化成为世界性潮流。伴随着利率市场化,利率水平在全球范围呈上升趋势。在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早有呼声,其研讨也久有时日,但由于种种因素掣肘,尤其担心利率市场化导致利率失控,以至迟迟未能付诸实施。然而,利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或迟或早终归要实现利率的市场化。本文拟就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关键词:金融改革 利率市场化 方向 途径
投入社会生产的货币资本,是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表现。市场经济中货币资本表现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循环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为了更充分有效地动员和利用更多的货币财富投入社会生产以扩大生产规模,以银行为中介的货币资本借贷成为社会生产不可或缺的金融活动。随着货币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集中和分配,金融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货币资本的借贷,是拥有货币所有权的贷出者将货币资本的使用权转让给借入者,贷出者必须有利可图才转让货币的使用权;借入者获得了货币资本的使用权将其投入商品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带来更多的收益。所以,借入者必须将其收益的一部分支付给贷出者,这就是借贷资本的利息。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利息,是资本所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取的报酬,换言之,利息就是贷出者凭借自己对货币资本的所有权而获得的经济收益。可见,利率是借贷期内所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资金额的比率,亦即一定时期内利息额对贷出资本额之比。利率市场化,是指由市场资本供求关系在更大程度上决定资本供给和使用的价格,这种价格以商业银行不同类型的存贷款利率为中心,并连带影响其他债券、保单等金融产品的价格。
在市场经济中,货币资本的借贷活动必须而且只能通过市场来进行。贷出者提供给市场的货币资本量表现为货币资本的供给量,借入者在市场上所需的货币资本表现为需求量。市场上货币资本的供给与需求关系的变化,决定着利息率高低的变化,这就是由市场决定借贷资本的利率。利率的市场化,使货币资本的借贷双方通过市场活动建立经济联系,货币资本借贷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并且货币借贷资本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必然连带影响其他债券、保单等金融产品的价格。这有利于货币资本借贷双方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建立平等竞争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有利于金融市场更优化、更高效地配置各类金融资源,成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环节。所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要标志,也是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重要观点,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金融市场指明了方向。
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就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商业性金融产品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将金融产品的定价权交给商业性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根据资金的供求状况决定;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货币市场利率,不再统一规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水平。这是一项牵动整个经济运行全局的改革,所以必须稳步推进,慎重行事,绝非一蹴而就,不可操之过急。
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就是要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与整个经济开放的进程相吻合,同汇率、资本项目等的开放联系起来考虑。利率市场的开放,要逐步探索,选择合适的品种和有利时机,应是有理论指导、有政策规范、有实施步骤的开放。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原则上应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的步骤。目前,外币存贷款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和银行间国债市场利率已经放开,放开农村存贷款利率的改革正在试点。不久的将来,央行将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等过渡方式,最终建立市场利率体系,实现利率市场化。
一、 什么是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的过程。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市场竞争充分,则任何单一的经济主体都不可能成为利率的单方面制定者,而只能是利率的接受者。换言之,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具体讲,利率市场化是指存贷款利率不由上级银行统一控制,而是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变化来自主调节。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同业拆借利率为金融市场基础利率,各种利率保持合理的利差和分层有效传导的利率体系。
利率市场化至少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
1、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金融活动不外乎是资金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金融交易主体应该有权对其资金交易的规模、价格、偿还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可能是面谈:L招标。也可能是资金供求双方在不同客户或者服务提供商之间反复权衡和选择。
2、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选择。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样,金融交易同样存在批发与零售的价格差别:与其不同的是,资金交易的价格还应该存在期限差别和风险差别。利率计划当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对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进行科学的测算。相反,金融交易的双方应该有权就某一项交易的具体数量(或规模)、期限、风险及其具体利率水平达成协议,从而为整个金融市场合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
3、同业拆借利率或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显然,从微观层面上看,市场利率比计划利率档次更多,结构更为复杂,市场利率水平只能根据一种或几种市场交易量大、为金融交易主体所普遍接受的利率来确定。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同业拆借利率或者长期国债利率是市场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从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它们将成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市场利率水平涨跌的基本依据。
4、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利。利率市场化并不是主张放弃政府的金融调控,正如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样。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或中央银行)对金融的调控只能依靠间接手段,例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资金供求格局,从而间接影响利率水平;或者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从而改变市场利率水平。在金融调控机制局部失灵的情况下,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进行适当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导,但这种手段不宜用得太多,以免干扰了金融市场本身的运行秩序。
在上述的内容当中,商业银行对存贷款的定价权是利率市场化也是金融市场化的核心内容。这是因为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普通商业的价格机制影响的只是一个市场的局部均衡,而金融市场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其价格机制将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从微观层面看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定价权是其基本的权利。没有定价权的企业,其经营成效是其自身所无法控制的外生变量,改善其经营也就无从谈起;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利率风险管理技术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为重要的是,计划利率将始终是国有银行缺乏效率的客观理由。而从金融调控的角度看,随着经济周期由计划周期向市场周期转变,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最重要主体之一,其行为具有越来越强的不可控性,只有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间接金融调控,才能增强商业银行对基础货币调控的敏感度和对基准利率的敏感度,从而改善宏观金融调控效果。
二、 为什么要推行利率市场化
(一) 利率市场化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市场经济学说告诉我们,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反映供求关系,为资源流动提供信号,最终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现代市场经济学说则将利率看作最重要的价格。因为利率是资金的价格、资本的价格。资金作为一种投资、生产、消费等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使用的生产要素,其价格机制影响的不是某一局部市场的供求平衡,而是整个社会的供求状况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运行起着不可替代的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
利率具有调节国民经济结构,引导资金投向,调节社会储蓄与投资,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等重要功能。利率升高时,储蓄收益增加、投资和消费收益减少(因为获得资金的成本增加了),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随之减少,经济过热就会缓解。当资金需求过淡,资金市场供大于求,供给方又会降低利率,从而激发资金需求再度增加,投资和消费随之兴旺。正是因为抓住了利率这个市场经济的牛鼻子,格林斯潘才得以让美国经济史无前例地保持了9年的高增长低通胀。世界主要的市场经济国家也都无一例外地将利率政策作为最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在许多国家,利率几乎是唯一经常运用的宏观调控手段。
(二) 国外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从国际上看,金融自由化成了近30年来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无论从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到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我国的台湾省,还是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如智利、阿根廷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卷入这一浪潮。虽然各个国家情况不仅相同,所选择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时机、途径和程度及结果也不一样。但经有关对比研究和分析,总结出的一些共同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国深思和借鉴。
1、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功概率与经济发达程度成正比。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发达国家不但利率放得彻底,没有反复,而且放开后对国内经济运行冲击较小,过渡也较平稳;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改革也较顺利,但不如发达国家进行得平稳;而发展中国家的则多反复。条件好的有成功的,但以失败的居多。其道路选择异常艰难,成本偏高。
2、改革方式的选择影响着改革进程的选择。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选择渐进改革者成功几率高,而选择激进改革者则多磨难。
3、宏观经济形势决定着改革的时机选择。在宏观经济形势稳定的情况下,选择改革的多取得成功或进展顺利;而在宏观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改革多夭折。
4、微观基础建设的程度制约着改革的行进速度。先培育金融市场(如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强壮金融机构后放开利率的成功者居多;而无扎实的市场基础就贸然完全放开利率管制者多以失败而告终
5、监管体系健全可以弥补政策设计中的不足,保证改革能平稳进行。建立起一套有效运作的金融监管体系、尤其是加强对银行行为的有效监管,可以弥补改革政策设计中的不足,缓和利率放开后短期内释放出的冲击波,缩少其对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所带来的波动,保证改革能按既定的方向进行下去。
6、超高的正值实际利率水平与深度负利率一样,都不是正常市场运行的均衡利率。实行利率市场化,将利率水平由负利率或低利率水平升至正利率和较高利率水平,是符合金融自由化理论最初设想的目标的。但超过正常水平的“超高利率”也是扭曲利率,如果监管不足,其破坏作用比负利率还大,可以直接导致一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几近崩溃。
7、金融开放可以推进也可以破坏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市场化可在封闭经济环境中进行,但一般都是在开放经济环境中推进的。在现代世界经济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一国不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不开放经济已是不可能,关键是要掌握好开放度。如把握不当,则可能触发金融危机,其破坏力也是相当大的。
8、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化并非发达国家历程的简单翻版,切不可照搬照抄。发达国家在金融改革方面已先行一步,其经验可资发展中国家借鉴,但其历程和具体方式、方法、时机选择并不一定都适合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它们在市场培育程度、财政依赖程度、经济管制程度和社会历史、政治、文化等均有差别。
9、改革的顺序的安排要讲究规律和技巧。由于利率市场化只是金融自由化、经济自由化整体中的一部分所以必然要涉及到改革顺序安排问题,利率改革不可超前,当然也不能久拖不改。
10、对后利率市场化问题应尽早防范。利率市场化后,由于管制已放松,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量信贷资金流向管制背景下发展不足、但可迅速升值的行业中去,从而引发“泡沫经济”危机;还有如银行如何处理其管制时代积累起来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利率波动频繁、资金流动加速等问题,均应在改革设计时早作考虑,以免日后被动。
(三) 我国现行利率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弊端
作为具有通货性质的特殊资源,资金只有在市场定价的条件下,才能根据价格信号所反映的供求关系,实现自身及其所代表的其他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进而产生最佳效益。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现行利率管理体制存在着资金周转率低、资金配置结构不合理等诸多不足。
一是高度集中。利率标准由国家统一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命令,而各金融机构只能遵照执行,被动地听命于布置。
二是游离市场。缺乏健全的金融市场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市场利率体系,表现为利率的应变能力差,未能充分发挥引导资金流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功能。
三是利差较小。主要是银行贷款利率偏低,创利空间狭小,加上以前高利率和保值储蓄吸收的存款兑付,使应付利息大量赤字,形成不少银行实际亏损。
四是缺少弹性。只有国家统一的法定的利息率,而无市场利息率,商业银行不能从社会资金的供求关系与银行银根松紧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以宏观需要进行灵活调节。
事实上,利率杠杆早已成为各国中央银行进行间接调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虽然近几年来,我国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利率体制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资金拆借中的条块分割和变异行为仍制约着拆借市场的正常运行。商业银行在执行中央银行的法定存贷款基准利率方面虽有一定的浮动权限,但各主要利率品种之间的关系仍难以理顺。这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的“价格”——利率没有市场化。
由此可见,放开利率,使其能适应市场上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浮动,这对当前资源仍然短缺、经济处于振兴阶段我国来说,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为了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宏观金融调控,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向,我国必须抓住时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改革利率机制,逐步实行利率市场化。
(四) 我国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意义与条件
利率是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最能动最活跃的因素。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产业走向市场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来的基本标志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和壮大,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以及和国际市场的逐步接轨,原有的利率体制已成为我国改革进程中的“瓶颈”,利率市场化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和重要,迫切需要改革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完善利率体系,为利率杠杆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保证。当前,积极推行利率市场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要求。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金融资本加入到我国国内竞争中来的趋势已不可避免。按照国际公认的共同市场规则运行已成为金融资产业改革的迫切需要。
二是利用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需要。一方面,随着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进程不断加快,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日益更多地依赖于价值杠杆与市场机制;另一方面,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为扭转通货紧缩形势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要求有更灵活、更有效的货币政策及货币手段与之相配合。
三是发展与改革过程中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一方面,从发展角度看,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开发西部等诸多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要求信贷资金成为优化选择的重要机制力量;另一方面,从改革的角度看,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产权关系重组、社会资金从间接投资转变为直接投资、各种要素市场发育等都要求金融资本以市场化的方式介入其中。简而言之,利率市场化不是我们想不想,或愿不愿选择的战略方向,而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必定要出现的趋势。
当前,我国应尽快实施市场利率化这一战略。这是因为:推进利率市场化将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我国的“封闭型”金融风险;有利于在货币供应量和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之间稳定关系被破坏的情况下采取更为灵活更为有效的货币对策;有利于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提高资金配置的优化程度和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入WTO后增强我国银行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的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了基本条件。具体表现为:
宏观调控取得了较大的成效,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国家对利率也做出了频繁的调整:如96年4月1日停办了长期保值储蓄;5月1日和8月23日两次降息,提供了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96年也称“国债年”,正式引进了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来发行国债,实现了国债发行利率市场化,加上原有的国债二级市场上的交易利率市场化,目前国债利率已充分市场化。96年1月3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始运作,到6月1日又取消了对同业拆借利率的最高限制,使同业拆借利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96年4月9日,人民银行首次向14家商业银行买进2.9亿元的国债,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正式启用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买卖国债,直接影响货币供给,对利率水平产生作用。六是1996年末,利率再次下调,这次,人民银行也相应地把所有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下调为4%至6.5%,以上这些现象都是利率市场化的先兆,而且,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利率市场化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因而,可以预计,在“十五”期内,利率市场化将会有重大的实质性突破。
三、 如何推进利率市场化
(一) 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前提和时机
我国把利率市场化作为“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举世瞩目。目前进展较为顺利。但我们不可盲目乐观,因为利率市场化是有其前提条件的。
首先,资本能否在产业及地区间较为均衡地流动是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考虑的。如果资金流通渠道不畅,利率的传导机制必然受阻,结果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并可能引发通货膨胀及套利现象。这绝不是利率市场化的初衷,也不是利率市场化应有的结果。
其次,一个较为完善的微观基础,即具有风险意识和内在约束机制的商业银行、竞争性的金融市场和能够适应利率市场化的企业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也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如果微观主体信用差,规避和防范利率风险的能力不强,利率市场化的结果可能有饽于初衷。
再次,宏观经济的诸多方面能否支持利率市场化的顺利实施,及利率市场化后区域产业政策的实施,如宏观形势是否稳定,是否具有保障区域产业政策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
最后,市场化的利率管理机制能否有效建立,即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手段调节市场利率能否有效,商业银行利率设置是否合理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尽快加以解决。否则,利率市场化只能是一句空话。
当然,任何改革的推进都不可能是相关条件完全具备;有些措施只有在付诸实施后,通过对相关要件的推进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从目前的诸多因素看,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时机比较好:⑴物价持续走低或平稳中有跌,在通货紧缩环境下放开利率不会出现人们普遍担心的通货膨胀问题;⑵伴随着商品的相对过剩,目前我国也出现了资金的相对过剩,银行风险意识和内在约束在不断加强,信贷无序扩张和利率失控的可能性不大;⑶金融体制改革在建立适应市场的宏观调控监管体系、构造市场主体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⑷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得到统一,全国性的统一拆借市场利率已经形成;⑸金融债券也开始走向市场,国债市场利率得到开放;⑹中央银行已扩大了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和范围。目前,我国实行贷款利率浮动的企业覆盖面已经相当广。这些实际上已经为利率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在资金供求基本平衡的格局下,将利率决定权交给市场,逐步适当地放松利率管制,不会引起利率水平的剧烈波动,不会导致利率水平失控。从我国目前的资金供求状况来看,当前这种资金供求基本平衡的格局正式难得的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良好的历史机遇。
(二) 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途径和步骤
尽管利率的市场化对我国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但在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根据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程度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1、改革利率管理体系。一是体现整体水平,国家有所控制,能放能收,执行灵活;二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能优化资金配置;三是能调动各级银行管理利率的积极性。最终建立起一个“多层次、有差别、敢开放、能控制”的比较科学的利率管理体系。所谓“多层次”,就是要改变一统到底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利率管理制度,建立一个由各级银行有利率管理权、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有伸缩性的多层次的利率管理体系:中央银行主要管理基准利率、利率极限与往来利率的确定;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资金供求关系确定融通资金的利率和民间资金自由借贷的利率。所谓“有差别”,就是对不同情况的存贷款,实行不同档次的差别利率,包括存贷差别、效益差别、行业差别、时间差别、风险差别等。所谓“敢开放”,是指存贷款利率不仅有差别,而且在已确定的差别利率的基础上敢于放开,最大可能地实现利率的市场化。所谓“能控制”,是指利率在各个层次都实行差别利率并敢于放开的同时,中央银行能把握住利率变化规律,对利率发展的趋势实行有效控制。
2、实施分步推进策略。就利率管理体制而言,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在调整银行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的同时,建立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为基准的利率体系,调高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使其高于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平均成本。这一步已经有所体现,但仍要完善提高。同时,要进一步放松管制,让银行间拆放利率自由协定。并且要对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先行放开利率管制。第二步,中央银行只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在这个范围内允许自由浮动,允许更多的金融机构开放,实现利率的市场化。中央银行主要通过再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和调节。第三步,在加入WTO后,经过一段时期的运作,可以考虑只管少数利率,其余全部放开,基本实行利率的市场化。
3、开发短期国债市场。没有发达的短期国债市场,金融产品的定价就失去了衡量标准,而非理性的定价很容易产生价格扭曲。在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调控基础货币的时候,一个发达的短期国债二级市场是必不可少的基础,也是利率传导机制的出发点。除了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操作提供基础外,由不同期限国库券的市场交易价格所确定的市场利率期限结构,为货币政策的制定也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信息,基本能客观反映市场对利率走势的预期,是非常重要的市场预警信号。目前,我国缺乏一个发达的短期国债市场,品种不多,发行量少,未能竞价发行,没有形成活跃的二级交易市场。因此,应大力开发短期国债市场,一方面短期国债市场可以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参照坐标,一方面还可使国有商业银行的短期流动资金找到更为合适的出路,同时能为国家筹集最大化的建设资金,解决季节性和临时性资金周转。
4、加强银行自身建设。中央银行应当把更大的注意力放在利率的调控上,既有必要规定市场短期利率的上限和下限,更有必要灵活地调整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利率,时而使它们成为惩罚利率,时而也可以使它成为优惠利率,总之使其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要增加利率的档次,使之同融资的期限、风险和流动性等差异相适应。要强化利率的约束性,如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一律按活期存款计息,逾期贷款的利率要大幅度提高。商业银行要提高业务操作素质,进一步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并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培养驾驭市场的能力。
利率市场化的实施步骤具体表现为:⑴对利率进行频繁的小幅调整;⑵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使同业拆借利率成为中央银行间接调控的目标利率;⑶适时开放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根据成本、期限、风险、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决定,中央银行只通过再贴现率调整,扩张或紧缩的货币政策进行间接调控;⑷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中央银行只规定一年期的存款利率,商业银行以此为基础制定各档次期限的利率。
(三) 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风险与对策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改革孕育着机遇,也蕴藏着风险。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给一国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可能产生多方面的金融风险。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做到有备而行。
(1)利率水平升高蕴藏的风险。从一般规律看,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为资金短缺国家,利率市场化的结果通常是利率水平的持续升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很难例外。利率水平升高蕴藏的风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筹资成本增加,导致投资规模减少。筹资成本增加一方面表现为企业筹资成本增加,将降低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减少其投资规模;另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发行债券的成本增加,将增加政府财政的负担,导致政府基础设施可投资金的减少。二是超高利率吸引外汇过度流入,引起通货膨胀,造成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
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的经济、金融不同于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有其特殊性,利率市场化后可能不会出现利率水平升高的现象,即使出现利率水平升高的现象也不会导致外汇过度流入和投资规模的减少。这是因为:首先,虽然我国从总体上来说属于资金短缺国家,但我国的储蓄率一直保持相当稳定,储蓄存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长期居高不下,我国的资金短缺程度没有其他发展中国家严重。其次,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的基本运行状况是物价水平持续走低,我们所主要担心的是通货紧缩趋势和投资需求不足;在这种环境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会出现利率水平升高的现象。再次,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兑换还处于管制状态,即使少量外部金融资本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国内金融市场,其规模相对于我国庞大的十多万亿元人民币金融资产来说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的冲击可以忽略不计。最后,经验证明,我国企业对利率的敏感性较小,企业投资不会因利率升高而出现过度减少。至于利率市场波动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如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加大、金融企业的利率风险和利率管理的难度加大等,可以通过改进管理技术和完善内部管理来防范。
(2)价格制定权蕴藏着金融腐败的风险。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银行只有贷款与不贷款的权利。而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银行有了两大权利,即贷与不贷款的权利和贷款价格制定的权利。这时,在金融机构中有可能出现“人情利率”、“关系利率”和借机提高贷款利率的政策性漏洞,而不是真正严格根据风险加成的原则对贷款利率实施合理定价。这就蕴藏着金融腐败的风险。但话说回来,目前,由于银行国有,投资主体单一,在银行仍处于垄断地位和银行竞争局面尚未建立起来之前,这种腐败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只不过利率市场化以后,其表现得更直接、更表面。故此,我们不能因此而推迟或不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
(3)企业高利率借款蕴藏着债务风险。利率市场化的目的之一就是让银行根据风险加成的原则对贷款利率实施合理定价。近年来,我国出现银行“惜贷”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贷款需求之所以得不到满足,主要原因是企业效益不好,银行觉得风险太大。而高风险就应当有相应的收益与之匹配。这在利率管制的条件下很难做到,所以银行不愿冒险。一旦利率放开,银行就有可能冒着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而国有企业和部分其他企业本着借了款不想还的思想,势必会利用银行赚取高收益的心理以高利率争取贷款。这一过程本身就可能导致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进一步增加。诚然,在目前银行普遍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大背景下,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很小。
(4)信贷资金大量流入高风险行业蕴藏“泡沫经济”的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对信贷资金的投向的管制将会大大放松,银行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可能将大量信贷资金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或通过参股、控股的等种种形式和途径将信贷资金变相投进去,使信贷资金失去管制,这就可能导致这些部门的资产价格迅速膨胀,从而不可避免地引起股价和房价的飚升,把一国经济推向泡沫化。日本、英国、韩国等国家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均出现过“泡沫经济”,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5)银行过度竞争导致银行体系的不稳定。在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垄断地位的情况下,放开贷款利率有可能形成博弈论上的高利率“纳什均衡”——谁降利率谁吃亏,从而导致过度竞争和中小存款机构退出市场。这种状况不利于金融市场建设。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2、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措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风险很大的改革。从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来看,如采取“激进型”的开放模式,在各种条件不具备时仓促行事,势必会加大改革成本,增大金融风险,甚至可能会导致改革的失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机制并不健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监管的能力和经验也非常有限。所以,很难在短期内具备利率市场化的各项前提条件,采取“渐进型”的开放模式无疑更具有现实可能性。当然,等到所有条件都全面具备时在放开利率的做法也过于保守,这种战略会降低金融风险,但同时也会延误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我们应伴随着各种条件的准备和逐渐形成,采取以下措施,循序渐进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1)建立统一有序的同业拆借市场,促使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应选择同业拆借市场作为突破口。近年来,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的松散性、分割性和区域性。而且,同业拆借市场与其他货币市场(如国债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等)还未形成相互联系和有机运行的整体。我们应在现有资金市场的基础上组建同业拆借市场组织体系。首先,各商业银行可分别设立一家同业拆借中介机构,来负责系统内横向资金余缺的调剂。其次,建立全国资金融通中心,进行跨系统、跨地区的资金余缺调剂,为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提供报价、咨询服务。
(2)采取先外币、后本币,先存款、后贷款,先批发、后零售,先调整幅度,后彻底放开的方式,逐渐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①先进行贷款利率改革,适当放开其浮动幅度,由各商业银行根据企业的资信和市场状况,在中央银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确定对企业的各期限、各档次实际贷款利率,这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达到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统一,也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及时向市场传递中央银行的利率意图。②对存款利率的改革,应先放松对大额存款的利率管制,同时适当增加存款利率档次,并可在贷款利率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规范存贷款间计息规则,使两者建立相关对称关系,从而为全面进行存款利率的改革打好基础。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成为对利率变动反映灵敏的市场主体。我国利率机制不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作为利率调整的对象,产权不明晰,预算约束软化,行为不规范,从而使其对利率变动缺乏弹性。所以我们必须深化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首先,要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落实企业自主权。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享有财产收益权,并有权监督企业经营行为,选择高层管理人员,但无权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作为法人实体,拥有法人财产权、机构设置权、人事变动权等,但必须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其次,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建立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在给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又企业自担风险。再次,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使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在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形成目标一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的利益驱动和风险约束机制,来加强企业对利率的反映程度。
(4)转换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消除利率传导的障碍。我国利率传导机制不完善的主要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得以转换,银行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所以必须深化商业银行改革,使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并按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当前,我们应大力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并使其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加强自我约束机制,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只有银行经营机制得以彻底转换,才能保证利率信号的准确传导,促使市场化利率的形成。
(5)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并非等于全面的自由化,而是要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从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可以说,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提高,是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为关键的前提条件。
四、 结论与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利率市场化既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资金供求较为均衡、宏观经济形势较为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是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最佳时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要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相一致,实行渐进式改革,选择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的同业拆借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市场化作为突破口,采取先外币、后本币,先存款、后贷款,先批发、后零售,先调整幅度、后彻底放的开方式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但对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如何进行政府、银行、企业的配套改革、如何化解“扭曲利率”、“泡沫经济”风险及处理好银行大量积累的不良资产等问题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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