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即将全面对外资开放
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做出的承诺,中国金融业(保险、证券和银行)在经过五年的过渡期之后,即到2006年底,将全面对外资开放。现在已经进入入世后过渡期。
就保险业来说,入世3年后,对外资来说已无地域限制。随着地域的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对于外资寿险公司来说,已经可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或年金业务服务。
就证券业来说,入世3年内,外资可在证券合资公司中持股逐步达到49%。外资占少数的证券合资公司将获得包销国内证券以及承销和买卖以外币计算的证券(债券和普通股)的权利,并可享有与中国国内公司同等的业务扩张权利。此外,中国将允许外资占少数的证券合资公司参与基金管理,条件与国内证券公司相同。
就银行业来说,在加入WTO时即开放外汇业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人民币业务在5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外资银行将获准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外资银行将获准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
随着入世过渡期的流逝,中国金融业也加快了改革的步伐,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改制、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银行业改革进入了攻坚战,而证券业也开始了大规模的合并与重组。同时,国外金融业者也加速了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圈占和渗透,已经在中国收购了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大量股份,在中国金融市场形成重大存在,外资金融机构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入世后过渡期,随着外资大举进入和国内金融改革的快速推进,对中国金融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形成了诸多挑战。
入世后过渡期中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
在当前,对金融监管构成挑战的因素很多,既有国外因素也有国内因素,既有宏观的、体制层面的因素也有微观的、业务层面的因素,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混业经营对分业监管带来的挑战
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分业监管,从体制层面看,分业监管是适应分业经营而建立起来的一套机构和规则,这样的监管体制如果用于监管日渐混业化的金融机构,其有效性和效率值得怀疑。国内金融机构总体上仍然属于分业经营,但混业发展的迹象明显,例如保险公司资金可以进入证券市场、银行可以设立基金公司进入证券行业。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大多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同一个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国内同时涉足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从而相对于中资银行在资金调配、业务衔接、金融创新、运营成本等方面形成巨大的竞争优势。对于中资银行来说,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混业化发展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混业经营可以使国内金融机构在资金、人员、市场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从而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中国政府出于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的考虑,已经允许中资金融机构进行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给分业监管带来的挑战表现在:第一,如何平衡掉外资银行相对于中资银行的来自混业经营方面的竞争优势。是加速中资金融机构的混业化程度,还是限制混业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业务范围和混业程度,需要慎重决策。第二,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混业经营的国内外金融机构时,是否存在着业务领域或者法律法规的空白和漏洞。金融监管需要一个完整的监管体系,不能象铁路警察那样各管一段,任何空白和漏洞都可能金融安全或者市场秩序带来冲击。第三,如何处理处于交叉区域的金融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避免形成金融业务上的“三不管”地带,或者形成同一业务领域多头管理,规章制度相互冲突的现象。最后,在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时,各个金融监管机构如何做好协调和衔接。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业务是连续的,因此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出台规章的时候应该相互通报和评议一下,以免形成潜在冲突的规章,给金融机构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各个金融监管机构要避免形成“争权夺利”的局面,即争夺某些有权有利的监管领域,而推卸某些烦琐而无利可图的监管项目。
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带来的挑战
金融机构改革,尤其是银行业改革,已经到了攻坚战的阶段。国家在银行业改革方面采取的举措主要包括:第一,国家注资。国家通过设立的中央汇金公司给中国银行等数家银行注入巨额资本,以提高这些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第二,大规模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当前中国的各类银行都在争先恐后地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而国外金融机构也是迫不及待地购入中资银行的大量股份,这些境外战略投资者将通过所参股的中资银行的董事会对该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第三,境外上市。可以说前两项努力的直接目的也是为了促成中资银行的境外上市。通过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境外上市,监管者希望借此彻底改善中资银行的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其转变成为具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化银行。现在银行业的改革方向类似于当年中国加入WTO的情况,即借助外力推动改革。中资银行自身由于所有权结构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原因而一直处于经营不善的境地,监管层和中资银行的管理层对于通过学习借鉴和创新来搞好中国银行业似乎失去了信心,所以对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境外上市寄托了很大的希望。
银行业改革对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第一,大规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可能造成国家财富的大量流失,可能威胁到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资金的杠杆效应特别大,理论上8%的资本金就可以控制100%的存款等各项资产,从而可以运用这100%的资金量来进行各项贷款和投资获取利益,况且中国银行业是垄断行业,外资银行控股之后通过改善管理和产品创新加上原有的金融服务优势,一定会获得巨额的超额利润。同时,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以后将想方设法取得对该中资银行的控制权,而这将会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第二,如何保持中资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或者上市不一定能改善银行的效率和竞争能力。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寄希望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风险控制方法、产品创新能力等,而境外战略投资者在股份比例过低的时候将缺乏提供此类核心竞争力手段的动力,而给予外资过高的股份,将会影响中资的控制权和收益权,所以双方将会进行长期的股权博弈和争夺。如果不满足外方的要求,加上双方在管理和文化方面的碰撞带来的负面影响,中资银行将难以根本性改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相反,当前的银行改革给了外资银行打入中资银行内部的机会,使其掌握了中资银行的核心信息和弱点,有可能在2006年以后的中外资银行的市场和客户争夺中把中资银行打得一败涂地。第三,国家给银行注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受到广泛质疑。把国家资产交给一部分人经营,在这部分人待遇快速提高的同时,却因为经营不善给银行造成大量坏账,这些坏账最后却要由国家来买单。所谓的全民财产成了一小撮人谋利益的工具,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这是不合理的。所以以后通过普遍注资的方式推进银行改革将会遇到阻力。
汇率制度改革给
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
7月21日的汇率制度改革无疑具有
历史意义,把
中国汇率市场化推进了一大步。但是我们注意到,本次汇率制度改革并没有解决以下
问题:人民币升值预期问题,国际投机资本仍然持续流入中国;国际经贸摩擦问题,美国和欧盟在中国纺织品贸易等方面屡屡制造麻烦,美国图谋推动人民币进一步升值;国内产业结构失衡问题,中国
经济的外向性不会因为这次汇率改革而发生明显的变化,资源向出口部门的集中趋势不会改变,农业和其他非贸易部门的
发展仍然会严重落后于对外开放部门;外汇储备快速增长问题,外汇储备快速增长本身不一定是坏事,但在短期内却成了人民币升值压力的风向标,成了国外施加压力的借口;美国国际收支逆差问题,这个问题是由美国经济自身决定的,人民币小幅升值几乎没有
影响,可是美国将继续以此为借口要求人民币升值。本次汇率改革带来的问题:国内
企业和个人将面临经常性汇率波动的风险。
当前的汇率制度改革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是:第一,如何通过汇率制度和水平调整来缓和和改善国际经贸环境,为中国对外贸易创造一个有利的发展环境;第二,如何防范人民币升值预期造成国际资本持续流入,从而使中国陷入严重泡沫经济。这个风险在当前是确实存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首次披露,外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比例约为15%。国内金融专家易宪容认为,这一比例高得有些离谱。而在股市也有大量外资持续进入的报道。第三,如何通过适当的汇率制度改革来促进国内经济的均衡发展。改善国内资源配置,减轻国内经济部门之间的扭曲,促进国内经济均衡发展是此次汇率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今后如何进一步通过汇率制度改革和汇率杠杆来配合宏观调控,或者独立地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是对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层次的要求。第四,如何防范汇率过度波动和人民币大幅度贬值,从而发生东南亚金融危机式的金融危机。人民币汇率浮动以后,不排除在宏观经济恶化和预期转变的时候出现人民币大幅贬值的可能。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定“当天的收盘价作为次日交易的中间价”,虽然在
理论上存在汇率持续小幅升值或者贬值的可能,但是由于当前汇率制度是“有管理的、
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所以可控性比较强,我们在强调汇率水平由市场决定的同时,不要放弃“有管理”这个工具。最后,如何在推进汇率水平市场化的同时,帮助国内企业和个人减少或者避免汇率波动的风险。这一方面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宣传汇率风险及其避险
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快金融创新,推出更多灵活实用的汇率避险工具。
金融监管机构自身的协调问题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的阵营相当庞大,并且还在继续膨胀中。负责金融监管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外还刚成立了中央银行上海总部,另外还包括具有局部金融监管职能的中央汇金公司和汇达公司。这么多高级别的机构共同负担着中国的金融监管的任务,各个部门每年发布了大量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各种通知和决定,但这么多的监管机构和法规并没有体现中国金融监管水平之高,相反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金融监管机构自身协调问题带来的挑战:第一,各个监管部门的高效协调问题。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几个机构级别相同,互不隶属,造成在信息沟通、法规协调、权力分配方面出现问题。各个部门更容易从本部门出发考虑问题,从而缺乏整体上的把握的决策,造成监管效率的相互抵消和损失。第二,中央银行北京总部和上海总部的协调问题。中国一向强调大一统,中央银行现在划分为两个总部,在职权划分、政策协调方面是否会产生矛盾,进而是否会影响监管效率都还难说。第三,各个监管部门的整合问题。从长远看,由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个大的趋势,所以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有与混业经营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所以必然要对当前的多头监管局面进行整合。各个监管主体将形成相对独立的部门,部门越多,到时候组织整合和职能整合的难度就越大。
完善金融监管的思考
第一,金融监管机构在推进金融改革时要坚持渐进性和可控性原则。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的神经中枢,金融改革失误可能给国家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要坚持渐进性和可控性原则。要结合国内、国际的宏观形势和国内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稳步地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汇率制度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把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二,重视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在入世后过渡期,金融监管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各个金融监管机构通力协作,组成一个完整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不能出现重大的监管漏洞,另一方面要提高效率。必要的时候可以成立一个凌驾于各个监管机构之上的协调机构,或者把各个监管机构纳入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以因应形势的变化。
第三,金融监管机构在推进金融改革的时候,要重视内源推动型改革,不要过分依赖外力推动型改革。相对来说,内源推动形改革是主动的、目标明确的改革,而外力推动性改革则是被动的、不易把握的改革。要从产权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改善中资银行的管理和中国股市的运行效率,要积极
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加以创新,而不是简单地照搬。中国
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就与中国企业的“拿来主义”盛行有关,中国金融业要避免这种情况。
第四,金融监管既要重视合规性监管,又要重视风险性监管。在入世后过渡期,中国金融业面临诸多冲击和不确定因素,加上金融行业的重要地位,所以风险性监管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加强合规性监管的同时,要注意监控中资银行可能被外资银行冲垮、中资银行被外资银行大规模控股、本币升值造成房地产和股市出现大量经济泡沫、本币急剧贬值造成金融危机等风险。
第五,重视金融监管的制度化和规则化。中国金融监管机构每年出台大量的规章法规,但缺乏系统性的全局性的法规,很多是分散的、局部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法规。在这方面需要综合和统一化,法规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简明统一越有效。
最后,要完善各种稳定市场的制度建设,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市场稳定基金、各种危机处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