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的复杂多变决定了只有通过有效的银行监管、市场纪律以及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三方面的共同作用才能获得金融的安全与稳定,其中银行监管的重点是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上,这对于降低银行破产风险和减少存款人因银行破产而承担的潜在成本至关重要。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资本水平不高,在资产的快速扩张中,资本补充迟滞;固定资本比率过高,大量的资本被占压在几乎没有变现能力的固定资产上,造成流动资本严重不足;资本结构不合理,除按规定提取的少量呆账准备金外,基本上没有附属资本;资本来源渠道单一,自我补充能力弱。如果考虑不良贷款因素,资本充足率就更显不足。金融资产增长速度快于实际经济增长速度是转轨经济的典型特征,而资本金补充速度远远赶不上资产的增长速度,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远高于资产总额、资本总额的增长速度,结果必然是资本金缺口越来越大,资本充足率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通过各种渠道补充资本金已经成为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燃眉之急。
一、地方财政注入资金,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均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议地方财政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切块,或选择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向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适度注资。但是,由于财政关注的目标较多,财力受到很大限制,因此,由地方财政定期、大量地向中小金融机构补充资本金的可能性较小;另一方面,在转轨经济条件下,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即便财政状况好转也将难以满足增加资本金的巨大需求;同时,还不能因财政参与而改变中小金融机构性质,因此地方财政注资也只能是救急式的“蜻蜓点水”。
二、扩充法人股份,改善股本构成
增资扩股,改善构成,需要中小金融机构在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社会法人入股、内部职工入股等多种渠道参股,完善募集股金方式和资本管理办法。据调查统计,当前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本金结构中,个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的扩充速度和占比迅速提高,而法人注资却寥寥无几。从改善中小金融机构股本构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角度,中小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面向企业法人,核定限额或比例,扩充法人股份。结合目前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一大批中小企业尤其是个体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城乡居民金融资产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其资本积累需要新的投资领域,追求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另一方面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需要完善的和优先的金融服务;同时,根据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趋势,法人组织向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既有政策规定的优先支持,也有其内原性的扩张动力,因此,要积极引导大企业集团、民营企业入股中小金融机构,应鼓励提倡按市场化原则进行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联合,从而增加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建立起正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为中小金融机构转换机制,按基本准则进行市场化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发展平台。
三、税前核销不良贷款,提高利润留成
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内部挖潜,提高财务效益,从利润中留存积累,通过法定程序转作资本金。留存利润是西方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增长的最主要来源。但这必须以拥有较高的利润率为前提,因而它具有资本积累速度慢的明显缺陷。多年来,由于多种原因,中小金融机构形成的经营包袱过于沉重,至今难以消化。与此同时,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也已成为制约中小金融机构利润率提高的严重障碍。因此,从审慎监管角度考虑,政府有必要以法规形式规定,若当年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8%,那么,一是给予优惠的税负政策,即以税前利润分期弥补收回无望贷款和累计亏损,至少核定一定限额或比例;二是其税后利润扣除必要提取外,将股东权益部分留作补充资本金,随着中小金融机构新增资产效益的提高,通过新增利润和新增股东权益留作补充资本具有很大的可能性。
四、足额提取准备金,扩增附属资本
在我国,作为附属资本的呆坏账准备金没有分一般、专项和特别三个层次。目前按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呆坏账准备金,实质上直接用于核销呆坏账,这种呆坏账准备金严格意义上说,起的只是专项准备金作用;按贷款余额1%计提的呆账专项准备金,事实上也属于与单项资产和某类资产贬值相关的呆账准备金。上述两类准备金均不属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一般准备金,故不应纳入附属资本。其实,按现行呆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即使不断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基数和比例,相对大量的呆坏账而言也仍不能满足冲销需求。因此,从稳健经营、提高竞争力的角度出发,建议改变现行呆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提取能够计入附属资本的一般呆账准备金,以用于中小金融机构弥补未来的不确定损失,真实地反映附属资本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同时建议按贷款质量的分类结果逐年提取不同类型的专项准备金,作为银行用于弥补不良贷款损失的直接准备。
五、拓宽募集渠道,从股票市场筹集资本金
在我国,从银行业运行的实际情况看,资产总额小、资产质量优、
发展速度快的中小
金融机构,在其他增补资本金渠道有限的情况下,上市筹资以壮大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显然是
目前行之有效的选择。这种方式可以使中小金融机构降低负债率、提高信誉、增强借款能力,同时降低借款成本,并且通过发行股票期间的宣传,能够有效地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知名度,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也可以进一步加快改革,规范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由于巴塞尔协议规定附属资本在总资本构成中所占比例不能超过50%,如果中小金融机构具有多余的附属资本,增加一个单位的核心资本,就等于增加两个单位的总资本,因而通过发行股票来提高资本充足率其效果更加明显。上市融资也应是目前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扩大资本规模,筹集、增补资本金的基本途径之一。
六、完善
会计核算制度,返还营业税充实资本金
目前金融业营业税率已由2000年的8%降为5%,但相对国际通行水准而言,我国金融业营业税率仍然偏高,权责发生制下虚收的应收利息缴纳营业税,导致银行虚收实支数额巨大。一方面,造成表内应收利息越来越大,过高的营业税率使银行垫款交税的资金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虚收的应收利息日后实际上能够收回的比例很低,形成事实上的银行垫付税金。在大幅度降低营业税率的同时,必须调整税基,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针对目前营业税的税基要素设置不合理以及存在重复计征的
问题,应允许中小金融机构将应收利息高于实收利息部分,用于冲减次年营业收入,允许中小金融机构将代收邮电费、凭证手续费等费用直接冲减相关费用支出。
七、改变
农村信用社法人核算体制,加速县域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应
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改变现行乡镇信用社为一级法人的核算体制,实行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为“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并在经过税务和审计部门对信用社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清理老股,增扩新股,把真正的社员和信用社紧密联系起来,保持“社员入股”的合作制特征;推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后,通过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社员参与管理的作用;同时实行城乡信用社一体化经营,服务功能更全面,规模效益更增强。在支持“三农”方面,除了可以在贷款优先、贷款规模、贷款手续、利率倾斜等方面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外,还可以扩展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咨询等多项服务,从而使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