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服务、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瓶颈严重阻碍了其健康发展。新优序融资理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理论支持。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从加强中小企业自我强化内在管理、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性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市场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2%,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2008年8月3日发布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接近30%,较去年同比减少15%。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尤为突出,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一次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支持
梅耶斯(Myers)和麦吉勒夫(Majluf)提出的新优序融资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为条件来研究企业融资结构的一种理论,强调信息对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次序的影响。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消息的掌握者,管理者比市场及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尽管债务融资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但通过发行股票去融资会使投资者认为企业发展前景不佳,致使新股发行时股价下跌。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源融资,后考虑外源融资;不得不进行外源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权融资,后考虑股权融资。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一)中小企业内援融资能力弱
1、中小企业的产权模糊、管理方式陈旧。大部分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表现为一次博弈制度,这种封闭性的产权制度,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力的提高;私营经济一般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企业行为主要以伦理道德规范来代替经济行为规范,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但却不适于企业规模扩大后经营管理的需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受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投资项目普遍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2、人才素质较低,技术创新能力欠缺。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导致人才匮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盈利能力不足,难以实现通过内援融资来摆脱其资金短缺的困境。
(二)中小企业外援融资渠道不通畅
1、间接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不足
按照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企业进行外援融资时应先选择债权融资,而我国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基本上是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来完成。目前我国银行体系中仍以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量的75%,这种过渡集中的金融结构使绝大多数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为得不到金融支持,发展受到抑制,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据银监会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了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
而中小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不仅拥有信息上的优势,相对于四大商业银行而言,还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层次少、经营灵活、适应性强、控制风险能力强的优势。但是,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尚未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四大商业银行成立早、网点多、规模大,城乡居民对其信任程度远大于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因而居民储蓄往往汇集到大银行基层机构。另外,由于中小商业银行的结算网络体系不如大银行机构发达、迅捷,许多结算业务量大的工商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一般也将存款集中在大银行。这样,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就力不从心。即使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也较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
(1)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发展缓慢。2004年5月我国中小企业板块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是对二板市场的积极探索。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事实上,我国更需要后一层面的资本市场。
(2)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相对落后。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几年来,尽管沿海一些发达省市相继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多数省份的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大胆借鉴成功的经验,鼓励设立按市场化规范运行、主要投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3)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发展壮大。近几年新兴产权交易市场,已成为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规划之中,该市场可以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渠道。应形成政府办市场、资本运营机构进行交易、中介机构负责组织策划的市场运作机制。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性措施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我强化内在的管理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资本技术密度低、技术装备落后、数量多,处于小规模运转状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竞争很强的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这就限制了其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融资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技术创新。
由于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不足,往往需要通过外源融资尤其是债权融资来筹集资金,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作保证。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首先应从企业自身做起,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制度,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同时,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政府引导,立法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关于构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要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规范中小企业的诚信行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创建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使守信企业可以获得比现在更快捷、更优惠的贷款方式。第三,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
(二)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而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又相对不足,同时还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大量基层网点,瞄准大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不足。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1、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现实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发文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不仅在于中小企业缺乏信用、给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高,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大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能获得利益,但给中小企业贷款,属于纯商业贷款,在许多中小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信誉没有完全树立的情况下,加之大银行辨别优劣客户的能力存在问题,风险较大。所以,大银行宁愿将资金存在央行的账户上、买国债等,也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面对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要求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此,政府要从外部减压,监管当局适时推出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内部既要防止过分逃避责任,又要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并根据贷款中小企业个体特点及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打破原有的贷款期限的硬性要求,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贷款期,以减少中小民企的利息负担。
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应找中小金融机构(林毅夫,2001)。为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力度,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等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项中小金融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还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主要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广大城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把握好自己的合理定位,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方式,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意义是很重大的。
3、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该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的“公共物品”,出资者大都是政府。具体由哪一级政府出资,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制定信用担保方案时应严格审核担保条件,制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等要求。信用担保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如果风险控制不力、经营不善、完全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而至破产,从而累及银行资产质量,影响金融环境的稳定。因此,必须采取严格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我国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制定担保政策时,既要借鉴外部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担保体系。
(三)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1、利用业已推出的中小企业板融资。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资本市场是满足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的最佳选择,它不仅可以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为注入中小企业的股权资金提供了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从而更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深交所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建议,根据中小企业外部股权融资的需要和效果,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着重强调的是企业的成长性;适当调整现有股票市场的再融资政策,使再融资政策的具体要求与企业的竞争性、成长性等特点相联系,使再融资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促进企业的融资效率。根据这一系列的政策、建议,科技型中小企业无疑在中小企业板的进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更需强调的是,中小企业板更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高科技属性。这就为市场进入设定了门槛,需要我们培养大量极具潜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非仅有科技因素即可。因此,对于有条件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对其进行“孵化”,助其进入中小企业板进行融资,同时,借助国内设立中小企业板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优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育成制度。另一方面,某些已进入成熟和获利重整阶段的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买壳上市的方法进入主板市场融资。
2、利用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融资。建议恢复建 设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为那些还未达到公开上市条件的股票提供交易场所,拓宽融资和退资渠道。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上市融资条件苛刻,耗时耗力,并非最佳选择,而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灵活、交易成本低廉,且对于交易股票的条件要求较宽松,更适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进行证券化的股权流通和交易。但鉴于我国1993年到1997年之间对于场外交易市场探索的失败,在重新恢复建设的过程中,应做好各类市场风险的防范工作,完善交易程序和交易制度,保证交易过程的透明、合法、公平和规范。
3、加大风险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力度。近年来,风险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日益壮大,它是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一支劲旅,为引导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提供了又一条通道。通常,它在企业的种子期或初创期进入,既解决了这一阶段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又可以利用其先天的管理和社会关系的优势为企业的发展助一臂之力;在企业进入成长期或成熟期之后,便抽身而出,重又投资于其他的创业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限往往较长,且风险大,很可能血本无归。其之所以愿意对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就是看中了他们的高成长性,一旦投资成功,收益率将是十几倍甚至几十倍。风险投资基金的进入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产业化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帮助。风险投资公司向企业输出的不仅是资金,还向企业输出现代化人才和管理理念。从这个意义上讲,风险投资基金除了是科学技术的孵化器外,还将扮演现代化企业摇篮的重要角色,值得我们大力扶持、积极利用。
4、择机恢复建设地方产权交易中心。依据资产的交易形式,资本市场可以划分为证券资本市场和非证券资本市场。所谓证券资本市场就是证券化的产权交易场所,主要指股票市场,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三个层次。非证券资本市场指企业资产尚未实现单元化、证券化的企业进行整体性产权交易的场所,我国近几年在各地广泛兴起的产权交易中心,就是非证券资本市场的有形场所。非证券资本市场与证券资本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这里进行的是非标准化的产权交易,如协议转让、竞价交易、招标转让、合作开发等。它是一个有形的资本市场,是我国特殊经济条件下的特殊产物。由于我国经济运行机制还不规范、产权界定不清晰、有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备、中介机构水平有限以及信息不通畅等原因,我们还无法建立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无形化的非证券资本市场。但发展有形的产权交易市场是中国目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