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环境中,产权的初始安排与重新选择对资源配置效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产权的明晰度达到最优也是资源配置效率最优的根本,而交易成本、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市场价格机制和产权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是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效率的直接影响因素。
关键词:产权 制度 配置 效率 影响
产权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求而言总是有限的或稀缺的,正因为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在任何社会都必然会发生争夺资源的竞争和分享现有资源所引起的利益冲突。如果这种竞争没有合理的产权制度加以约束或规范,即如果不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以明确界定资源的所有权以及在资源使用中获益、受损的边界和补偿的原则,并且规定产权交换的规则来解决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人们竞争性利用资源发生的利益冲突,那么就难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和经济的增长,反而会由于竞争秩序的混乱而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甚至导致资源的消散。由此可见,产权制度对一个经济社会的资源配置有着决定性作用,产权的产生是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与需求的无限性引起的。本文试从产权制度角度分析如何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一、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最早认识到产权制度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是罗纳德·科斯(R.H.Coase),也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科斯教授在1960年发表了开拓性论文《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第一次讨论了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条件下,最终结果(生产的价值最大化)与法律制度(即产权制度)无关。然而,科斯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不现实的假设。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着交易成本的,即交易成本是大于零的。因此,“科斯定理”与其说是得出了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资源配置与产权无关的结论,勿宁说反过来证明了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或经济制度的运行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科斯定理”更为重要的贡献是将该定理引申到交易成本的情况。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成本,那么对资源的重新安排引起的产值增加超过交易成本时,这种重新安排才能进行或才有必要。在这种条件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的确影响到经济体制的运行效率。
故“科斯定理”的现实含义是: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由于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成本不同,从而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不同影响。所以,为了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对产权的初始安排和重新安排的选择是重要的。根据这一定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相反结论:如果产权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则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最佳配置和最优利用。正因为存在交易成本,界定产权才成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实,市场商品交换并不是简单的资源或商品交换,而是这些资源或产品的产权的交换,即不同的人所拥有的对资源或商品的不同的权利的交换,要使市场交换得以进行,资源或商品的产权界定就必须非常明确清楚。人们既不能用产权不属于自己的资源或商品去同产权属于别人的东西相交换,也不会用产权属于自己的资源或商品去交换产权不知属于谁因此得到后随时都可能失去的东西。这说明交换如果不是产权的交换,那么,这种交换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基于上述分析,明晰的产权界定是产权交易的前提条件,也是整个经济活动和经济运行的基础,更是资源进行配置或重新配置的根本,或者说,产权的明晰度达到最优也是资源配置效率最优的根本。产权的明晰度要达到最优,其基本途径就是要按照普遍性、排它性和可转让性的原则进行产权界定。普遍性是强调产权界定必须是涵盖全社会资源及这些资源的相关用途,应当包括无遗;排它性强调在产权界定后,资源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应当是相互排斥的,不能既属于A者还属于B者;可转让性强调资源可以自由地从一个所有者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或者是从原始所有者转移给其他所有者。一旦建立了这样的产权制度,就会实现一系列经济增长的效率价值。
二、产权制度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因素
1、交易成本。科斯定理已经告诉我们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是不存在的,真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勒(G.J.Stigler)所说的那样:一个没有交易成本的世界,宛如自然界没有磨擦力一样,是非现实的(斯蒂格勒,1972年)。实际上,市场运作是一个利益磨擦的过程,这种磨擦势必造成一定的市场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的多寡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主体所追求的经济效益大小,从而制约着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过程。
交易成本也称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是科斯在分析企业的起源和性质时首次引入经济分析的。“这一概念的首要含意是,交易活动是稀缺性的,可计量的,也是可比较的,因而可以纳入经济学分析的轨道。……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交易;企业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那一点上;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之间是订立长期合同,还是实行纵向一体化,取决于两种形式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根据科斯的解释,交易成本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这是因为,市场价格机制不是在真空中运行的,市场交易必然要付出代价,即存在交易成本是必然的。科斯又说:“如果我们从零交易费用的王国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王国,在这个新世界中的法律体系的至关重要的性质立刻清晰可见。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明,在市场中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一般认为的那样的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我们可以想象,在假设的交易费用为零的世界中,交换的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改变任何阻碍他们采取增加产值所需的任何步骤的法律条款;而在交易费用为正的现实世界里,这种过程会极端昂贵,并且即使是允许的,也会使大量有关法律的建立无利可图。由此,个人拥有的权利,连同他们的责任和特权,在很大程度上由法律来决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结果,将会对经济体系的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且在某些特写的方面可以说是控制后者。人们显然向往的是,这些权利应该配置给那些能够最富有生产性地使用它们的人,具有他们这样做的动力,并且发现这样的权利分配,通过法律上的明确和减少转让的法律要求方面的麻烦,转让费用应该很低。”“如果不对交易赖以进行的制度设置加以详细规定,经济学家关于交换过程的讨论就毫无意义,这会影响到生产的动力和交易的费用”。他又说“一旦考虑了市场交易的费用成本,那么显然只有这种调整后的产值增长多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调整才能进行。反之,禁令的颁布和支付损害赔偿的责任可能导致发生在无成本市场交易条件下的活动终止。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一种权利的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但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的调整,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权利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费用如此之高,以致最佳的权利配置以及由此带来的更高的产值也许永远不会实现”。可见,市场经济法律权利(产权)安排能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权利本身就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它规制着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2、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由于经济问题的产生源于资源的稀缺性和人们需求的无限性,因此,经济活动说到底是人与稀缺资源之间的关系,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人们需求的无限性,任何社会都必然会发生人们为争夺资源的竞争和为分享现有资源所引起的利益冲突。如果达些竞争没有合理的规则加以规范和约束,而任意让人们随意竞争性地使用稀缺资源,则必然导致经济活动的无序和混乱。为减少这些无序竞争所导致的资源浪费甚至资源价值的消散,促使人们有效地利用稀缺的资源以最大限度地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劳务,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就必须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以明确界定资源的产权。在资源的产权得到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人们要获得资源的权利,唯一的方法就只有在市场上出高价才能获得,而不能依靠其他方法去竞相无序地争夺。这样,就能规范人们有经济活动中为获得或利用稀缺资源所引起的竞争,并理顺人们的利益冲突,使人们能最有效地利用稀缺的资源以实现经济增长。
3、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产权制度对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研究是相对于没有产权或没有明确划分产权两种情况而言的。人们进行选择所面临的环境总是复杂多变的,充满着不确定性。而人们总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力求减少这种不确定性,产权制度就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无疑具有减少不确定性的作用。诺思教授认为:“制度通过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的结构以减少不确定性。……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制度确定和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了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人们确立或设置产权,或者把原来不明晰的产权明晰化,就可以使不同资产的不同产权之间边界确定,使不同的主体对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确定权利。这样就会使人们的交往环境得以确定,大家都更能够明白自己和别人的选择空间。其实,设置产权与把原来不明晰产权明晰化都可以归结为一种情况,都是由“没有产权”到“有产权”。产权不明晰也就是“没有产权”或“没有设置产权”,因为不同主体之间产权关系不明晰,意味着谁的权利都没有限制、没有边界,谁都不能确保自己的产权,也就等于没有产权。因此,产权的功能就是通过设置或确立产权的功能,从而减少在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
4、市场价格机制。由于资源产权的所有者对于资源拥有排他性的所有权和独占性的使用权,因此,资源产权的需求者要获得资源的产权,就必须支付价格,这种价格就是其获得资源的代价,由于资源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是有限的或稀缺的,因此,为获得稀缺的资源,在资源产权的需求者之间必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那些效率高、需求量大的资源使用者才愿意或能够为获得稀缺的资源而支付最高的价格,这样就使得资源向使用效率高的使用者手中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最优利用。
5、资源的有效供给。由于产权制度的确立使资源产权的所有者的权利得到了明确的保护,每个资源所有者的报酬都取决于其所提供的资源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这就会刺激人们为了获取更多的报酬而在经济活动中供给更多的资源,并不断提高资源的质量。例如,劳动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工资报酬,会自觉地加大对自己的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这将使劳动和人力资本的供给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投资的收益明确归投资者所有,人们必然会为在将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和财富而抑制目前的消费以进行储蓄,并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可见,产权的明确界定会大大刺激人们去从事投资活动,而促使实物资本的供给不断增加,特别是,由于创新和技术发明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归创新者或技术发明者以及技术传播或应用者所有,这就会极大地刺激人们去积极从事创新和技术发明及应用的活动,从而推动技术的不断进步。劳动、人力资本及实物资本的供给不断增加以及技术不断进步,意味着资源的供给或资源投入的不断增加,这将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6、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产权赋予人的行为权利总是有限的,因此产权界定了人们在经济发展中是否受益或受损,进而也就决定了为了调整人们采取相应的经济行为谁应该赔偿谁的问题。这样,经济运行中的产权界定问题也就相应地规定了经济的责任问题。一旦合理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人们利用资源的损益边界都将得到明确的界定,不仅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促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尽力降低资源使用成本,从而减少无效率的经济活动,而且也将产生一种激励,激励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最有效地使用自己的资源以最大限度地获得收益,从而大大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由于产权损益得到了明确的界定,每个经济当事人要想通过从事经济活动以获得报酬,就只有通过从事这种经济活动给别人也带来收益的情况下才会如愿以偿。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将是每一个参与者都受益的活动,每个经济当事人只有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能自由地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活动中,每个经济当事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会导致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合理的产权制度将为经济活动的运行奠定一个合理的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2]诺思.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3]诺思.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