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进步,国民素质的提高,作为国民经济的“助动器”和“稳定器”的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是发展保险业的前提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为保险业提供了充足的保源。全球保险市场的发展历史表明,各国的经济增长与其保险业的发展是正相关的。通过对我国1990-2002年GDP增速与非寿险保险增速做散点图看,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如果粗略地用一元线性回归方程拟合,可以进一步看到,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大致可以带动非寿险业保费增长1.1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保险业是政策敏感度很强的行业,有关立法、政策和制度等因素是保险业发展的社会、政治和法律环境。而且社会保障政策、货币金融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等因素也对保险业产生直接的影响。就财政政策而言,财政政策中的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对保险业的发展,包括对公司盈利、偿付能力和承保能力的改进有着直接影响,因此,保险业的税收政策是否合理和完善,关系着保险产业政策的实现以及保险业的发展。2002年我国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率在 2001年7.0%的基础上下调为6.0%,这对提高保险市场整体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了有利的影响。营业税政策的调整,对保险业的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产生了有利影响,为保险企业改善盈利状况提供了较好的税收政策环境。就货币政策而言,不同的货币政策,对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对新型险种的开发、保险需求的引导以及投资收益有着重要影响,对保险业来说主要是中央银行的利率。例如,1996年5月以来的货币政策一直处于降息周期阶段,这对刺激居民和企业的保险需求,使得居民和企业的保险支出在其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大幅上升。除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所有制结构调整、国企股份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也对保险业产生了影响。同时,保险监管的加强,对规范和发展保险业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金融环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深化,中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不断调整,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之间的联动越发紧密。经济增长促进了金融资产持有总量的增加,推动了保险需求的快速上升。比如,由于2002年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不良表现,居民金融资产持有结构进一步调整,除了银行存款继续增加外,金融资产投资渠道逐步从证券市场转向保险市场,使2002年保险业发展迅猛增长。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为保险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按照有关约定,我国保险业将进入全面开放的新阶段,这将有利于扩大保险市场规模,打破垄断局面,促进国内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进步。加快国内保险公司体制改革的步伐,缩短与国际保险业的差距;改变我国保险业的增长方式,增加市场主体,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也给我国保险公司带来了冲击和挑战。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提高了国民保险意识。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开始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各种制度将与国际接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更加深入,国家医疗制度和养老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部分将由人们自己来承担。国家今后除了有可能向所有国民提供最低限度的生活津贴,以保证一张“安全网”的存在以外,人们将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力量及早安排晚年生活。这时,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保险业的全面发展为国民经济全局发展提供保证
提供经济保障,保持社会稳定。保险通过分散风险及提供经济补偿,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消除因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对个人或家庭的损害所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安定。企业在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补偿,迅速恢复生产,使社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维持社会安定。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们对养老、医疗、健康、失业等方面的保障需求日益迫切,保证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退休而降低,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同时,在社会保障体制没有覆盖的领域和人群里,保险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和丰富多彩的保险新产品满足人们多层次的保险需求。保险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维护了社会安定,使司家经济建设能顺利进行。
保障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进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社会再生产过程会因遭遇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能及时和迅速地使这种中断和失衡得到恢复。同时,整个保险活动属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它可以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起庞大的保险基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把社会上各个经济单位持有的闲散货币资金集中起来,然后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债券、股票以及发放贷款等方式,将这些资金间接转入投资领域,支援整个社会经济建设。同时,分散和防范风险,保障商业贸易顺利进行。
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金融市场稳定。保险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保险对金融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它可以融通资金,把暂时闲置或者是低效率的资金集中起来,及时用到因受灾急需资金的人手里。其次,可以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投机过度,分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再次,保险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者,可以活跃资本市场,同时保险资金数量较大,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对金融市场来说是一种稳定的支撑力量。最后,对庞大的保险资金进行高效管理和科学运用,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实现金融资本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可以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实现均衡消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通过鼓励消费者购买作为一种储蓄替代的保险产品或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而改变资金在消费和储蓄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轻国家货币信贷压力,支持贷币政策的有效操作,同时消费者可以获得一定生活水平的保障,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或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获取很大部份的银行贷款,“今天来消费明天的钱”,提高生活质量,转变人们消费观念,保险业大大减轻了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使之妥善安排生命期间的消费,提升居民生活的整体水平。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农村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推动农业区域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已成趋势,但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实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低下。因此,为保障农村经济风险可以较少的代价转移到保险机构,增强农业经济抵御能力,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良好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对解决目前农民医疗和养老问题起着很大的支持作用,维持了社会稳定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促进科技进步,提高国际竞争力。高新科技常常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一般的企业或其它经济单位无法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巨大损失。保险业可以积极发挥自身的功能,为社会的高新技术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使用专利解除后顾之忧,由此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我国科技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促进社会信用,法律,医疗、外贸等各方面的发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并且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信用,某些时候对节约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比法律更为有效。保险的文化基础就是最大诚信原则,随着保险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实告知、互不欺瞒、履行义务、恪守承诺的保险文化也将被带入社会的每个角落,从而潜移默化地增强公众的诚信意识,降低理性经济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对经济效率的损害,改变信用缺失的社会状况,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对保险业的要求
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国民保险意识,对保险的经济“助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认识,目前仅仅限于保险业界,还远没有得到社会其它领域的认可,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目前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保险密度和深度还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保险的供给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之间差距很大,社会各界还没有深切体会到保险对国民经济全局发展的作用。因此,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国民对保险的认识迫在眉睫。
加强保险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作用。全面科学认识保险的功能,有利于更好地指导保险实践,推动保险业的全面进步,有利于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中的地位,注重保险产品的研发,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保险产品,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为“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加强产品创新,拓宽保险领域。注重挖掘市场需求,坚持消费者导向,创新产品结构,满足社会的保障需求。尤其是注重发展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积极探索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探索农业和农村保险的新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支持。配合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抓住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提高承保大型风险项目的水平,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保险保障。同时,要对那些风险较大、保险人不愿提供保险服务的领域要加强研究,推出适合特殊个人或企业的特殊风险的产品。
加强保险监管,提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是要全面认识和评价保险特有功能及其现状,突出保险制度的特性与优势I二是要遏止保险制度的弱点与局限,减少机会成本,三是要积极鼓励和推动保险行业更新经营理念,营造一个宽松、有序、创新和协调的监管环境。
争取政策扶持,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政府在政策方面给予引导、配套和扶持,为保险的功能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要重视对商业保险的指导和管理;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对商业医疗保险要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要扩展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和比较优越的税收政策,为发展我国保险业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