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城市化建设。要注重融资策略,突出融资重点,兼顾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要发挥传统融资方式,提高新型信贷品种的融资比例,利用BOT、BOO、BTO、TOB等项目融资方式,同时要注重开拓新的融资方式。
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化水平的高低,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而且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已成为“十五”期间我国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作为融资主渠道的商业银行,应在城市化建设中有所作为。按照联合国推荐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5%,或占GDP的3%—5%.照此标准计算,到2010年我国城市化建设需要数千亿元资金。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成为融资的主角。
(一)融资方式的选择
1.发挥各种传统融资方式。信贷融资是商业银行的主渠道。商业银行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以信贷方式高效地发放贷款,从存贷利差中获取收益。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 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业务交叉,传统性的信贷品种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委托贷款等品种,而其中前两种占据了各行信贷总量的70%以上,只是各行在内部的结构比例不同。在支持城市化建设中,要搞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逐步提高新型信贷品种的融资比例。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开发了很多新型的面向国际、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的信贷品种,比如出口信贷、境外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对外劳务承包贷款、票据贴现、保理业务等公司信贷业务,以及个人住宅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教育贷款、个人大宗商品购买贷款等个人消费领域的信贷业务。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这些新型信贷融资方式也应得到更大的发展,以提高这些新型融资品种在信贷总量中的比重。
3.行用BOT、BOO、BTO、TOB等项目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BOT为英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的缩写,是指导政府在一定期限内通过特许协议,将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权让渡给项目投资人,当特许期届满后,投资人将该基础设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方式。BOT方式主要用于发展收费公路、铁路、发电厂、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由于这种方式为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了渠道,所以BOT投融资方式已被许多国家付诸实践。发达国家采用BOT方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为发展中国家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我国BOT融资方式虽然刚处于萌芽阶段,但由于与传统直接投资方式相比较有诸多优势,已受到有关部门和境外投资者的青睐和重视。BOO、BTO、TOB等则是由BOT融资方式演化而来,只是在建设、经营、转让这三者之间进行一些调换和强调的重点不完全一样而已。由于这些投资方式比较讲究高回报率,因此,必然会引起更多商业银行参与到这些融资项目的信贷合作中去。
4.开拓新的融资方式。目前可以考虑两种:一是适时开办土地储备贷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的通知》精神,各市要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对国有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储备中心是代表政府行使土地运营职能的机构,是土地变现和获取流动性的重要渠道,是政府信用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储备中心有足够的现金流,为城建项目贷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还款来源。因此,商业银行应把土地储备中心作为贷款对象予以贷款支持,一次借款、分次使用,用于土地滚动开发。二是开办集合资金委托贷款是指由能自由支配资金的各级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作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相应商业银行定向发放给约定的项目借款人,或由商业银行定向发行一定规模的融资债券,集合发放给指定的借款人,借款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商业银行按约定利息将本息划归委托人,并收取委托人管理手续费的一种新型信贷融资方式。这种委托贷款方式,不仅有利于密切银企关系,挖掘客户资源,带动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整体发展,而且信贷风险相对较小。
5.当好中介,提升中间业务的效能。继续做好财政、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搞好外引内联工作,为公司和项目提供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赢得更多更好的优质客户,提高商业银行整体效益。
(二)注重融资策略,突出融资重点,兼顾好当前和长远利益
1.制定一个与当地城市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信贷融资战略和营销策略。商业银行至少应该制定两个层次的信贷融资战略与营销策略,一是总行级,二是省分行级。总行制定一个与全国城市化建设相适应的融资规划;省分行制定一个与本省市区城市化建设目标相一致的融资规划,这样才能做到循序渐进,有的放矢。融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化发展目标、融资原则、融资重点、营销策略、融资短中长期目标等。
2.集中资源支持大型及以上城市的发展。一般而言,特大型和大型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聚集地,集中了众多的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中高收入阶层等优质银行客户,金融资源丰富,具有经济、金融、法律、文化环境的优越性,市场化程度较高、购买力旺盛等特点,这是任何商业银行都必然抢占的“战略制高点”。竞争再激烈,也得把资源重点集中在这些特大和大型城市。与此同时,也要与时俱进地逐步加大对中型城市、小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因此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久的将来,现在的中小城市可能变成了大中城市,所以在顾及眼前的同时,要兼顾长远。
3.择优扶持城市中的盈利性产业和企业,培植一批较为稳固的优质客户群体。
一是盈利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城市基础设施过去因政策性原因亏损,商业银行多避而远之,但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受到更多更好的关注。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能源系统、水资源及供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邮电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等六大类系统。其中,有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更多地具有政策性经营特点,有的项目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所以具有经营性特点。在具体的信贷营销过程中,一定要正确区分和合理划分盈利性和非盈利性,进行择优扶持。一般而言,盈利性主要有城市供水、城市供气、电信设施、公共运输、航空、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等的开发和建设,其他如环境保护、防灾防火设施、邮政设施等,大都属于非盈利性的。但同时要注意,某些由于政策因素而暂时看来是非盈利的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它们也会转化为盈利性的,所以要密切关注其发展变化,不失时机地纳入支持的范围。
二是优质施工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城镇化建设将会同步推进,这两者都与大规模的投资建设密不可分。所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会。需要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银行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总行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资质审查,严把审批关,择优支持。
三是优质高效且有发展前景的工业项目和企业。工业项目和企业依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商业银行要时刻关注企业的发展规律、改革目标、改革内容、体制变化、投资动向、领导集团变更等方面的情况,用净现值法等先进的预测方法,从中分析、预测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前景,只要企业效益好、前景广,不论是朝阳行业或是传统行业、不论是什么所有制形式,都应该积极地及时的给予贷款支持。
四是技术实力雄厚且拥有独立专利产权的高科技项目和企业。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新型材料、基因工程为代表的高科技项目和企业,预示着工业化、现代化的前进方向,是国家现代化的根本标志。在城市化建设中,这类企业必将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各个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领域之一,商业银行要不失时机地渗透到这类项目的建设和企业的发展中去。为了有效防范高科技风险,贷款审批中要注意采纳科技人员的意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继续扩大以个人为主的消费贷款规模。三至五年内,商业银行仍然应以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为主,并在特大和大型城市开展。五至十年后,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仍将是主流消费品种,但其主阵地应逐渐向目前还是中小城市而那时已变为大中规模的城市发展,这样才能保持这两项业务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其他消费品种也应不断得到延伸和相应发展。
(三)商业银行在城市化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商业银行的根本目标是获取利润最大化,所以在参与城市化建设中都会考虑效益与风险的关系,有效益的事情就干,没有效益甚至可能带来损失的事情就会拒绝。因此,商业银行在城市化建设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城建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否落实。部分城镇项目借款人只是一个融资窗口,对项目单位没有资产关系,没有任何约束力。借钱的不管用钱,不对借来的钱负责;而用钱的不管还钱,也不对借来的资金负责。这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借款行为,很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资金回收的风险。
2.项目建设资本金是否按合同规定到位。资本金是项目得以顺利建设并如期竣工投产和正常生产的重要基础。如果资本金到位良好,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则商业银行借款资金才有如期归还的希望。据了解,目前资本金普遍不能完全到位,已成为商业银行与城建单位合作的重要问题。资本金没有到位的项目,最好不要提供贷款支持。
3.质押担保是否“悬空”。城建项目贷款担保大都采用质押方式,如土地收益权质押、道路规费权质押、自来水收费权质押、污水处理收费权质押等。商业银行贷款之后,一定要严格监控这些质押标的,防止质押标的“流失”、“悬空”。
4.贷款是否被挪作他用。城镇贷款很多是由政府财政部门以信用打捆方式借去的,资金到手后就可以自主调剂使用。有的项目业主在贷款到账后,就按政府领导的要求将贷款转入其他账户,不能做到专款专用。有的项目业主以归垫工程款为由,重复提供已经支付过的单据作为依据申请贷款支付,致使贷款被套取。贷款被挪用的直接后果是借款项目得不到如期建成投产,从而影响到贷款的按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