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本位货币性质的再认识
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或运转的基轴是国际本位货币。所谓国际本位货币,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世界各个国家出于经济条件或政策上的考虑,用法律的形式将本国货币与之固定地联系起来,作为衡量本国货币价值的标准,以及国际交易的最终清偿手段。国际本位货币是在国际上占据中心货币地位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它首先必须能在世界上自由兑换;其次,还必须占据国际中心货币的地位,能充当国际商品的价值尺度或价格标准,并成为各种货币汇率计算的中心。充当这种中心货币的曾经有贵金属——黄金,也有因历史、经济和现实原因形成的某些国家的纸币。
从理论上讲,能够充当国际本位货币的国际交易的最终清偿手段,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或性质:
一是耐久性。具有的自然属性必须经久耐用,不因频繁的流通和岁月的流逝而丧失其重量或改变其质量,从而保证其所包含的价值量的稳定不变。
二是可分性。为保证贸易和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种不同面额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三是轻便性。货币的轻巧便携有利于各种经济交易的进行,较小的体积和较轻的重量但却可以包含较大的价值量,亦成为其一个特征。
四是同质性。货币由其发行国别和面值所产生的差别是客观的,但在质上却是相同的。即作为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媒介和一般等价物,它们本身都有价值,都是人类社会抽象劳动的凝结。
正如马克思所说那样:“耐久性、不变性、易于分割和重新合并,因较小的体积包含着较大的交换价值而便于运送这一切使得贵金属在较后阶段特别适于充当货币”。贵金属黄金、白银等由于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属性,使之最成为国际本位货币的最佳选择。纵观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贵金属特别是黄金都充当着国际本位货币的职能。与之相应的是金本位制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该制度下各国都规定金币的法定含金量,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是由它们各自含金量的对比来决定的。这种以两种金属铸币含金量之比得到的汇率又称为铸币平价(mintparity),它是金本价(Gold parity)的一种表现形式。金本位制度下作为决定汇率的基础的铸币平价,是外汇市场上由于外汇供求变化而引起的实际汇率波动的中心,其上下波动的幅度要受制于黄金输送点(GoldPoints)。这是因为金本位条件下黄金可以自由跨国输出或输入,当市场汇率与法定铸币平价之间的偏差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有关国家不用外汇而改用输出黄金的办法来办理国际结算。决定黄金输送点的量的界限,是用于替代外汇直接用于国际支付的黄金的铸币平价加上(或减去)该笔黄金的运送费用(如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运送期的利息等)。
随着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发展演变,金本位制先后被以“黄金—美元”本位为特征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以美元为主体的多元纸币信用本位制所取代。建立在怀特方案基础之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一方面,基本锁定了各国货币与美元的外汇平价;另一方面,确定了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各国政府可将所持有的美元与美国政府兑换黄金。这种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机制,其本质是一种以黄金为价值基础的固定汇率制度。与金本位制比较,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与贵金属黄金已无直接联系的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国际本位货币的内容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耐久性、可分性、轻便性、同质性的国际经济交易一般等价物”已经不被视作充要条件,国际经济交易的价值符号,则成了当代国际本位货币共同特征。
当代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尽管各国特别是国际本位货币的发行国都持有相当数量的货币黄金,但货币的发行与相应的商品准备从理论上来讲已无必然的联系。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后国际货币体系所确立的黄金非货币化的结果,货币黄金在世界国际储备中所占比重呈总体下降的变化。
黄金非货币化,以及各国货币的发行再不必与某种特定商品保持法定的比价关系,其结果是各国货币之间比价的客观依据也不复存在,这亦成为布雷顿森林体系之后国际货币体系浮动汇率机制产生和存在的温床。
二、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定位
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急速发展的挑战,尤其是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货币投机引发的货币金融危机及国际货币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得当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人们往往自然将导致国际货币金融市场动荡的根源归咎于现行的纸币信用本位制,亦启发了对当代国际货币价值基础的思考。
纸币信用本位条件下的汇率决定与调整,要受制于众多的因素。究其性质和特点,可以从长期和短期角度考察。不同国家货币实际代表的价值量对比,是决定汇率的一个基本的长期因素。
在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初期阶段,各个国家一般都规定过纸币的金平价。即纸币名义上或法律上所代表的含金量。在纸币实际代表的金量与国家规定的含金量一致的情况下,金平价无疑是决定不同货币汇率的价值基础。
然而随着纸币流通制度的演进,纸币的发行开始与黄金的准备及兑换相分离,黄金非货币化的纯粹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货币作为价值的符号,其发行在相当程度上,是以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需要为基础,其实质是由本国的各种商品和劳务的价值组合为基础。不同国家的单位货币所实际代表的价值量对比,成为其汇率决定的基础。当然不同国家货币的价值量对比,主要是由其购买力相对地表现出来。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纸币的购买力或物价水平,可以较为合理地决定两国货币的汇率。
不同国家之间的宏观经济状况,是决定影响汇率变动的另一个长期因素。一国货币的强弱,是以该国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为重要依托的。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通胀率、国际收支及外汇储备状况等宏观经济指标构成了衡量这一大背景好坏的综合指标。
除了上述导致长期汇率波动的因素,作用或影响短期汇率波动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相对利率的高低;货币供应量的大小;政府或中央银行汇率政策和其它干预行为;心理预期因素及信息因素,等等。此外,国际上政治、军事等方面因素也会在短期内对汇率变动产生影响。
当然,纯粹的纸币信用本位制的存在,与现行以浮动汇率为主体的国际汇率机制,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国际经济学界关于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利弊的争议表明,尽管浮动汇率也有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但倾向于汇率相对稳定的观点还是占据了优势。因为后者不仅更有利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健康发展,亦是经济全球化条件国际经济一体化向广度和深度上发展的需要。
在实行纯粹的纸币信用本位制的同时,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离不开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确认。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现行的以美元为主体,包括日元、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及后来的欧元)等在内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本质上仍是少数国家的信用货币。这种国际本位货币机制由于没有黄金作基础,其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发行国的情况。发行国相对经济实力的强弱变化,以及其财政、货币金融政策的倾向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该国货币的强弱和人们对该国际本位货币的信心,进而影响到国际汇率的稳定。应当承认,现行的以美元为主体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黄金—美元”本位下基础货币发行国与其它国家相互牵连,国际清偿手段不足的弊端,在某些方面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它并没有使“黄金—美元”本位制下所存在的根本问题得到解决。相反,国际汇率的波动大为加剧,国际货币金融秩序更加混乱,各国间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冲突日趋尖锐。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摆脱国际本位货币对少数国家国别信用货币的依赖。这种新的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应当是某种与 SDR相类似的由一个类似于IMF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和掌管的纯粹的货币符号。这种货币符号是由若干国家和国家集团(如欧盟)的通货所组成的“篮子”(Basket),或者说是由一个多种货币的复合体为依托。参与该“篮子”或复合体的货币,按各自国家GNP在世界经济所占比重的大小,确定在该“篮子”或复合体中所占权数。当然,这种新的作为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的多种货币复合体,是与黄金脱离联系的,与之联系的只是“篮子”组成国的货币的购买力。所有其他国家的货币均与该篮子货币挂钩,与之保持某种形式的固定的或可调整的法定比价。
在国际经济领域,一切交换归根到底,实际上仍然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及服务的交换。由金本位制发展到与贵金属黄金不发生联系的现代纯纸币信用本位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本身并非必须是价值实体,更多地是被作为一种流通手段或价值符号而发挥作用。一篮子形式的国际货币符号所代表的价值,源于组成该货币篮子的可自由兑换的各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既然后者可以成为国际流通和支付的手段,那么前者类似职能的发挥也是顺理成章的。当然,这离不开一个由在世界经济中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家所共同认可的,组织较为健全的国际通货管理协调机构的存在。
三、国际本位货币重新确立的渐进性和过渡性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定位,尽管是必要和理想的,但要最终成为现实,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是因为经济的全球化及一体化作为一种趋势,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尚不能消除国家的界限和差别。世界经济领域里不同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规律,客观上仍在发挥着作用。脱离了对国别信用货币依赖的纯粹的国际本位货币的出现,与拥有高度统一权威的国际金融组织的运作一样,势必在较大程度上与许多主权国家的利益产生矛盾和冲突。这不仅在当代南北的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得以表露,更充分地反映在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和欧盟,轻易是不愿意因此而放弃作为现行主要国际本位货币发行国所享有的铸币税好处及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特权。由此决定了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确立必然带有渐进性和过渡性的特点。一方面,现行以美元为主体,包括欧元、日元和特别提款权(SDR)等在内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体制,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仍将有其存在的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使脱离了对个别国家国别信用货币依赖的国际本位货币的运作早日成为现实,应是国际本位货币重新确立的发展方向。
首先,作为一种机制创新,新的国际货币本位机制的建立要考虑现实的基础和创新成本的高低。可以考虑从进一步扩大和改进特别提款权的作用或职能人手,使之逐步成为各国外汇储备的主要构成和国际清算的主要手段。要改变按份额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原则,而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贸易投资往来的需要,根据各国GNP在世界生产中的比重,以及各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占世界贸易与投资的比重进行分配;并使特别提款权成为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各国货币均与其挂钩,保持某种形式的固定的或可调整的法定比价。
其次,推动区域性国际货币合作,作为迈向新的世界单一本位货币和执行全球统一的货币管理体系的过渡。适宜世界经济全球化、多极化的现状,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亚太经合组织这三大区域性一体化经济圈,责无旁贷地将成为21世纪范围最为广泛、经济实力及影响最为强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代表,并以既相互联系合作,又鼎足对峙的态势,把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矛盾的错综复杂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作为一体化性质的经济集团内部,随着商品、劳务、资本与技术的跨国流动自由度的加大,为稳定成员国之间货币汇率,降低区域外其它国际货币波动的冲击,建立一体化区域内的本位货币及其特定汇率机制显得很有必要。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欧洲货币单位(ECU)和汇率机制(EBM)的成功经验表明,这种特定区域性国际本位货币单位,作为欧洲货币体系运转的基础,是由加入该货币体系各成员国货币按一定比重所构成的一篮子复合货币。它起着确定各成员国货币汇率的依据,成员国官方之间清算和信贷的手段,以及被用作欧盟的储备手段和进行汇率干预的手段的作用;并成为欧洲货币体系以区域内各国货币汇率实行可略有调整的准固定汇率,对外则实行区域货币“篮子”的联合浮动为主要特征的汇率机制 (ERM)得以在顺利运转的基础。尽管这种区域性货币联盟的实施,对该区域内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有着较高的要求,但作刀一个方向,区域性货币政策的推动,不失为介于由传统国际本位货币走向未来的实现单一世界货币和世界中央银行管理体系的一种可行的过渡形式。当然,适于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差异,区域性货币合作方式可以采取不同的选择,如联系相对松散的货币区,或支付同盟等多种形式;在区域内经济一体化达到较高程度时,再走向货币联盟,即实现区域内的单一货币,并建立区域性中央银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
除此而外,还应改革现有的国际金融组织,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扩大基金组织在监督协调成员国货币、汇率政策及全球性国际收支调整中的作用,使之成为发行和掌管新的国际本位货币的具有相当权威的全球性国际金融组织,并作为未来统一的世界中央银行的前身或过渡。应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基金组织中以平等地位参加重大事项讨论与决定的权力。参照战后建立的关贸总协定(GATT)及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确定的多边国际贸易体制,积极探索并寻求逐步建立相应的适应于经济与金融全球化发展要求的现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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