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微观经济的角度出发,可把国有企业区分为传统国企与新国企。站在宏观经济的全局上看,可以把国有经济划分为典型传统国有时代与后国有时代。其原因主要来源于中国经济既需要、又不需要产权私有化改革的两难处境。在这种两难处境下,虚拟私有化倒不失为一种新出路。西方的私有化是一种实在的私有化,它不适于目前的中国国情。虚拟私有化在本质上并不是私有化,仍是公有化(或国有化),形象点说,它是披着私有化外衣的公有化。在两个环节上都进行虚拟私有化改革,就可以有效治理国企的所有者缺位和经营者缺位。
【关键词】传统国企;新国企;产权改革;实在私有化;虚拟私有化
“《光明日报》社论”引发的辩论
2003年5月6日的《光明日报》刊发了一篇文章,提出了“新国企”之说。由此,引发了一场涉及学界、企业界、政界的关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在中国何去何从”的辩论。虽然类似的辩论此前已发生过多次,但此次的特殊背景(即中国加入WTO并紧锣密鼓地与国际接轨,改革开放的“钻头”经过20多年的钻探已突破“土质层”进而深入到“坚硬的岩层”,十六大的召开,新一届政府的上任等),使该辩论具有了更务实的、更深远的意义。观察家认为,此次辩论的结果将影响到中南海的决策,进而影响着中国国有经济未来的走向。
在此篇文章刊出的一个月前,即2003年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在北京正式挂牌。此前,财政部负责有资产管理事务的国有资产评估处业已撤消,其有关职能移交给新成立的国资委。至此,财政部不再直接管理国有资产,为“国家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进一步改革做好了预热和铺垫。与此同时,《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也已接近尾声,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一切都预示着目前近10万亿的国有资产将面临一场新的变革。
经过20多年的风风雨雨,国有企业的实践表现与人们的预期明显不同,既没有如一些“欧风美雨日本雾”的学者们所预言的那样“由于与西方特征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而必死无疑”,也没有像过于乐观的“土著学派”所预想的那样“全面好转,普遍繁荣”。在市场中生存下来并有较佳业绩的国企,被称为“新国企”。与之相对,那些不成功的国企则被称为“老国企”或“传统国企”。
与传统国企相比“新国企”具有以下5种特点优势:
一是市场化的生存方式。传统的国有企业总是寄希望于政府,要求政府给予扶持政策,或通过行政方式给予保护。实际上,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环境下,政府已不可能给国有企业特殊的政策,而且行政干预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市场竞争是不讲出身的,它讲的是优胜劣汰。新型国有企业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市场中寻求机会,通过建立竞争优势来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有了竞争优势,才会有市场地位;有了市场地位,才能整合更多的外部资源。
二是顾客导向的经营理念。国有企业的官商习性是其发展的大敌。企业不论大小,往往部门林立,等级森严,官本位思想充斥其间。在这样的企业中,人们看到的只有自己的上级、自己的职位和自己的前途,惟独看不到顾客。这样的企业失去顾客也就不足为奇了。海尔集团张瑞敏曾经说过,企业不是“卖”产品,而是“买”顾客的信任和忠诚。这一“卖”一“买”之间,显示了“新国企”与传统国有企业的本质区别。从以自我为中心到以顾客为中心,这是“新国企”经营理念的一次重大飞跃
三是明晰的经营战略。国有企业没有搞好的原因并不是领导人没有办法,而是办法太多。国有企业的领导人由于任期制而经常变换,换一个领导人就换一套思路,换一套办法。没有新思路的领导人被视为平庸的领导人。结果企业在不断翻新的“新思路”中左冲右突,像一个流浪汉一样无家可归。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忽视战略的倾向不同,“新国企”将战略管理置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新国企”善于研究行业竞争规则的变化,能够迅速地将行业机会与企业的资源和能力相结合,通过明晰的战略定位来赢得竞争优势。
四是勇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传统的国有企业有的是干部,缺的是企业家精神。干部和企业家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呢?是创新的精神和能力。好的干部不等于优秀的企业家,优秀的企业家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发现,并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激励和约束。纵观“新国企”的发展历程,优秀的企业家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企业家团队的形成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对当地政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府部门能不能以企业家的标准来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有没有胆识和魄力为企业家发挥才干创造宽松的环境,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
五是建立了新型的企业文化。“新国企”之所以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不光是因为它们取得了令人赞叹的业绩,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建立了新型的企业文化。文化决定了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它是企业价值观、商业哲学和经营理念的综合反映。“新国企”的过人之处就是善于将实践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并通过在企业内部的宣传和强化,使之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价值观和行为模式。
后国有时代与中国经济两难处境
《光明日报》社论仅仅从微观经济的角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区分为“传统国企”与“新国企”。而如果推而广之,站在宏观经济的全局上看,我们认为可以把国有经济划分为“典型传统国有时代”与“后国有时代。就像“大工业时代与后工业时代”、“现代与后现代”等的关系一样,“后国有时代”是我们从社会学领域转借而来的一个称呼。不论承不承认,中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后国有时代”!
后国有时代的来临,有其背后的必然原因驱动。其原因主要来源于“中国经济既需要、又不需要产权私有化改革”的两难处境。市场经济作为人类迄今为止所出现过的最佳资源配置机制,发祥于以“产权私有化”为特征的西方。中国要建设市场经济,首要的问题就是:中国到底需不需要象西方一样进行一场“产权私有化运动”?国有企业要不要进行“私有化改革”?
西方产权经济学家认为,产权私有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剩余利润的占有,这是对所有者的激励;(2)资产的排他性独占,这使所有者产生一种对“自己财产”的关心动机;(3)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促使所有者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而非个人挥霍,最终增加全社会的实际财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产权私有化改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国有
企业的“真正所有者”缺位。国企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实际上全民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上的所有,全民不可能对国企进行有效监督;再者,全民也根本没有、或无法把国企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自己的“内化动机及任务”。司法部“公司治理结构专项
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刘大洪指出: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无论是家族集团还是机构投资者,其最终的“委托人”(即所有者)都是清楚的
自然人。所以,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之链条中,只可能在一个环节上(即经营者环节)出
问题;而
中国却可能在两个环节上出现问题:一个是经营者环节,另一个是所有者环节。经营者环节出了问题,只不过是下游,可以通过迅速更换经营者来解决;而如果所有者环节出现了问题,则是上游、是根源,整个链条都有可能崩溃。
2、主管部门及其官员很可能缺乏真正关心国有资产的内在动力激励。国有资产虽是“国家所有”,但国家本身并不是一个象自然人一样的生命体,必须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交由有关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去“代理”。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滋生腐败。
3、国家既是市场竞争的“裁判员”,同时又大量兴办国有企业、充当“运动员”之角色,这两个相互冲突的角色和职能集于一身,就有可能损害市场的“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导致“假球”、“黑哨”频频发生。
以上是“中国需要产权私有化改革”的理由。我国学者型企业家、原政府
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孟奇指出,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中国不需要产权私有化改革”的原因,主要有:
1、现在中国的民心国情难以容忍彻底的产权私有化运动。虽然中国民众反对计划
经济的“一大二公”,但也并不赞成国企一下子全部私有化。毕竟,在这个“人权
时代”里,我们进行市场经济建设不能牺牲多数人的民心来换取激进式的所谓“合乎理性”。理性是冰冷的、是灰色的,民心及多数人的人权才是活生生的、常青的。
2、一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之高低,并不绝对取决于私有化程度的大小,而主要取决于资源由谁来配置。由市场进行公平等价交换的资源配置,就是市场经济;由非市场的各种因素进行配置,如自给自足、政府统管、军阀掠夺、黑恶强索,则不是市场经济。例如,前苏联及东欧等国家剧变之后,虽然私有化程度大大提高了,但它们的经济并没有同步市场化,相反,它们的市场化进程还不如中国。
后国有时代对中国
社会主义的存续、稳定及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它实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内涵。正是因为这一点,使中国社会主义在两个极端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两个极端,一个是北朝鲜的“死守典型传统国有制”,一个是前苏前东欧的“典型国有制剧变为实在私有制”。)
中国经济解方程:虚拟私有化改革
在这种两难处境下,“虚拟私有化”倒不失为一种新出路。传统的公有化之所以缺乏活力,是因为它否认、排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合理私权,薪酬僵死,国企经营者不能通过合法的正常途径来主张、获取相关私权,于是就产生了两种后果:一种是营私舞弊,“积极地搞垮国企”;另一种是虽然不侵吞国资,但丧失经营热情,碌碌无为,“消极地拖垮国企”。刘大洪指出,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讲,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国企不具有私企的“经营欲望和活力”。
西方的私有化是一种“实在的私有化”,是彻底的私有化。它虽然能有效地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问题,能孵生出当今发达的市场经济,但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用规则,它不适于
目前的中国国情。西方的实在私有化,其精髓之处并不在于私有,而在于它能激励“确定的人”去关心、维护、监督企业的经营状态,使企业向“好的方向”发展,最终,也就使整个国民经济向上提升而不是向下坠落。所以,只要能找到一个(些)胜任的“确定的人”来经营企业、监督企业,就能使企业充满活力。在国有制的基础上,允许并鼓励优秀的国企经营者拥有企业股份,使他们也成为国企的股东。根据科斯定理,一旦外部性实现了内部化,就能激励他们关心国企的经营状况,最终,他们获得了丰厚私利,国企也得到了良好发展,国有资产也实现了保值、增值。
与“实在私有化”相应,“虚拟私有化”在本质上并不是私有化,仍是公有化(或国有化),形象点说,它是“披着私有化外衣的公有化”。这种做法中,私人股份是从国有股份中派生出来的,整个企业的股份结构中既有国有股、也有私有股,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它并不是西方式的彻底实在私有化,但同样能实现其精髓(即激励“确定的人”去关心、维护、监督企业的经营状况),因而,可以称之为虚拟私有化。
除了对“经营者代理环节”进行虚拟私有化改革之外,还必须对国企“所有者代理环节”进行同样的改革。
方法是:改革旧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不再搞分散式管理,而是由专门的统一的部门来管理,该部门实行委员会制,每个官员(委员)都分别负责一个或几个国企,并拥有其所负责的国企的一定股份,这样,把主管官员的外部性也内部化了,他们也象经营者一样成了国企的私人股东,为了自身的股权利益,他们会比较尽职尽责、减少腐败行为。同时,通过专项立法来规定这些官员一旦渎职、失察所应负的
法律责任,从民事责任到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这样,在两个环节上都进行虚拟私有化改革,就可以有效治理国企的“所有者缺位”和“经营者缺位”,通过重奖重罚来促使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以“维护自己利益”的心态来关心国企绩效。最终,虚拟私有者和国家所有者实现双赢共利。这种措施从表面上看,是使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到了私人手中,但只要能有效解决国企的顽疾,这点代价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用一个苹果大的虚拟私有化代价去赢得一个西瓜大的国企优绩,这根本不是国资流失,而是增值。相反,如果因为舍不得一个苹果而失去一个西瓜,那才是真正地对国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