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环境会计在近30年的发展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其理论和实务尚欠完善。尤其是我国会计改革尚处于初级阶段,又有自己特殊的国情,要在目前全面、系统地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存在诸多障碍,主要是:
(一)环境会计信息计量方面的障碍 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的不完善,尤其是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使得需用货币计量、披露的环境资产与负债,环境成本与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如何突破计量障碍,避免会计计量单位的多元性与披露信息的多元性所造成的信息不可比,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环境成本合理分配方面的障碍 尽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等经济原则,人们会接受“环境成本是企业相关成本的一部分”的观念,企业应对所耗用的自然资源价值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实务上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标准,将环境成本在使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不同企业、单位、部门之间予以分配。
(三)环保立法方面的障碍 尽管我们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但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要求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企业不会自觉地转化为行动,即企业不会主动牺牲自身经济利益而去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目前将不会为减轻生态环境破坏而自觉增加支出。即使增加了相关环保支出,大多数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不乐意主动向社会披露这方面的信息,怕损害企业的环保形象。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但环保立法的深度与广度以及执法的力度都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
(四)环境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障碍 由于缺乏环境会计行为规范标准,无法统一规范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披露形式,致使环境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差。同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大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无相关标准去衡量其信息质量,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影响披露效果。
二、消除障碍需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以指导我国的环境会计实践。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障碍,反映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弱化。环境会计实务的推广应以理论的不断完善为前提条件。由于环境会计所依赖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多元化,其核算对象的复杂化,尤其是在计量环节上没能突破,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演化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务的盲点。为此,政府或相关部门应恰当地引导会计理论在环境会计方面作些研究,提高我国的环境会计理论水平,促使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以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务操作中的一个个障碍。
(二)健全会计法规,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与统一性,避免各行其是。具体做法是:1、修改《会计法》。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它的地位和作用,这也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2、完善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防止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短期行为。3、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进行设计,使环境会计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会计人员掌握。
(三)给出明确的价格信号,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首先,国家对于资源的使用应坚持有偿原则,尽量不采用或少采用免费(税)的形式。免费只适用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对有限的资源免费消费、无偿使用,无疑将导致资源的耗尽和环境的恶化,同时,也不利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核算与披露。其次,应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环境会计要将总成本理论应用于环境会计实践,这样商品的成本中加入了资源成本,会使商品价值得到客观反映,这本身意味着需建立新的、更合理的商品价格体系,使各种商品之间的比价能够反映资源成本。这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必备条件,是价值规律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应有的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作用。
(四)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 环境会计主要以企业为会计主体,核算企业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能全面、如实地进行披露,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与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其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可强化对环境会计的再监督,有助于环境会计的创建和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全面性、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评,以取信于社会公众,强化国家宏观调控,并促使企业加强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环境,使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断完善。
三、构建适用我国实际情况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鉴于我国环境会计刚刚起步,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分两步走,采取循序渐进的措施。但无论企业目前或今后采取哪种披露模式与方法,均应尽量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信息真实。
(一)近期目标 选择一些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对国民经济影响比较大的国家重点建设行业或企业作为试点,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先采用文字说明、补充资料、附注等形式,揭示一些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在会计核算上,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可以暂不纳入日常的会计核算体系,可从现有的会计资料中取得与环境会计有关的资料,直接形成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可用一些准确的数据指标或货币指标显示,则应充分利用这些指标予以披露,并可辅之以文字说明;如果在目前状况下,不能获取相对准确的数量信息,则可用文字加以阐述。例如企业可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列明:1、企业对环境损害情况及其治理措施,包括:该会计期间耗用自然资源数量;消耗自然资源给环境带来的损失;由于环境污染而支付的罚款;2、企业控制污染的措施及其效果,如;企业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治理环境污染或采取环保改进措施而获取的直接收益;3、企业对有害的环境影响结果进行保险以及政府对此的补助金运用情况;4、企业治理环境的长远目标及行动等等。
(二)远期目标 制定出完善的环保法规,并充分发挥其环境执法的效力;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使资源产品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反映出消耗的自然资源价值;形成比较完整的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逐步消除实务操作中的主要障碍,如环境信息计量障碍、环境成本分配障碍等;制定出完善的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实现实务的可操作性与统一性;制定出统一的环境审计标准,实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再监督。在以上条件基本具备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将环境会计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在会计核算中建立完整的环境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体系,运用正式报表的形式披露环境会计的全面信息,以满足不同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综上所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需要的产物,有其存在和发展的无限生命力。我们应了解和借鉴国外环境会计理论,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通过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务的不断完善,促使企业处理好发展生产与环保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实现环境资源的损耗与补偿的良性循环,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与融合,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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