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在经济环境中的要素地位越来越高,日渐成为企业投资、融资等选择的重要因素。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等量的资本投入,投资成本越低,投资收益就越高,投资成本越高,投资收益就越低。一个企业如何合理合法地安排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缴纳尽可能少的税收,称之为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比如:分税种筹划、分经营环节筹划、分国别筹划、投资融资筹划等。为了使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具体税务筹划时,可以综合使用各种筹划方法。本文仅论述企业投资方面的税务筹划方法。
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所关心的是企业投资所获得的所得税后净收益。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最为明显。税收负担轻或者减税有利于刺激企业投资,而税收负担重或者增税会抑制企业投资。税收负担轻重或税收负担增减可以从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税收政策中显现出来,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手段。国家实施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增长,而企业投资利用税收优惠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分析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导向,预测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从目前看,在这方面可以从几个方面筹划:
一是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待遇,减轻税负。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将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增值税税负将比现在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是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能够列入企业的财务费用,进而减少所得税开支,并且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
三是尽可能多地使用设备及无形资产投资,因为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的税基,进而减少所得税税负。
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是15%,其他地区一般是33%,相差18%,而且,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自我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到西部投资,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投资行业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行业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行业进行投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关于所得在不同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差别比较明显。比如,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行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所得税制度中规定,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其税率按15%计。而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国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而没有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且没有减税期和免税期。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投资方式的税务筹划
考虑企业的投资方式。按投资的对象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一般指对经营资产的投资,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经营利润。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面临的税制因素很多,可以涉及到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还会面临是兴建新企业,还是收购现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如果税法允许投资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可以合并报表集中纳税,则盈亏抵销之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这种投资方式,需要关心的是投资收益及投资风险,而税收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分取的股息须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而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即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是一种重要形式,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总体税负也将有别。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不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对于国内投资者,因为分公司不作为独立纳税人,分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利润或者是亏损都转给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集中缴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盈亏在计税时可以互抵,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就不享受这一税收待遇,而是各负盈亏,各自缴税。一般来讲,企业可以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
企业投资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制定不仅与当前现行的税收制度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这就是说,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收制度、税收政策,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税制改革动向、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使得本企业的投资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投资净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接受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张中秀。纳税筹划案例点评。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