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是税务代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税务代理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各项执业规范还在摸索之中,基于税务代理的实践,笔者对如何进行税务筹划谈一点粗浅认识,愿与广大同仁商讨。
一、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与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其要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合法性表示税务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负是偷税行为,必须加以反对和制止。筹划性表示税务筹划必须是在纳税方案实施前的规划和设计安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滞后于应税行为,如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等等。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人在纳税之前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不同的纳税人和不同的征税对象适用税法不同,这在另一方面向纳税人显示出可选择低税负的机会。目的性表明税务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即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节税就是要节约税收的支付,以实现业务量最大,而支付的税收最小的目的。节税有三层含义:一是在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支付的税收总量最小;二是在业务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支付的税收总量相对最小;三是延期纳税,虽然企业总的税负不会减少,但相当于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应该指出,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收已经确定,再想方设法寻找少交税的途径,这样的方法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决不是帮助企业偷税漏税,而是合理的节税,注册税务师要以“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原则,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系,用自己的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赢得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按照企业成立之初,经营年度之中,经营年度之后将税务筹划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我们按照这一分类来探讨税务师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二、事前的税务筹划
事前筹划是指企业成立之初或者投资新的项目时进行的税务筹划。事前筹划是税务筹划最重要的阶段,也是企业最重视的阶段,因为企业在资金投入时必须要考虑税务成本和可能对企业资金周转带来的影响。事前筹划侧重对税务的预见性,具体步骤和重点筹划内容如下:
(一)深入了解情况只有对企业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才能搞好税务筹划。需要了解的情况主要有:(1)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可能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或事业部;(2)资本金的规模和资本构成;(3)企业的各项资产构成情况;(4)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产品结构;(5)企业的员工构成、工资规模和工资结构;(6)企业可能涉及的税种和可能享受的税务优惠政策。
(二)印花税和资本金的筹划
在事前的税务筹划时,印花税的筹划很容易被忽视,总以为印花税的金额较小,其实不然。比如资金账簿的贴花,是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如果注册资本达2亿元,就须缴纳印花税10万元。注册资本的规模其实只要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数额就可以了,如生产经营需要更多的资金,超过部分按股权比例列入“其他应付款”就行了。这样一方面降低了印花税的税负,同时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额作为负债可以计提利息计入成本,相对减少了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负有限责任的风险。
(三)充分利用会计政策
1.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的筹划。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摊销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的所得税成本就会降低。虽然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但是规定期限内可以选择最短的折旧年限或摊销年限,以达到延期纳税和少缴税的目的。如果允许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税务师应尽可能采用加速折旧,这样能使固定资产的投资尽早收回,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风险,同时可以实现延期纳税的目的。
2.增值税的筹划。增值税的筹划包括对进项税的筹划和对销项税的筹划。企业当期的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因此,在销项税额一定时,进项税额的大小和进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在支付购货款时应及时或提前取得进项税发票,以便使进项税额足额扣除。经常发生运输费用的企业应该通过正规的运输公司承运,并及时取得有关合法货运发票,以便能够按照规定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办理代垫运费的销货企业应当及时负责地按规定办理产品托运手续,以满足代垫运杂费的核算条件,即承运部门的发票必须是开具给购货方并要销货方转交给购货方的,以免从购货方取得的运输发票为价外费用并入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无谓增加企业的税负;二是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应努力扩大出口产品的销售额,因为该部分销售额可能实行零税率或“免、抵、退”等政策,这样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节省下来,增加企业的税后收益。
3.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筹划。税法允许存货的发出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计价。实际成本计价法可又分为先进先出法、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选用后进先出法有利于企业降低存货成本,提高销售成本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先进先出法有利于企业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在物价波动无规律的情况下,用平均法较为合适,可以平衡企业所得税负担,减轻企业统筹资金的难度。
4.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在额定限以内的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因此企业的工资和奖金应在各个月内平均发放,避免超过额定限额。
(四)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在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设立公司,可使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但如果准备在国外设立公司,一定要设在与我国已签订不重复征税的国家和地区。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征收中,国家规定了一些特殊区域及其所属的单位可减免税,如医院、学校、幼儿园、存放危险品的区域等,如果可能要提醒企业尽量利用这些优惠条件,以扩大免税范围。
2.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尽量选择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如高新技术产业,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税务部门才能认可,认证要尽可能早,因计算减免税的时间是要以税务部门批准日期为准。企业的产品有的可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有的则可以。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定要分别核算,以便能明辩哪些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哪些不能,否则税务机关只能按不享受税收优惠计算。
三、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市场的变化,生产经营可能要进行调整,此时同样涉及税务筹划问题,这就是事中的税务筹划。事中税务筹划主要是对于事前税务筹划没有想到的税务事宜或没有进行事前筹划的企业采取补救性措施以降低税负。在了解企业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筹划
1.八项减值准备的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八项减值准备,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并无具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减值准备的计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务年度结束之前进行调整。
2.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筹划。企业的所得税是以税务年度计算的,在弄清楚税法可以扣除的项目与财务上允许列支费用的关系后,尽量使允许列支的费用能够充分有效地列支。例如,很多税前扣除项目如各种财产损失须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扣除,所以企业在年末要检查有关扣除项目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以确保费用的有效列支。企业对坏账损失的处理及研发成本、借款费用等的处理方面都存在税法与财务会计上的差异,是否用足了政策都可以进行重新筹划。
3.会计计算方法的筹划。对于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与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产品混合计算成本和销售的,应尽快调整,明确区分,有的可以采取会计更正的办法进行补救。对于企业对外投资,如不需控股,则要考虑投资比例,因为投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般来说投资比例超过20%须用权益法,低于20%可用成本法。运用权益法投资账户要按期调整;而成本法则不用,因而可以延期纳税。
(二)补救性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技术开发的税收优惠。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包括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可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技术开发费若比上年增长幅度10%以上的部分只能抵扣该部分费用的50%,因此,企业要合理利用这一政策,第一年技术开发费的基数对日后技术开发费的抵扣有重大影响。另外,单台价值10万元以内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关键设备可一次性摊进成本,税务筹划时要引起注意。
2.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选择的投资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尽可能购买国产设备,因为这部分投资额的40%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现行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在固定资产更新时,应采用大修理的方式逐步进行,只有这样,采购的用科及修理费用进项税才可以合理地抵扣销项税。
(三)企业扩张时的税务筹划
企业为进一步壮大势力,拓展自己的经营范围,就需要组建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税务待遇上不一样,分公司和总公司在法律上属同一法人,企业所得税要合并计算缴纳;而子公司和总公司属不同法人,企业所得税要分别计算缴纳。因此,如果新建企业经营初期预计亏损,则以办分公司有利;否则,以办子公司有利。如果要与其他企业进行合并,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税务机关只能视同无税收优惠对待。
(四)年终的税务清算筹划
年终的税务清算筹划,也是很重要的,税务师通过检查,可以发现企业漏缴、少缴税或多交的情况,及时补交税款或与税务机关交涉多缴税的退税问题,避免企业支付过多的违规成本和税务损失成本。特别要注意的是个人投资者年终个人所得税的清缴。在年终分得利润后,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有偷漏税的嫌疑。理想的作法是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留在企业日后再分配,这样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税务师要对企业的应纳税一一进行复核,努力减少企业的损失。
四、事后的税务筹划
事后的税务筹划主要是总结一年来的纳税得失,根据已变化的企业情况,调整来年的税务战略,重新筹划新的一年的企业税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又是事前筹划。区别在于事后的税务筹划侧重点放在总结得失和关注企业新的税收情况的变化,事前的税务筹划侧重点放在对新企业的筹划上。事后的税务筹划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检索过去一年的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充分享受;(2)检索过去一年的应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是否足额扣除;(3)检索过去一年是否因违规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检讨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4)企业来年是否在经营项目上有新的变化,以及新的项目对税务的影响;(5)企业是否有收购、兼并、重组的打算,将对企业税务产生什么影响;(6)分析企业过去一年的税收结构,看看是否通过公司的分立重组可以降低企业总的税收。通过了解上述情况,对照税法总能发现一些节税的新的途径,然后再开始新的税务筹划,一般都能收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