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语用学强调提高语言学习者在真正的语言交流环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
我们现行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中也提到“发展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培养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初步运用英语交际的能力”。在1999年12月教育司领导制定的《关于我国初级阶段英语课程标准的初步设想》一文中提到的“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能力为目的”,“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语言知识和基本技能,建立初步的语感,获得基本的语言运用能力”。从这些方面不难看出,英语教改的方向是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注意素质教育的培养。这与语用学研究的目的是一致的。
III从语用学角度分析语言
从语用学角度看语言与从语言知识角度看语言是不一样的。我们传统的教学方式多数只注重了语言学习的基础层次,而对高层次的要求没给予足够的重视。语言学习的层次示意如下:
因高考的实际需要,不管是教师授课也好,还是学生学也好,一般只达到第三个层次,这表现在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差,像书面表达这一简单的小题目就使学生错误百出。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在教学中很多情况下只重视了语言的表层分析———语法分析而忽视了语言运用的环境、场所、对象等方面的语用分析。以下几方面内容的语法分析是难以做到的,是我们为顺应改革的方向和语言学习的目的而在教学中注意的一些内容。
1语言的话外音
语用学不只重视语法,它更侧重的是语言的运用信息,这是一般语法分析难以解释的。
何为语用信息?语用信息即运用语言时,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体现出什么信息来。举例说来,像“He went to town yesterday.”字面意思很明确,从语法角度分析很简单,这是一个简单句。但当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况下说出时,深层意思却不尽相同。因为:“He”可以是任何男人,像Tom,Jack等。“town”可以是任一的“town”。“yesterday”可以是过去的任何一天。这只是一个陈述信息的句子。于是,在下面几种情况下,这个句子的意思就不仅仅是“他昨天去镇上了。”当一位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时说这句话时,他可以为被告所在地及“yesterday”发生的某一涉入“He”的案子进行辩护。如果,案子发生在镇上,被告为嫌疑人,说话者是调查案子的人时可能就是警告了。所以说,只有当我们了解了语用的内涵,我们才能得到话外之音。
以上这个例子就是语言话外音的体现,这是语用分析体现出来的,教英语时不能不注意这些。似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总爱说一些带话外音的话。再举一例,在Dickens(狄更斯)的“A Tale of Two Cities”(《双城记》)中有这么一幕:Jerry(一个信差)给Mr Lorry送信,说Manette医生“Recalled to life”。途中遇上了他们几个,其中护邮车的Guard说“Keep where you are”,“if I should make a mistake,it could never be set right in your life time.”……这儿的make a mistake有什么含义呢?犯错误吗?因为当时劫匪不少,这Guard担心Jerry是一劫匪,所以这也是无法从语法分析中得出来的。这儿的含义是“shoot Jerry!”
以上举的两个例子都是从只重语法结构和单个词的意思和从语用学角度来看这些句子的不同。
2语法分析同语用学分析的不同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前者是研究抽象的语言体系,而后者则是研究语言体系的具体形态;前者是停留在句子层次上面,后者则体现在交流运用中;前者把句子当成是静态的,而后者则是把句子看作是动态的。前者只重视孤立地分析句子,而后者考虑到具体的应用环境;前者规定了很多的规则让说话者遵循,而后者则只提供一些有弹性的原则,甚至在强调某一方面时可以忽略或违反其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