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全世界都尊敬我们祖先的创造力,“四大发明”为人类带来了幸福,这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在还没有大力倡导创新的时代,我们就自力更生地把卫星送上了天,爆炸了“两弹”,从而使我们的尊严和安全有了可靠的保障。然而难以理解的是,虽然我们的高等教育在20世纪90年代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在90年代所取得的科学技术方面的重大成就却比80年代逊色。与此同时,海外的华人学者却非常活跃,在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有的甚至获得了诺贝尔奖。正如经济学家经常反思“海外的华人为什么能够在经济上取得成功”一样,我们不得不追问:为什么海外的华人能够在学术和科学研究领域获得成功?是大陆人不如海外的华人聪明,还是我们目前的教育存在严重问题而没有能够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或者是其他更为重要的因素在阻碍着中国人创新能力的发挥?
我们没有什么理由相信,一个能够发明火药和造纸术的民族,一个能够把卫星送上天的民族,一个自强不息、充满危机感的民族,是一个缺乏创新能力的民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发现许多人制假售假、腐败贪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能够创造性地钻法律的空子,虽然,在现有的社会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下,创新能力被用于人们确实认识到的并且为某些制度所强化的最能够获利的方面。尽管这些恰恰不是有益于社会经济、国际竞争和民族生存的科学技术发明、管理制度创新,但也没有理由就此认为中国人创新能力不足,我们现在所感叹的创新不足和创新能力的缺失,其实是创新能力“误用’’的问题。那么,有没有根据判断这种状况是由刻板的“应试教育”直接造成的呢?
我们一般承认,在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中,社会决定教育,教育不过是社会的一架高效的“复制机器”。一方面教育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都分,不论人们对它寄予多么美好的期望,它的价值观都是要与社会相一致的,它的运作自然遵循社会现存的起作用的规则,它的目的、内容、活动方式都是要满足社会再生产社会成员的需要,即通过教育来“复制”能够与现存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化的成员;另一方面,从事教育领域活动的人,是现实社会的成员,他们的观念和行为模式不可能超越现实的约束。因此,教育产品(学生)的特性是由社会现存的制度安排决定的,教育只是对社会所决定的学生特性方面起着或大或小的作用。我们与其说创新能力是教育的产品,不如说它是社会制度安排的产物;与其说创新能力不足是教育的问题,不如说它是制度安排导向“偏差”的结果。
这一点一再为世界教育发展的历史所证实。在封建社会,我们的祖先重视伦理纲常,以“信古”“好古”“述而不作”为准则,培养谦谦君子而非有创造性的人才;正是在市场经济推动下,美国教育才重视培养学生动手的实践能力和主动性;而日本在实现其追赶西方目标的过程中则强调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拼命工作的态度。
可见,创新和创新能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如果社会没有出现鼓励创新的气氛和环境,创新教育的主体缺乏激励,即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实施创新教育的动力,学生感觉不到科学技术是社会至关重要的领域,以及发挥创新能力的必要性,教育在创新能力培养上就难以有大的作为。当社会制度安排强调创新时,教育就会逐步朝这个方面转向,创新教育才可能真正成为教育系统的追求,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教育改革才会有所作为。因此,在我们讨论创新教育时,不可忽视创新的制度建设,否则,就可能本末倒置而南辕北辙,美好的愿望在旧制度安排的框架内只会落空。
当前,在中国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建立了专利制度,采取法律措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正在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特别是逐步制定鼓励创新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等,所有这些将为创新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动力。正是随着这种重视和鼓励创新的制度安排的建立和完善,如何发挥教育在创新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才能真正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