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荀悦基于儒学体系,以伦理规范和通变思想为方法论,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思想理论,把政治内涵规划为六个程式,而政治运作的过程正是这六个程式的落实过程。具体说来,可分为君臣关系、德刑关系、重民和明制思想等四个层面。从中不难探知法儒、道儒思想的融合,反映了东汉末年思想合流的倾向。
关键词:东汉 荀悦 政治思想
荀悦是东汉末年颍川名士,自小学综儒史,才华出众。长成后,因宦官用权,托病隐居,得以体察民生痛苦,并对政治进行了详尽的考察。曾任秘书监侍中,“侍讲禁中,旦夕谈论”[1],对汉献帝产生很大影响。为匡救时弊和给献帝以政策指导,他作《申鉴》5篇和《汉纪》30篇,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政治思想。其政治思想以儒家为主,许多概念和观点都沿袭了儒学,但受两汉思潮流变的影响,对其又有所改造,从而呈现出独特性。
一
政治思想是关于社会政治问题的理想、理论、方针、政策,是人们对社会政治问题进行的精微的理性思考和深刻的哲学透视,理论基础是思想者的哲学观念,理论框架也受其哲学思想的统摄和支配。因此,要了解荀悦的政治思想,首先要明了他的政治哲学。荀悦的政治哲学思想体系从观念形态到现实的政治实践存在着四个层面,即“天”、“性”、“道”、“人”。这是荀悦思想演绎的基本脉络,是其哲学思想从观念形态落实到现实人间的思维过程。“天”是世界的本源和主宰;而“天”对人的映射形成“性”,人之“性”是“天”赋予的,是“天”对“人”的规定性;“道”则是“天”的意志在现实生活中的衍化和复活,集中体现在人活动中。这样,“人”及“人事”便作为其哲学理念衍化程式的最后一环和终极目标而受到极力关注。[2]
无论是“天”、“性”还是“道”,作为纯哲学理论的范畴,只是隐存于政治思想里的一种支配力量。在荀悦设置的理论框架中,哲学理论在政治思想中的实现、实施,必处于两种境态中,即行为的伦理规范和具有通变思想。这就是说,一切政治行为都是在这两条原则所构成的环境中完成的。荀悦每一项政治主张的提出都是这两条原则整合的结果。因此,伦理规范和通变思想是荀悦政治理论之思想方法的起点,是其哲学方法论。他们贯穿于一切政治行为中,是哲学理论走向现实政治的桥梁和纽带。
“仁”、“义”、“礼”、“信”、“智”等儒家伦理哲学范畴本来就已被荀悦承袭,而由“性”所派生的“贞”、“达”、“志”、“诚心”、“正志”等更不必说。“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3],作为政治思想总指导的“道”,其根本也是“仁义”。因此,政治不能不流于伦理化,对人对事的伦理道德要求就成为政治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帝王,“要道之本,正己而已矣”,“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4]所谓“德、能、功、罪、行、言、事”都得遵循这一道理;对于臣,要求“必竭其诚,明其道,尽其义”;对于民,则“匹夫匹妇处畎亩之中,必礼乐存焉尔”,[5]把伦理规范提高到巩固统治的高度,要求全社会普遍接受这种价值模式。
由于古今社会出现很大的不同,因此,就不能墨守成规,荀悦认为“鉴前之弊,变而通之”[6],提出了通变思想。他说:“古今异制,损益随时。”[7]应该根据现实条件的不断变化对政策进行调适。“夫立策决胜之术,其要有三:一曰形,二曰势,三曰情。形者,言其大体得失之数也;势者,言其临时之宜也,进退之机也;情者,言其心志可否之意也”[8],从而规划出事物的三种形态,说明其时时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这就为“通变”思想找到了现实依据。因此,“权不可预设,变不可先图,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设策之机也”[8],认为“变”同样是政治实施的关键原则。“圣人之道,必则天地,制之以五行,以通其变”,同伦理规范一样,通变思想是政治实施的手段和形式,“通于天人之理,达于变化之数,故能达于道”。[9]在这里,“通”、“变”是条件,最终目的仍然“达于道”,实现其政治理想。于是,通变思想也就渗透进各个具体的政治实施过程,始终贯穿于政治行为之中,起着指导作用。
在如何处理政治的实施上,荀悦把整个政治内涵规划成六个程式:“一曰承天,二曰正身,三曰任贤,四曰恤民,五曰明制,六曰立业,是谓政体也”[3]。认为处理好这六方面的内容,就掌握了为政的“纲”,因此,这六个程式就构成荀悦政治思想总的理论架构。
为了具体落实这六个程式,总体的政治实施上,他认为:“致治之术,先屏四患,崇五政”,所谓“四患”,即:伪、私、放、奢。这四患对政治统治的危害相当大,其负面效应影响到六个政治实施程式的各个方面,“四患不除,则政未有行矣”。[3]这些应该是在政治实施前首先破除的。与此相应,为了维持政治生活的正常运转,必须“崇五政”,即养生、正俗、章化、秉威、统法。这是政治实施的中心任务和达于治世的根本途径。“屏四患,崇五政”并不与“道”相违背,而是统属于“道”,是“道”支配下产生的为政的原则和手段,目的是更好地实现“道”。因此,“屏四患,崇五政”与“以立道经”而规定的“六则”(中、和、正、公、诚、通)相辅相成,是实现政治理想必须遵循的政治实施模式。
政治的实施是直接作用于社会,必然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必须时常关注社会对行政举措的反映,以便正确认识和修正正在实行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荀悦提出“察九风以定纲常”[3]。“九风”即:治、衰、弱、乖、乱、荒、危、亡,都是对社会总体状况的描述,是政治实施的结果,反映为政的清明与昏暗。荀悦提出不仅要“鉴乎前,鉴乎人,鉴乎镜”,更要“鉴乎今”,[5]要求充分认识社会现实状况。因此,“察九风”是完善行政措施的保证。这个思想的提出,就为荀悦政治思想体系建立起一个反馈机制,使一个王朝始终处于旺盛的活力中。政治的目的是要求达到预期的结果,如果与初衷不相一致,就要审视政治实施的过程。他本人对政治实施过程的解说不厌其烦,其本意是试图通过对实施过程的规范,实现其预设的政治目的,即中兴汉室。
荀悦的政治思想固然很丰富,存在许多层面,但他的政治主张几乎都可以从这里找到依据。他认为,如果能按照他规划的途径执行,则“不肃而成,不严而治,垂拱揖逊,而海内平矣”[5],勾画出一幅完美诱人的治世图景。
二
政治理想的实现关键在于政治理论的实施。荀悦将政治实施的具体过程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详细的解说,从而使他的政治思想体系更加充实、系统,更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他主要围绕“君臣关系”、“重民”、“德刑关系”和“明制”四个方面展开了论述。
荀悦认为“君”、“臣”及其关系是政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方面,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分析。他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六主”、“六臣”的说法,即王主、治主、存主、衰主、危主、亡主和王臣、良臣、直臣、具臣、嬖臣、佞臣,从而为帝王提出一个参照系,以起警示作用。他认为“夫为善之至,易莫易于人主;立业之至,难莫难于人主。至福之所隆,莫大于人主;至祸之所加,莫深于人主”[10],帝王既然处于这样高的一个地位,就必须为政局和社会的安定承担很大的责任。因此,他对帝王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人主之患常立于两难之间,在上国家不治,难也;治国则必勤身苦思,矫情以从道,难也”[5]。前者是昏君,后者才是明主,只有明主才能使国家臻于治世,但垂拱而治似乎很难,“在上者”应该“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获华名,不兴伪事,言必有用,术必有典,名必有实,事必有功”[11],首先要有一种务实的精神,每一项举措都必须以有利于统治为目的,而且帝王要“抑情绝欲”,常常“厉志”,[5]“守圣典”,“作民则”,[6]勤于政事,这样做的目标是“达道于天下,达惠于民,达德于身”[3],这是所谓“治世之君”所具备的。如果帝王能“总统纲纪,崇业王业”,那么“施之当时则为道德,垂之后世则为典经”。[12]这样,祖宗?σ捣堑尾豢善?并且延之千古。
“臣”作为帝王与民众的中介,是皇帝制定政令的助手和政令的执行者,是政治实施的中间环节。同“君”一样,荀悦认为“大臣之患,常立于二罪之间,在职而不尽忠直之道,罪也;尽忠直之道焉,则必矫上拂下,罪也”。前者是庸臣,后者才是忠臣,虽“矫上拂下”,但那是为了“道”,从这个意义上讲,“道”高于“君”。他讲:“臣必竭其诚,明其道,尽其义”,而且要有敢于坚持己见的魄力来维护“道”。因此,忠臣是那些“违上顺道”的人;“违道顺上”则是“谀臣”,帝王在现实政治中“必察乎违顺”,以保持清醒的头脑而不致于以己废道。“臣罪有三:一曰导非,二曰阿失,三曰尸宠”,这三者都会使朝政混乱,影响政治清明。因此他主张“导臣诛,阿臣刑,尸臣绌”,他又对臣谆谆教诲:“进忠有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最下”,[5]无非是要求臣要积极主动于朝政,要有政治远见,而且对帝王必须忠。他坚决反对嬖臣,认为他们“不安于道,智不同物”,“唯欲是从,唯利是务”,如果信任他们,“其为害深矣,其伤德甚矣”。在选择大臣的问题上,要求帝王“唯大臣是用,唯正直是用”[13],臣处理政事要做到“平、直、真、实”,这些在他看来是“正之主”,是对政事处理的态度和原则。而“佞臣之惑君主也,甚矣”,帝王要“远而绝之,隔塞其源,戒之极也”。[4]经过对臣的一系列劝教,使其达于“三顺”,“心顺、职顺、道顺”。荀悦认为这是“治世之臣”所应具备的。
在君主专制条件下,“君”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关键的。君臣之间关系的发生,除了臣协助帝王制订行政政策,最主要的是意见的交流,即进谏和纳谏。荀悦认为“进谏难”是“以受之难故也”,“若受谏不难,则进谏斯易矣”,[11]君臣之间意见交流的障碍在君一方。因此,帝王不应该独专,应当向臣让步,即“屈”。但这也并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在上者以义伸,以义屈”[5],原则是君臣所固守的“义”。进谏体现臣的素质,为了能“任贤能”,荀悦提出“恤十难”,即“不知、不进、不任、不终、以小怨弃大德、以小过绌大功、以小失掩大美、以奸讦伤忠正、以邪说乱正度、以谗嫉废贤能”,这十方面是吏治应该坚决避免的,否则,“十难不除,则贤臣不用,用臣不贤,则国非其国也”[3]。所以要“恤十难”,把这一问题提高到国家的高度,可见荀悦对此的重视。如果“以难言之臣于难闻之主”,君臣两方都不注重“谏”对政治的影响及其在君臣关系中的地位,臣非贤臣,君乃昏君,那么社会实际情况就不能被皇帝察知,即“情弊”,情弊则政治昏暗,将会危害统治的稳定。因此,君必须为臣创建进谏和展现政治才华的机会。他对“以天之高而不敢举首,以地之厚不敢投足”[12]的现象非常痛恨,认为这是忠贤之臣不见于朝的原因,从而为?钩及殉殖圃炝嘶?他感叹“夫知贤之难,用人不易,忠臣自古之难也”[7],指出这是为君者的重大失误,必须有所警惕。总之,“明王慎所用”,因为“存亡成败之机在于是矣”。[10]但是,荀悦同时又强调君臣意见交流的主导在君而不在臣,臣只提供建议,而是否执行则完全在君,要求臣“不已,则奉身以退,臣道也”[14],从而保证君权的权威不受侵犯。
君臣为了能达成和谐的关系,必须重视伦理的规范,除了双方固守的“义”,还提倡“君戒专欲,臣戒专利”,把精力集中于“道”,共同搞好政权的稳固。“天子内守在身”,“明王慎内守,除内寇,而重内宝”,[5]认为帝王应该有内在的道德要求,而人臣被要求“乐天知命,审物明辩,定心致公”[11],籍以维系巩固君臣关系的和谐和团结。荀悦认为伦理道德在人身上的体现并不是困难的事,“其要不远,在乎所存”[10],关键还是行动,只要主动产生一种道德要求,就能达到目的。
三
在荀悦的政治思想中,其“重民”思想是重要组成部分。荀悦长期生活在民间,了解民众疾苦,他本身也是“少孤贫”。而且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更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发扬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并向前更进了一步,把民众作为政治的根本,提出“民作基”,“圣王之有天下,非所以自为,所以为民也,不得专其权利”。因此,要求把“恤民”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恤民惟勤”,并把“养生”作为五政之一,力求“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不虚用,力不妄加,以同民事”,[3]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民安于现状,以固国本,进而维持政权的长治久安。因为“民存社稷存”要求帝王“重民轻身”,即使是“爱民如子,如身”,都非“仁之至”。[5]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先丰民财,以定其志”[3]。首先应该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要求,把经济生活的状况作为道德状况的基础。“不加力于无用,不殚财于无益”[15],提倡节俭,爱惜民力,使他们有充裕的劳作时间从事生产,“教之种植,蓄养以时,用之有节”,并且,“因其士富,任其智力,安其居,乐其业”,重新摹画出一幅天下晏然、大治于世的田园风光。但这只是他的一种社会理想而已,是荀悦目睹东汉豪强之盛,以及民生痛苦后而萌生的政治空想。尽管如此,为了实现其理想,他提出抑制豪强,反对兼并的主张,强烈谴责了西汉“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的社会现实,认为最合理的方式是“以口数占田,为立科限,民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民弱,以防兼并”[7]。而且主张“不与民争利”,如果有之,则要求“绳之以政法”,坚决杜绝这样的现象;认为对人民的赋役的征发“下足以代耕,上足以克祀”[6],并规定了利益分配的“度”,“必也正贪禄,省闲冗,与时消息,昭惠恤下,损益以度可也”,[16]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安民。为此,他大力抨击西汉“在位贪于财产,规夺害民之利;殖货无厌,夺民之利不以为耻”的状况,指出掌握规定的“度”是为了达到“民主两利,上下俱便”的目标。[6]他认为这是巩固政权的最佳途径。荀悦这种主张,只不过是一种统治方法罢了,终极目的还是“治民”,但是这种“富民足君”的思想客观上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生产的发展。而这样的统治方法仍旧有它的思想根源。荀悦认为“善治民者,治其性也”,只要依顺人民首先要满足物质要求这个“性”,就能达到治世。他说:“民由水也,水可使不滥,不可使无流”,并以小孩赶鸡入笼为比喻,“不驱之驱,驱之至也,志安则循路入门”。从此可以看到道家在荀悦思想上合流的痕迹,不过这只是手段上的变异,在终极目标上又返回儒家。即然“民由水”,他进而认为“以智能治国者,?鲆?以道德治国者,舟也”,“泅者,劳而危;乘舟,逸而安”,因此,他主张道德治国,“慎庶狱,以昭人情;稽五教,以绥民中”,削减对人民的压迫剥削,“上以功惠绥民,下以财力奉上”,[3]号召君民一体,“天子达于庶人,好恶哀乐,其修一也”,即“下有忧民,则上不尽乐”,[11]要求达到所谓“大道”,尽量使君民形成一股聚合力,互相依托,以巩固政权。
四
荀悦认为政治实施的贯彻方式无非是“德”和“刑”。“凡政之大经,法教而已”[3],“德”的实现是通过“教”;“刑”的实现是通过“法”。“性虽善,待教而成;性虽恶,待教而消”[11]。德刑实施的手段是教、法。在德与刑的关系上,荀悦主张“德刑并用”,“义法并立”,他认为“德刑并行,天地之常道也”,无论在治世还是在乱世,两者都不能不被执行,否则,只能使治世变成乱世,而乱世更乱。但在具体实施上,是德先,还是刑先,并没有固定的程式和标准,这一点与原始儒家的始终讲求先德后刑有所不同。荀悦认为是先德还是先刑,应该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或先教化,或先刑法,所遇然也”,“拨乱抑强则先刑法,扶弱绥新则先教化,安平之世则刑教并用”,这是其通变思想在德刑关系上的反映,并且显示出儒法合流的迹象。同时他主张,在德行实施上要循序渐进,与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演化相适应。“教初必简,刑初必略,则其渐也”,这样,使其逐渐地影响人民,并为人民所接受,从而保证政权的稳固。如果德、刑有所偏废,二者不能协同,不能维持在一个平衡的“度”上,即出现所谓“虐教”、“峻刑”的局面,那么后果是严重的。“虐教伤化,峻刑害民”,实行“虐教”、“峻刑”的政策实际上就是“陷民以恶,陷民于罪”,?际恰昂γ瘛钡木俅?无疑是自堕长城,是一种政治自杀的行为。他认为历来之所以有先德还是先刑的德刑之辩,是因为各持其端者“未究治体之终始,圣人之大德也”[9],指出他们没有注重对社会现实的考察和理解“圣人”思想的真意。他这种思想方法是进步的和值得肯定的。荀悦的德刑观实际上是给统治者开出了一剂济世治民、巩固统治的良方。
虽然荀悦讲求伦理观念对人的规范,但他同时也主张“明制”。“制”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和已形成的政治传统。他认为“先王之政,以制为本”,提出要有一个整肃的统治秩序,“上有帝制则政不颇;下有帝制,则民不二”,[17]把维持一个“制”看成是政治安定的保证。有了“制”,就是建立了一个有序的社会统治秩序的框架,使不同层次的人处于不同的位置,享受不同的权利,使其安于其位,“位必称德,禄必称爵”[6],不相变乱,于是天下太平,籍以此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荀悦进而指出,要达到尧舜那样的治世,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得象尧舜本人那样,而是“服尧之制,行尧之道”,去践行他们那个时代的“制”和“道”。尧舜也只是因为践行了这种“制”和“道”才成为尧舜,否则不过常人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认为人人皆可为尧舜。同样,“行桀纣之事,是桀纣也”,人人也可为桀纣。“制”、“道”“常并存于世,唯人所用而已”,[5]希望帝王行尧舜之制。同时,他对不从“制”提出警告,“一物不称,则乱之本也”[6],认为每一件事物如果不符合统治秩序的观念要求,都会导致天下大乱,因此乱“制”是政治混乱的本源,“夫矫制之事,先王之所慎也”[9],要求帝王谨慎行事,针对西汉的情况,他对汉武帝封公孙弘为侯提出批评,指出不依据功绩而是依据地位封侯,不合于制度,他认为诸侯王只是“有分土而无分民,王者其一统,以御其政”[6]而已,这才是符合“制”的要求的。如果越制,容易出现“名设于外,实应于内;事制于始,志成于终”的情况,就会发生变乱,威胁皇权,因此要求皇帝谨慎从事。他甚至认为刘邦“白马之誓”也是违制,是错误的。“是教下犯上,而兴兵乱之阶也”,他说:“若后人不修是盟,约不行也”,[18]因此,他主张提高君权以统镇诸侯,要靠“明制”来完成,并引用《尚书》:“法惟上行,不惟下行”之训来进一步说明“明制”目的,就是要保证权威,“圣王之制,务在纲纪,明其道义而已”。[17]他讲“道义”,说明“明制”本身也存在一种“伦理内核”,然而,“权其轻重,而为之制,宜焉”,[9]也是受其通变思想支配;认为“制”是“期于应变,济时也”,[4]则反映出其政治思想的灵活性。但无论如何变通,都不能损害君权,不能中断汉统的延续,“古今异制,损益随时,然纪纲大略,其致一也”,[7]可谓万变不离其宗。由此可以体会到荀悦为挽救东汉王朝真是不遗余力、用心良苦。
荀悦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政治思想体系,目的是挽救一个分崩离析了的、不可救药的东汉王朝。这是不合时宜的,反映了其迂腐、落后的一面。然而其政治思想作为东汉末年社会思潮的一部分,显示了那个时代思想多元化发展和各家学术合流的趋势,为我们全方位地认识东汉社会提供了思想素材,同时也为探讨古代政治思想史准备了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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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荀悦.汉纪(卷9)[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