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务部门征管不力,造成税收大量流失税收流失与税收征管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彼此在相互抗争中达到均衡。当前税务部门征管不力,导致税收大量流失。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征管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二是部分税务机关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免税。如2002年至2003年9月,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第六分局在上海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的情况下,批准该公司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少征税款13333万元。三是稽查查补税款不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如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2002年对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全部未征收滞纳金,据对该局2002年至2003年9月对稽查案件中涉税金额前21名
企业统计,应征未征滞纳金达1549.86万元。四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多环节审批、多头管理,地方政府干预税务部门执法,导致部分纳税人钻“空子”,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四)企业
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导致税收严重流失一是企业违规核算,少计收入多列成本,少申报和缴纳税款。如2002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油分公司,采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手法,少计增值税、所得税款共计1471.52万元;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截至2003年9月未及时结转已完工项目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4500.97万元。二是有的企业与税务部门、地方政府相互勾结,利用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联合出台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少缴税款。(五)
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大量流失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
计算机
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迅猛
发展,网上贸易逐渐成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新模式。由于网上贸易的商品交易方式、劳务提供方式、支付方式等都与传统的差异很大,如何对其征税,已成为一个棘手的
问题。一是征管失控,税收流失严重。网上贸易
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搬迁到互联网上进行交易,而税务机关又来不及
研究相应的征税政策,更没有系统的
法律规定来约束企业的网上交易,出现了税收征管的真空和缺位,致使税款流失。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保守估计,2004年网上交易就造成我国税收流失近100亿元。二是稽查难度加大,助长了偷逃税。网上贸易是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账簿、发票均可在
计算机中以
电子形式填制,而电子凭证易修改,且不留痕迹,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制凭据,企业如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一般不易察觉其贸易运作情况,从而助长了偷逃骗税活动。(六)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以费挤税现象严重在局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权代法、轻税重费、藏富于民、越权减免等现象,造成税收流失。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越权制定减免税政策,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程序,使税务机关执法不到位,税款大量流失;二是行政干预税收收入,不切实际地下达税收任务,迫使税务机关收过头税、预征税款,强压企业贷款纳税,竭泽而渔,寅吃卯粮。如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地税局2002年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市政府必须完成所得税任务的要求,多征德阳市蓝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1459万元,是企业应缴税款的7.63倍。三是费多税少,以费挤税。既有政府行为不规范,实行“税费一站式征收”,化税为费,截留税款,也有职能部门巧设名目,侵蚀税基,导致“费挤税”现象及纳税人“先费后税”等扭曲行为,加重了生产经营者的
经济负担,造成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税款流失到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纳税单位甚至个人的口袋中。(七)缺乏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工作却没有相应的跟上。为了追逐利润而践踏
法律,有损社会主义公德的现象大量出现,人们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意识十分淡薄。根据有关部门在我国北京等九个大中城市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有半数以上的人没有纳税经历,纳过税的人数仅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8.7%,领取工资或取得收入时,想到纳税的仅占被调查者的12.6%,从没有想到纳税的则占36.8%,有50.6%的人则是在收入超过纳税界限时才会想过。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法知识了解甚少,缺乏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从而导致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