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分配注重结果公平,这就必然要求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为此国家必须规范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当然,国家在再分配中应注意将政策性扶贫转化为开发性扶贫,增强扶贫的长效性,提高缩小收入差距的实效性。
五、正确对待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任何收入分配公平都是一种相对的公平,不可能是一种绝对的公平。要实行一种绝对的公平,那就必然要抹杀劳动者之间、行业部门之间的事实差异,不问效率高低,不分贡献大小一律实行无差别的平均分配,即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平均主义最大的弊端在于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收入分配的公平,最终导致共同贫穷。正如邓小平所说“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当然,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是一种低层次水平上的平均,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显然不能停留在一种低层次的平均水平上。因此,以效率促发展,提高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是必然之举。
“相对公平”就是收入分配的水平保持着一个合理的差距,并非一味地追求平均。这样既可以兼顾效率,又可以照顾公平。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一方面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真正做到“鞭打慢牛,鼓励和保护先进”,从而提高社会生产率,推动生产力水平的进步;另一方面又可以照顾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给予其基本的生活保障,消除人们在利益上的心理对抗。
当然,收入存在着合理差距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其必然性在于:其一,劳动者每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的质量与数量是不同的,且其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的效能也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劳动者个人收入差距的存在;其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国各区域的资源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一致,经济差异较大,根据事物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必定要有先有后地发展,必然会出现先富和后富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存在;其三从行业发展上看,由于国家的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必然要优先发展,否则会造成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现象,这就产生了行业的优先发展问题,造成了行业收入差距的存在。其四从社会主义的本质来看,社会主义的目的和归宿是实现共同富裕,但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富裕、同等富裕,富裕的水平必然不一样,所以收入差距必然存在。
收入分配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但收入差距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这个限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此限度能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贫富差距不能超过国民的物质承受力;另一方面,社会财富的分配不能同大多数人的价值观相背,即贫富差距不能超过国民的心理承受力。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就是合理限度的体现。一句话,合理的收入分配及其所带来的贫富差距既要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否则将会破坏社会稳定,又要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否则将妨碍社会发展。
尽管拉开收入合理差距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分配方式,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突破合理的度,就必然走向两极分化。这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据基尼系数的计算,我国城镇居民贫富差距“1978年为0.16”,“1995年为0.31,即使考虑集体福利差距在内也仅为0.36左右”。由此可见我国现在的情况仅是贫富差别而非两极分化,其本质是在居民总体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基础上产生的先富和后富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贫富差别的基尼系数上升很快,即将达到0.4的最高值,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差距问题,而不应当采取回避的态度。对收入差距问题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一味地持“差距有害论”,也不能一味地持“差距有益论”,这是两种走向不同极端的论调。“差距有害论”要求尽快地消灭差距,其实质就是倡导平均主义。“差距有益论”强调差距越大越好,差距越大动力越大,其必然走向两极分化,最终背离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一种“合理差距论”的公平观,承认差距存在的客观事实,保持一定的合理差距是有利的。
诚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的原则,但目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必须注重公平、讲究公平,在收入分配中寻找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毕竟效率是市场的事,只要有了市场机制,有了竞争,效率自能解决(政府配置的资源例外)。而公平则是政府的事,它是对贫富利益矛盾的协调,也是社会安定、国家安全的需要,故政府必须讲究公平。政府对贫与富应站在道义立场上,正如奥肯所说: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童星.国情省情[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2001.
[5]秦宣。邓小平理论研究综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