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一定的
经济条件下,出售与转让应收帐款的一种买卖场所。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债权人将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按市场交易规则,作价转让给有能力收回帐款的
经济组织和个人,由其收回帐款。帐款转让人将债权出售给受让人后,其回收应收帐款的责权,全部由受让人承担。债务方还款时,直接将帐款还给受让方。它反映的是应收帐款转让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转让与受让的标的物是信用债权。销货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出商品和提供劳务后向购买方索取的应收帐款,是建立在对购买方的商业信誉的基础上的,从本质上说,应收帐款是一种信用债权。在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上将其转让出去,实际上是转让信用债权;2. 转让方、受让方与债务方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将应收帐款转让出去后,即失去该应收帐款的所有权,转让的实质是卖。受让方付出一定价格后,接受了应收帐款的索债权,也承担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风险,这一点与应收票据贴现不同。债务方欠债的多少,并不因债权人的变更而改变,只要有偿还能力,债务方必须如期归还。由此,三方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3. 转让价格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且通常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确定。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才有可能到市场上转让,其间含有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转让价格必须低于应收帐款帐面值,否则无人受让。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之间的差额多大,依据转让方与若干个受让方之间的供求关系、风险大小、资金松紧情况,通过市场竞价决定。转让价格与应收帐款帐面值之差,是受让方的劳务收入和风险收入;4. 转让应收帐款的最终承受者,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受让方。应收帐款转让后,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已经丧失,债务方可能在受让方的催款和某些经济措施下,按原帐面值还款或分次还款,也可能确实无偿债能力,永远无法还款。因而,应收帐款转让市场的转让结果,可能是受让方如数收回帐款,取得转让收益,也可能是受让方损失受让应收帐款的价款,成为坏帐损失的承担者;5. 应收帐款转让可以是多次的。即可以将受让的应收帐款在市场上再转让,不限定转让次数;6. 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可以有固定地点,也可以没有固定地点。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在政府指定的地方,采用公开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交易。非固定地点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通过协议方式,将应收帐款所有权转让出去,并不在特定地点进行转让交易,这种应收帐款转让市场在民间早已存在(本文讨论的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主要是指有固定地点的市场)。
(二)
应收帐款的及时回收,是社会资本流通顺畅与否的重要环节。在单个
企业资本的循环公式中,G-W—P—W’-G’是一个不可断裂的过程,应收帐款回收位于W’-G’这一最敏感、最关键的跳跃阶段,这一跳跃如不能顺利实现,即G’不能顺利回归企业,将迫使企业再生产萎缩乃至停止。单个企业的资本循环受阻,有可能引起一连串的企业资本循环不畅,最终
影响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和周转。在社会总资本流通公式中,G-W与W’-G’的转化过程是若干个购进企业与若干个销售企业的买卖过程,其中的相当部分采用赊购赊销方式进行。这一过程不仅与购销企业相连,而且与社会生产各部门密切相关,其时间的长短直接
影响到社会总资本流通量的大小、速度的快慢。尽力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可以采用很多方式,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作为加快社会资本流通的一种有效形式,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并加快应收帐款回归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客观基础。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比任何时候都发达,赊购赊销已成为商品交易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结算现象。如何将应收帐款及时回收,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
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应收帐款未收回之前、企业急需资金之际,用转让应收帐款的方式融资就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择。一些企业为了防止应收帐款到期不能回收,存在提前转让应收帐款、回避回收帐款风险的意愿。与多个供销单位有“连环套”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亦愿意采用转让应收帐款方式互抵债务。对债务方资信比较了解的一些经济组织,愿意受让应收帐款债权,取得盈利。应收帐款转让市场适应这些需要萌芽、生长和壮大,弥补了资本市场的不足,促进了信用关系的
发展,这是应收帐款转让市场产生的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