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为我们绘就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区五届五次全会对我区今后的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可谓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如何在新形势下当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农村工作的全局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代表大会,其意义十分深远。通过这次大会,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全面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科学总结了13年来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阐明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地建设起了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实现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治路线,并夺取这一革命的胜利。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系列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比较完整的理论,形成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路子,初步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大党的条件下,建立什么样的执政党以及如何建设党的重大问题,大大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建党思想,把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党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如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产生了认识上的飞跃,标志着“三个代表”从此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伟大纲领。近年来,我区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推进全区党建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党组织559个,其中:党(工)委21个、党总支59个、党支部479个,党员总数达到10526人,各级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的要求。这是着眼于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整体要求提出来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干部,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去年的村支部换届,全区共选出党(总)支部书记182人,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7人,35—45岁的83人,45岁以上的9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人,高中的67人,初中以下的99人;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共选出村委会主任 名,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 人,35—45岁的 人,45岁以上的 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 人,高中的 人,初中以下的 人;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的 人。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曾庆红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规模地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适应建立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要扩大培训覆盖面,做到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为此,我们将不断地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全区农村干部都能够有能力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大精神,牢牢把握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站在更高的起点上重新认识和审视各自的优势和面临的机遇,以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把我区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二、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发展要求,正确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关系
当前,农村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各方面的关系错综复杂,各方面的矛盾相互交织,作为一个村主要领导,如果处理不好这些关系和矛盾,就难以很好地开展工作,就目前形势下,我认为主要是要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是村级各种组织之间最重要的关系。其实质是党的领导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这个关系,村务工作就很难协调,村领导班子就很难形成凝聚力,并且会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就必须做好如下三点:
1、澄清模糊认识,明确“两委”关系。对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许多同志一直认识模糊。有的同志认为,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对任何事情拥有决定权,只要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支部就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向村党支部闹“独立”,抵制村党支部的领导;有的同志认为,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也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不论大小,事无巨细,都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以上这些观点和认识都失偏颇,我们必须予以克服和纠正。其实党章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同其它村级组织相比较,党支部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只有村党支部才能把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统领起来,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这是其它组织所不能替代的。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是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两委”职责。2001年,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干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试行意见》和《关于印发农村规范化制度》两个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以协调处理农村“两委”关系为核心,提出了以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在《意见》中明确规定: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在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建议,审议村委会及其它村级组织提交的重要事项和村集体较大支出请示等,然后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交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或其它村级组织进行实施,并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级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监督和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的具体落实;决定本村重要人事安排,制定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领导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收入和支出进行审查和监督,领导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支持、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和支持青年团、妇代会、民兵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两委”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意见》同时对村委会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村党支部制定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要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听取指导意见;村集体企业的经营形式、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和管理、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要报请村党支部研究讨论形成决策建议,根据决策建议,依法按照民主程序召集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然后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经村党支部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提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会后将决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民的监督;严格按照村党支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以及村级财务的收入和支出,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和审核,较大支出要报请村党支部审议批准。以上规定,不仅对“两委”职责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界定,更就一些主要工作作出了程序性地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之所以搞得这么细致,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来规范行为。因为,只有制度才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希望大家能够很好地执行,这是能否正确地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
3、加强团结协作,唱好“将相和”。能否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关键还要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能否做到团结一致,协调配合,村委会实行民主选举后,在一些村往往容易出现支部、村委“两张皮”现象,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工作难以协调,发展受到影响,甚至相互争得剑拔弩张,各执一词,告状上访,相互拆台,最终是两败俱伤。争来争去,争谁说了算,其核心是权力之争。毛泽东同志曾说:“一切革命斗争都是为了夺取政权,革命的阶级是这样,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这样的结论在夺取政权,甚至巩固政权阶段没有错,而到和平建设时期,全党、全国都在践行“三个代表”的今天,再搞“唯权必夺”就不对了。我们各级干部都应该把官职当公仆,把权力当责任,把领导当服务,不应争谁说了算,而应争谁干得好,应争应比谁能带领老百姓致富,尽快全面实现小康,谁能为党和人民带来最大利益,这是最根本的标准和尺度。我们经常说“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支部,群众看干部”,老百姓用最朴实的语言揭示出了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哲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安定团结的村子,上头必有一个团结合作的班子,反过来,越是相互拆台,内争不断的班子,村里的矛盾就越突出,问题就越多,摊子就越烂。原临猗县孙吉镇蔡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张小民,一个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楷模,曾经说:“支书是扯旗指路,我这个村委主任必须拉马吹号,拼命干”。我认为这话说到了点子上,作为村委主任就是要能够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不越权,不揽权,不武断,又要很好地尽到自己的职责,既要服从党支部的领导,又要大胆负责,敢于开拓。另一方面,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很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摒弃“家长制”、“一言堂”的做法,要注重集体领导,善于搞好协调,不要代替村委主任直接干预行政范畴的事务,而去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