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一个有生的组织,它必须生存、成长,并且适应顾客的需求和市场的改变。因此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必须保持高度的敏感和弹性。
这个道理来自于大自然的启示。每一种动物都有其特定的体形,特定的活动方式,动物之间的差别,最明显的也就是大小的不同,如果动物的体积发生改变的话,它的形状也一定会随之改变。
一般而言,高等动物要比低等动物要大,其构造也要更复杂一些,不过高等动物并不是因为腑脏复杂而比低等动物大,而是因为它的体积比较大,所以腑脏不能不复杂。甚至植物也是一样,最简单的植物,像生长在死水或树皮上的绿藻,只是简单的球形细胞,而高等植物就要利用长出叶子和树根的方法来增加它的表面。
首创“克隆”概念的英国著名生物学家霍尔丹指出,人类的组织结构遵循的是同样的原理,并且依次可以解释为何古希腊民主只能诞生于城邦国家,以及为何英国人发明的代议制政府只是在美国才得到第一个实施。霍尔丹的说法确有道理,即便我们走入中国禅宗发展的历史,依然能够发现它的应用所在。
话说六祖之后,禅宗的发展一天天壮大,开始拥有越来越多的徒侣,因此,在领导僧务上,在独特的参学法事上,即要求产生新的制度与之相适应,这是实际形势发展的需要。所谓的“马祖建从林,百丈立清规”,指的就是这类事情,实际求实地讲,这也实为佛教大事,功绩不可磨灭。
五祖弘忍开东山法门,虽有专门禅宗道场的意味,但仍遵律制,到了马祖时期,宗风大畅,禅刹兴建,百丈则更进一步,于是他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新规制,将慧能“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主张制度化,立下了著名的“百丈清规”:
(一)、不论高下,尽入僧堂;集中参学,人住一处;堂中设长连床,睡卧坐禅在此。
(二)、住持称长老,独住一室,称为方丈。
(三)、不立佛殿,惟树法堂。长老上堂说法,或与参学人激扬法要,均于此行之。
(四)、行普请法,上下均力,规定集体劳动,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
此外,百丈还制定了丛林要则二十条,这些规章制度既简单明了又符合实际情况,适应了禅宗新形势的需要,为禅宗的健康生存提供了制度性支持,再加上他伟大禅行的感召,当时的丛林皆尊此制。
一个经济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内含众多变量的小经济体,它的管理需要具有与其规模相对应的适应性。从管理学的角度看,7个人在单位上就构成一个小组,是个人直接领导的最佳人数;若超过50人,就必须有一套管理机制。要全靠一个人来管,50个人就会乱套。如果超过500人,情况又会发生变化。如此说来,“百丈立清规”是典型的管理学行为。
就企业而言,在自由发挥的创业期,创业者为数不多的同事一起承担所有的事务,这时最佳的组织结构就是没有结构,组织机构只会使新公司窒息或者未老先衰。企业一旦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它就需要有经过精心制定的规则才能蓬勃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的日趋扩展,它还需要有多样化的管理人员来处理总部事务,来经营下属机构的事务。
也就是说,企业的每个阶段都有一个最优化结构,如果搞得好就是顺利转型,搞得不好就需要革命。当然革命与转型是不同的两回事,前者被认为是破坏性的,而后者是建设性的,意味着积极地改变。